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看丹麦人钓鱼
栏目在国外
作者许华林
出处新民晚报
期数总第 124 期(1991.6.2)
两年前的一天,我们这艘青岛远洋公司的“天坛”轮来到丹麦弗雷德里西亚港受载粮食。也许到港的那天正好是周末,我们站在甲板上环顾港内,只见港池四周的防波堤上,坐着许多专心致致的垂钓者,男女老小,人手一竿,神态是那么安静和悠然自得。
据了解,丹麦是个盛产比目鱼的国家。比目鱼,形似咱们青岛的偏口鱼。也许因为弗雷德里西亚港是个装卸粮食的港口,所以比目鱼多得出奇,有时一小时便能钓到五六斤。
船靠好码头,作业尚未开始,闲来无事,我便和船长在码头上散步。说真的,我和船长也都是钓鱼迷。常言道,看钓鱼比吃鱼还有味道,这话一点也不假。
我们静静地站在两个丹麦朋友的一侧。看样子,他们是一对伉俪,男的在静心地垂钓,女的偎依在一条绒毯上,凝神地在读着一本厚厚的书。
忽然,水面上的浮子微微一动,只见垂钓者一抖手腕,唰的一下,随着钓钩离水而起,钓钩上一条活蹦乱跳的比目鱼被甩到岸上。那位女士赶紧放下书,忙不迭地从钓钩上把鱼取下,做了一个令我们不解的动作,就是把刚钓上的鱼贴着一把尺子量了量,然后摇了摇头,朝我们这两个旁观者诙谐地咧了咧嘴,伸了伸舌头,随即一扬手,把鱼扑通重新扔进了水里。水花一晃,顷刻之间,死里逃生的鱼重新游向了大海。
而后,他们每次钓起鱼,总要在尺子上量一下,凡超过22厘米的,女士便高高兴兴地送进盛着海水的塑料桶里,至于那些不到22厘米的,则被重新扔回海里。
看到这种奇怪的现象,我终于忍不住了,便用英语问钓鱼的先生,为什么要把这些鱼放回海里?
那位女士笑着答道:“这条鱼还小,把它放回海里,等它长大了再捉,这是我们国家的法令,不够尺寸的鱼禁止捕捉,即使捉了,也得把它放回海里。”
啊,原来如此。可是,我心里不禁暗自发笑,心想,差二厘米又有什么关系,旁边无人监视,何必这样认真,不拿白不拿。不过,我仔细一想,不禁脸红了,因为我意识到在如何对待法律的严肃性上,我和他们的差距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