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流行
栏目杂谈随想
作者何龙
出处杂文选刊
期数总第 163 期
对于时尚和流行,我是个十足的外行。要问我今年流行的是什么颜色,时兴的是什么名牌,走红的哪些演员,热门的哪种股票,我只能剽窃神秘政客的术语:无可奉告。但同时我又知道现在穿中山装不如穿西装时髦,也知道“四大天王”之“五十个percent”(这样说也比说百分之五十时髦),因为藉助现代发达的传媒,时尚的流行就像感冒的流行,主观抗拒是无法完全收效的。
说流行是现代传媒产物不尽确切,它同样是“古已有之”。《后汉书·马援传》有这样的记载:“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长安语曰: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这说明古人也有时尚流行。不过那时的时尚好恶以皇帝的趣味为依归。而现在则不然。比如现代的女性要“细腰”想减肥,就不是为了克林顿或者叶利钦了。而且流行的规模也远不像香港大球场举办演唱会那样一呼万应,害得周遭居民不得安宁。
从“比较流行学”看,现代流行的力量往往演至地球震动,决不是留下几块创瘢、饿死几个女子所能比拟的。我们不会忘记,希特勒的手臂一挥,无情的战火怎样燃烧在世界各地,而风尚流行虽没有政治流行强劲,但势头也决不孱弱;球迷迷到闹事,“星”有些流行,可与瘟疫较劲。流行往往是疯狂的仆从,而“在个人中间,疯狂是罕见的,但是在集团、党派、国家和所有时代,疯狂是规律”。尼采如是说。这种疯狂的代价,梁锡华曾在《可怕的狂热》一文中描述道:政治明星在上面“手口掀动,或眉眼飞扬,下面的热潮就听命席卷某事或某方。潮之至也,死伤何止亿万”?
不过,在民主流行的地方政治明星就难于流行。这应该说是流行的进步,表明流行已经行出了救世主崇拜的迷途。现在流行影星歌星体育明星,流行减肥描眉染发,流行牛仔裤以及打许多补丁挖许多洞的牛仔裤,流行下海经商炒股票,流行游戏机卡拉OK快餐文化……毕竟是出于消费性崇拜的消费性流行,于世无大补却也无大害,在某种主流意识还试图收复失地时,民间的流行倒显示出几分天真和质朴,哪怕其间有些愚昧,也愚昧得无伤大雅。
流行的思想基础是建立在群体认同之上的。用英国小说家萨谬尔·勃特勒( SamuelButler)的话说,就是“我们这样思想,主要因为别人这样思想”。在现代社会,别人怎么想怎么做,每天都通过传媒向大众示范,形成一种无形的召唤和无声的诱惑,使无人能够生活在自足的生活中,在流行的大潮中,人的个性被催眠,遭溺毙,无论愿意与否,总不免为潮流所裹挟、所托举,要显示个性,最多只能在大同中显小异。我曾力图自流于流行之外,曾为穿一件衣服,但从实用性看,我更喜欢穿有许多口袋、既保暖又可免系领带之麻烦的中山装,但在流行以衣取人的时尚中,我不能不穿西装,也就是说不能不合时。“不合时,则不合世。”英国演员西伯(Colley Cibber) 深知人在社会舞台上应该进入“角色”才有此名言。
在一定的时间段上,流行的东西常常是短命的,此所谓“各领风骚三五天”。除非是由政治明星靠高压手段强制流行,不然,“红颜”就大都薄命。鉴于此,法国导演科克托(Jean Coteau 1889-1963)说:“艺术创造出某些丑陋的东西,但它们往往会随着时间而变得美观;时尚则相反,它创造出的美观东西总是随着时间而变得丑陋。”这话其实才说对一半:流行的东西尽管速朽,但朽后还能复活,如男女的长发短女变换轮回,喇叭裤的“死而回生”。
特别应该重视的是:近年时时有纳粹分子、军国主义以及专制崇拜想再度流行的迹象,他们又是集会,又是纪念,总想藉机行事,借尸还魂。
因此而知:瘟疫并未绝迹,被判死刑的“流行”还在潜行——当政治花柳病被征服之后,谁能保证不会流行政治爱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