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繁体指
拼音zhǐ
偏旁手
卷集【卯集中】【手字部】
〔古文〕𢫾【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𠀤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 【集韻】或从月作脂。
考證:〔【定十四年】闔廬傷將指。〕 謹照原文闔廬上增以戈擊三字。
〔古文〕𢫾【唐韵】职雉切【集韵】【韵会】轸视切,𠀤音旨。【说文】手指也。【易·说卦】艮为指。【疏】取其执止物也。【左传·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动。【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将指,四无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击阖庐伤将指。【注】足,大指也。言其将领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为长。故足以大指为将,手以中指为将。
又【广韵】斥也。【易·系辞】辞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适也。 又示也。【礼·玉藻】凡有指画于君前用笏。【前汉·萧何传】发踪指示兽处者,人也。【注】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韵】指麾也。【礼·曲礼】六十曰耆指使。【注】指事使人也。【前汉·贾谊传】颐指如意。【注】但动颐指麾,则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前汉·武帝纪】遣直指使者暴胜之等,衣绣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盗。 又与旨恉通。意向也。【书·盘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汉·孔光传】不希指苟合。【注】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归趣也。【孟子】言近而指远者,善言也。【前汉·河闲献王传】文约指明。【注】指,谓义之所趋,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时宜,不敬交,不驩欣,虽指非礼也。 【集韵】或从月作脂。
考证:〔【定十四年】阖庐伤将指。〕 谨照原文阖庐上增以戈击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