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遗忘”之前
栏目杂谈随想
作者王鼎钧(中国台湾)
出处台港文学选刊
期数总第 177 期
“遗忘”是一种痴呆症,患者不限年龄。
所谓“遗忘”,无非是换了记忆。例如,把你欠他一栋房子换成你请他吃过一餐饭。
“遗忘”是受益人的专利。人首先忘记的是奶妈的乳房、钢琴家的手指和护士的温度计。
人总是只记得债主的利息,忘了贷款的担保人。
“遗忘”是神的旨意,因为他给了我们如此复杂的世界,又给了我们那么少的脑细胞。
人需要“遗忘”。如果你能发明一套简单的“功夫”使人忘记他愿意忘记的事,你将代替酒店、心理医师、安眠药厂,以及大部分娱乐场所。于是,你立可致富。
为了防止遗忘,我们结绳记事。但是注意,别让这根长绳绞缠你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