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她对烟草业的挑战
栏目在国外
作者罗米修
出处《消费者》
期数总第 102 期(1989)
赛普龙太太是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位家庭主妇,她对烟的喜爱到了须臾不可分离的程度。早在50年代,她丈夫和孩子劝她戒烟,向她宣读有关吸烟致癌的文章,被她轰出门去。1981年,她得了肺癌,外科医生切去她的部分右肺,但她吸烟如故。1982年,她的整个右肺被切掉,却仍偷偷吞云吐雾。她太固执了,在她的吸烟史上,她只对家人做过两次让步,一次是在1955年,她将原来所吸的“吉士”牌换成L&M过滤嘴。因为当时那诱人广告说:“L&M是医生选用的香烟。”二是在临死前一年戒了烟。她死于1984年,时年58岁。
赛普龙太太的固执最后一次表现在对烟草公司的反叛上。她与丈夫向法院提出起诉,追究烟草公司使她致病的责任,她要丈夫保证在她死后也要坚持把官司打下去。这个案子历经5年,于1988年6月以赛普龙胜诉告终。6人组成的联邦陪审团命令“吉士”牌和L&M牌香烟的制造商——利哥特集团公司,向赛普龙先生赔偿40万美元,以承担它的产品对赛普龙夫人死亡的部分责任。
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裁决!一位律师欢呼道:“烟草公司不可战胜的神话终于破灭了。”
赛普龙的律师花费了许多时间来证实:烟草公司早就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还大作暗示“吸烟不影响健康”的广告。实际上自40年代起,各种研究报告都表明了吸烟能够致癌。
以爱德尔为首的为赛普龙辩护的律师们虽然帮助他们的客户胜诉了,但他们并没有赚到钱。为了这个案子,他们花了200多万美元。而烟草公司花了7500多万美元,请的律师8倍于赛普龙的。
也有人从另一方面算帐,他们认为爱德尔及其同事的努力,大大削减了未来对烟草公司提出诉讼的费用。这是因为,为了证明烟草业的阴谋,爱德尔进行了4年半的调查,在调查中,他要求被告提供了10万多件内部资料,其中有大量有关吸烟与健康的关系的研究,他从中取出了300件作为证据。
如果认为由于这一案例的成功,烟草业就会向消费者妥协,那未免过于天真。
烟草公司的高额利润为对抗消费者诉讼提供了雄厚的财力。近年来,烟草制造商花费了6至30亿美元来对付这类消费官司。有人估计,美国的烟草公司只要将每包香烟的价格提高25美分,甚至包括考虑由于提价而损失10%的市场,它们还能输得起15000场这种官司,支付60亿美元的赔偿费。
烟草公司担心的事是政治上的影响。这个案件也可能激励国会制定新的法律来限制烟草业,例如,将禁止吸烟的规定从短途飞行航线扩展到整个国内航线。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么赛普龙夫人最后对烟草业的反叛所造成的影响,可能要比她所想像的更为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