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
繁体餘
拼音yé,yú
偏旁食
卷集【戌集下】【食字部】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𠀤音余。【說文】饒也。【玉篇】殘也。【廣韻】賸也。【周禮·天官·冢宰】以九賦斂財賄。九曰幣餘之賦。【鄭註】百工之餘。【左傳·文元年】歸餘于終。
又【孟子】餘夫二十五畝。【註】一夫,上父母,下妻子,以五口八口爲率。如有弟,是餘夫也。
又【周禮·地官·小司徒】凡國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餘子。【註】餘謂羡也。鄭康成謂:餘子卿大夫之子,當守於王宮者也。【左傳·宣二年】又宦其餘子。【註】餘子,嫡子之母弟。 又國名。【春秋·莊二年】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註】於餘丘,國名。又地名。【左傳·昭二十二年】莒敗齊師于壽餘。 又舟名。【左傳·昭十七年】楚大敗吳師,獲其乗舟餘皇。 又草名。【山海經】招搖山有草,如韭,靑花,名祝餘,食之不飢。 又姓。晉有餘頠,餘文仲。又梁餘、夫餘,俱複姓,見【姓譜】。
又【集韻】余遮切,音耶。【莊子·讓王篇】其緒餘以爲國家。【司馬彪註】緒餘,殘也。緒音奢,餘音耶。 又叶夷周切,音由。【韓愈·駑驥詩】嘶鳴當大路,志氣若有餘。騏驥生絕域,自矜無匹儔。 又叶羊遇切,音裕。【古詩】新人工織縑,故人工織素。織縑日一疋,織素五丈餘。 【正字通】按《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本作公,因聲近譌作余,故註云余當爲餘,謂縣都畜聚之物。據本註,餘不當作余。《正韻》四魚餘字註,引《周禮》餘亦作余。合余餘爲一,非。
考證:〔【周禮·天官·冢宰】九賦斂財賄。九曰幣餘之賦。【註】幣餘,百工之餘。〕 謹照原文九賦上增以字。註上增鄭字。註下省幣餘二字。〔【莊子·讓王篇】緒餘以治天下國家。【徐邈註】緒餘,殘也。〕 謹照原文改其緒餘以爲國家。徐邈註改司馬彪註。〔【古詩】新人工織縑,舊人工織素。織縑日一疋,織素五丈餘。〕 謹照原詩舊人改故人。
【唐韵】以诸切【集韵】【韵会】羊诸切【正韵】云俱切,𠀤音余。【说文】饶也。【玉篇】残也。【广韵】剩也。【周礼·天官·冢宰】以九赋敛财贿。九曰币余之赋。【郑注】百工之余。【左传·文元年】归余于终。
又【孟子】余夫二十五亩。【注】一夫,上父母,下妻子,以五口八口为率。如有弟,是余夫也。
又【周礼·地官·小司徒】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余子。【注】余谓羡也。郑康成谓:余子卿大夫之子,当守于王宫者也。【左传·宣二年】又宦其余子。【注】余子,嫡子之母弟。 又国名。【春秋·庄二年】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注】于余丘,国名。又地名。【左传·昭二十二年】莒败齐师于寿余。 又舟名。【左传·昭十七年】楚大败吴师,获其乗舟余皇。 又草名。【山海经】招摇山有草,如韭,靑花,名祝余,食之不饥。 又姓。晋有余頠,余文仲。又梁余、夫余,俱复姓,见【姓谱】。
又【集韵】余遮切,音耶。【庄子·让王篇】其绪余以为国家。【司马彪注】绪余,残也。绪音奢,余音耶。 又叶夷周切,音由。【韩愈·驽骥诗】嘶鸣当大路,志气若有余。骐骥生绝域,自矜无匹俦。 又叶羊遇切,音裕。【古诗】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疋,织素五丈余。 【正字通】按《周礼·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颁赐,本作公,因声近讹作余,故注云余当为余,谓县都畜聚之物。据本注,余不当作余。《正韵》四鱼余字注,引《周礼》余亦作余。合余余为一,非。
考证:〔【周礼·天官·冢宰】九赋敛财贿。九曰币余之赋。【注】币余,百工之余。〕 谨照原文九赋上增以字。注上增郑字。注下省币余二字。〔【庄子·让王篇】绪余以治天下国家。【徐邈注】绪余,残也。〕 谨照原文改其绪余以为国家。徐邈注改司马彪注。〔【古诗】新人工织缣,旧人工织素。织缣日一疋,织素五丈余。〕 谨照原诗旧人改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