所
繁体所
拼音suǒ
偏旁户
卷集【卯集中】【户字部】
〔古文〕𢨷【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古文〕𢨷【唐韵】疏举切【集韵】【韵会】爽阻切,𠀤数上声。【说文】伐木声也。从斤,户声。 又处所。【诗·郑风】献于公所。
又【商颂】及尔斯所。
又【汉制】车驾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独断】天子以四海为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关西方言】致力于一事为所。所谓绝利一源也。【书·无逸】君子所其无逸。
又【召诰】王敬作所。 又语辞。【论语】视其所以,观其所由。 又誓辞。【论语】予所否者。【左传·僖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辞。【礼·檀弓】其高可隐也。【注】谓高四尺所。【前汉·疏广传】问金余尙有几所。【注】几所,犹几许也。【张良传】父去里所复还。【注】里所,犹里许也。 又姓。汉武帝时谏议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赋】缭以宫墙,四百余里。离宫别馆,三十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