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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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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感觉的纪录
作者萧乾
期数1996年10期
  这位洋姑爷安格尔对中国文艺界并不陌生。一九七九年以来,他同中国妻子聂华苓共同主持的“衣阿华国际写作计划”曾逐年邀请中国作家赴美国中西部那座为玉米地包围起来的城市,与海峡彼岸的同行及来自世界各个角落的作家们聚首,共同探讨文艺创作上的问题。那是我们自我封锁了三十年后第一次迈出国门,我至今仍记起那种奇异的新鲜感。除了参加第一次的盛会之外,一九八三年我还应邀去衣阿华大学讲过一次学,所以颇有机会同安格尔畅谈过几次。我们之间有不少共同点。除了早年家庭都贫苦,靠干各种零活挣钱念的书之外,又都曾获得过英国奖学金,去了英国贵族学堂。他去的是牛津,我去了剑桥。但我不曾像他那样被选为划船队的队员。
  我读过两部他的诗集。这是我第一次读他的散文作品:写他艰苦奋斗的童年。他小时沿街卖过小报,在杂货店里当过伙计,更多的时候是当马僮。他爹既养马,又驯马,还当马伕。书里提到他住进英国牛津贵族大学宿舍的第一天,仆役为他擦鞋,竟发现鞋底上还沾着马粪渣子。从他的自传中,可以窥见美国中西部小城一个德国移民的创业史,一个贫苦出身、自学成才的诗人的经历。
  全书共十五章,我认为最精彩的是第七章。这一章专谈他童年的感觉,而且分为嗅、触、听、视、味等五觉。我读过不少作家的童年回忆录,但安格尔这种写法,的确别开生面,而且感染力十分强烈。可惜很大一部分都同马有关联,而我对此道则一窍不通。
  这里,我想概述一下“回忆录”这一章的内容。我的用意无非是让这篇书评的读者略微品尝一下这本书的内容,说不定还会促使有心人士把全书译出来,以飨读者。
  一、嗅觉:好多都同吃食有关系。安格尔有个邻居,是捷克移民。他们每年都用山核桃木来熏火腿。每次一熏,就香遍整个一条街。有时还特意把熏肉的炉门敞开,让孩子们尽情地去闻。然后,一条条熏肉和腊肠就吊在天花板上了。那味道给那一带的男女老少都带来喜悦。
  安格尔还喜欢秋天沿街烧枯树叶的气味。
  一入十月,家家就该做泡菜。从厨房里溢出的满是那股酸溜溜的气味。他妈妈总是先在白菜里加上香料,然后用微火煮上一会儿,再把坛子封严。
  一到星期天,安格尔的妈妈就该浆洗衣服了。晾干之后再熨平。穿着那新浆洗的衣服去教堂,一路身上那气味真好闻。
  有一天,全家正吃饭的时候,忽然听到地窨子里一声爆炸。先以为是钢琴倒了。下去一看,原来是泡菜把坛盖顶开了。
  他妈妈有几件贵重首饰,还有一件绣花的胸衣。只有去参加婚礼大典时才穿上。平时总用花瓣熏着。每逢她一抖开,真是香味扑鼻。
  傍晚,保罗的一个任务是擦灯罩子。刚点上灯时,煤油气味也煞是好闻。
  保罗还有一项家务:经常换插在花瓶里的花。尤其春天的花,他总把鼻孔凑上去深深地闻上一通。
  由于他对马有深厚感情,所以驾车的时候,走在轮前的马有时排泄,他也感到欢喜。
  当然,更令保罗神往的是滴着晚露的苜蓿。
  他沿街卖报时,还喜欢闻路人吸的雪茄烟味。他总是一面深深吸着,一面从那气味中感到“男性成人”的气派。
  二、触觉:他爱抚摸驭马的皮鞭,并用缰绳和鞭梢同马对话。跟着大人去马市时,他也学会了从马的牙齿来判断它的年龄,还会欣赏马腿和竖起的耳朵。
  中西部的衣阿华州盛产玉米。他喜欢闻烧玉米棒子的气味。冬天他一家人常坐雪撬外出,撬上铺一张水牛皮,毛粗得很,坐在上面身上会发痒。
  他还喜欢摸马的臀部,“柔滑得像妇人的皮肤。”可是马鬃和马尾则坚硬如铁。
  其实,那时,美国小城市不大见钢铁器具,什么都是木制的,“觉得像是刚从树上锯下来的。”人同木头打交道仿佛比同钢铁打交道要亲切多了。他还砍下过一根树枝,放上一只鸟,挂在他卧室的墙上。“每当外面是零下二十度时,我摸摸小鸟的肚皮,滚热的,就感到盛夏般的温暖。可惜现在我的手已失去了抚摸时那种奇异的感觉了。”
  三、听觉:童年他最喜欢的莫如雪撬或马身上的铃声,真令人神往,还有马蹄踩着雪地的声响。圣诞节时来客人,他们不叩门,总把铃铛摇响。
  夏天,他家门前常过运冰车,老远就听到铜铃声。这时,孩子们就都奔上前来,从冰车上弄点碎块,搓在手心里或含在舌间,然后举着树杈去玩马球了。
  他那镇上常过汽动火车。一路听到哨子声。车停后,还拉细长的鼻音。等人和货都上齐之后,车头又缓慢起动了,逐渐加速,能听到铁轨上列车滑行的声音。
  他屋后常过一个收废品的,赶着一辆破车,一路喊着“收破烂儿啊。”从口音判断,是个波兰籍犹太人,“但那声音代表着成百万的欧洲移民。他留着胡须,眼珠亮得就像破烂堆里的两颗明珠。”他那匹马的脖颈上还挂着个铃铛。
  离他家不远还有个救火队。那里,墙上挂着个大铜铃铛。每遇火警,铃铛就响起来,整条街都听得见。接着就开出装有更响的铃铛的救火车。待车开出好远,它的铃铛还余音缭绕。
  经常从他家门前过的一个老盲人,他弯着腰,沿街为人磨刀剪。盲人用他那断指一边磨一边摸,还不停地试试刀刃够不够快。
  清早,他父亲先起来清理炉灶。他听到父亲在抖灰,然后清除玉米棒子烧成的灰烬,听到他盖炉盖和炉具相碰的声响。随后他父亲又该在后院磨起刀斧了。
  四、视觉:夏日,他喜看马饮水。每吞下一口,肚皮就鼓得满满的,还听到里面咕咕响着。
  他常站在门口看牛群经过。他妈妈总要他站在高台上,免得给踢着。他常摆弄他父亲所抽的那种廉价的雪茄的盒子,盖上印着古希腊罗马的故事。他父亲告诉他,在法国,雪茄是供贵族女人吸的,所以盒上有罗马女王的玉照。从她那笑着的脸上似乎就能嗅到雪茄的芳香。有时,画上的女人身上几乎一丝不挂,他妈妈就说她们代表邪恶。
  一到冬天,妈妈就用旧军衣为马缝起护身了。布的质地很硬,可他妈妈有一双粗壮的手,
  他家附近既有吉普赛人,又有印第安人。吉普赛人在树干下搭帐篷,总喜欢吵吵嚷嚷。他们喜穿色彩鲜艳的服装,睡在牛车上。夜晚常唱一种忽而活跃欢快忽而又忧郁凄凉的歌。他听不懂。印第安人肤色比吉普赛人要黑些,他们轻易不出声音。
  他爸爸有一只非常喜欢马的猫,马也喜欢它。他那专门饲养赛马的舅舅还在马圈里养一只小山羊。有时羊溜出圈外,那马就乱跺蹄子,摇着头,大声嘶鸣。
  五、味觉:他家吃的猪肉总是自己熏,味道格外香。猪也是自家喂大。每当他搔动猪的耳朵时,就听到它喉间的咕哝声。“我先喂过它,然后又吃掉它。这很公平。只是对猪来说,它就一去不复返了。”
  这就是安格尔的幽默。
  他家熏猪肉总用云母片盖着炉火。另外,还有自家制的果酱和黄油。鸡蛋当然只吃当天下的,拣时还热腾腾的,味道鲜美极了。
  夏天,还有自家制的冰激凌。
  什么吃食,一到安格尔笔下,就都成了无比的美味。因为他笔下总是满怀着诗情,伸出回忆的手,去品尝,甚至抚摸。
  在这一章的末尾,他下结论说,他自己曾生活在一个实实在在的世界里。“我们眼看着牲口养崽,我们抚摸柔软的马鼻。看到爸爸扛回马的披肩,然后妈妈亲自涮洗。她总是先浇上滚开的水,然后再把它泡上几个钟头”。
  “可如今,那个磨剪刀的老盲人已经动弹不了啦。街上汽车不断,再也看不到马群牛群和牲口的嘶鸣了。”
  可惜一九九一年这位充满活力,对中国无限友好的诗人在旅途中,因心脏病猝发而溘然长逝。他这部五光十色的童年回忆录,是他为那一去不复返的美国中西部农业社会所唱的一首挽歌——和赞歌。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于玉渊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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