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
繁体質
拼音zhí,zhì
偏旁貝
卷集【酉集中】【貝字部】
【唐韻】之日切【集韻】【韻會】【正韻】職日切,𠀤音桎。【易·繫辭】原始要終,以爲質也。【註】質,體也。
又【詩·小雅】民之質矣。【傳】質,成也。【朱傳】實也。
又【大雅】虞芮質厥成。【傳】質,成也。成,平也。【疏】三字義同,故以質爲成,以成爲平。【朱傳】質,正。成,平也。
又【詩·小雅】發彼有的。【傳】的,質也。【疏】十尺曰侯,四尺曰鵠,二尺曰正,四寸曰質。鵠及正、質,皆在侯中也。
又【周禮·地官·質人】大市曰質,小市曰劑。【註】質劑者,爲之券藏之也。
又【儀禮·士冠禮】質明行事。【註】質,正也。【禮·月令】黑黃蒼赤,莫不質良。【註】所染者當得眞采正善也。
又【聘義】君子於其所尊,弗敢質。【註】質謂正自相當。
又【禮·曲禮】質君之前。【註】質猶對也,
又【廣雅】質,地也。【禮·禮器】禮釋回增美質。【註】質,猶性也。
又【公羊傳·定八年】弓繡質。【註】質,拊也。
又【史記·范睢傳】不足以當椹質。【註】質,剉刃也。
又【前漢·張釋之傳】具以質言。【註】質,誠也。
又【廣雅】問也,定也。
又【小爾雅】質,信也。
又【玉篇】主也,樸也。【禮·樂記】中正無邪,禮之質也。【註】質,猶本也。禮爲之文飾也。 又姓。【前漢·貨殖傳】質氏以洒削而鼎食。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陟利切,音致。【說文】以物相贅。【左傳·隱三年】故周鄭交質。
又【集韻】脂利切。贄,亦作質。【左傳·昭三年】將奉質幣,以無失時。【晉語】臣委質于翟之鼓。【孟子】不傳質爲臣。
考證:〔【詩·小雅】發彼有的。【傳】的,質也。【疏】十尺爲𠋫,四尺爲鵠,二尺曰正,四寸曰質。鵠及正質,皆在𠋫中也。〕 謹照原文兩爲字𠀤改曰。兩𠋫字𠀤改侯。
【唐韵】之日切【集韵】【韵会】【正韵】职日切,𠀤音桎。【易·系辞】原始要终,以为质也。【注】质,体也。
又【诗·小雅】民之质矣。【传】质,成也。【朱传】实也。
又【大雅】虞芮质厥成。【传】质,成也。成,平也。【疏】三字义同,故以质为成,以成为平。【朱传】质,正。成,平也。
又【诗·小雅】发彼有的。【传】的,质也。【疏】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鹄及正、质,皆在侯中也。
又【周礼·地官·质人】大市曰质,小市曰剂。【注】质剂者,为之券藏之也。
又【仪礼·士冠礼】质明行事。【注】质,正也。【礼·月令】黑黄苍赤,莫不质良。【注】所染者当得眞采正善也。
又【聘义】君子于其所尊,弗敢质。【注】质谓正自相当。
又【礼·曲礼】质君之前。【注】质犹对也,
又【广雅】质,地也。【礼·礼器】礼释回增美质。【注】质,犹性也。
又【公羊传·定八年】弓绣质。【注】质,拊也。
又【史记·范睢传】不足以当椹质。【注】质,剉刃也。
又【前汉·张释之传】具以质言。【注】质,诚也。
又【广雅】问也,定也。
又【小尔雅】质,信也。
又【玉篇】主也,朴也。【礼·乐记】中正无邪,礼之质也。【注】质,犹本也。礼为之文饰也。 又姓。【前汉·货殖传】质氏以洒削而鼎食。
又【广韵】【集韵】【韵会】𠀤陟利切,音致。【说文】以物相赘。【左传·隐三年】故周郑交质。
又【集韵】脂利切。贽,亦作质。【左传·昭三年】将奉质币,以无失时。【晋语】臣委质于翟之鼓。【孟子】不传质为臣。
考证:〔【诗·小雅】发彼有的。【传】的,质也。【疏】十尺为𠋫,四尺为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鹄及正质,皆在𠋫中也。〕 谨照原文两为字𠀤改曰。两𠋫字𠀤改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