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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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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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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将信念与知识分开
栏目短长书
作者耿传明
期数1999年03期
  近日适值严复先生的《天演论》出版百年纪念,报刊杂志上发表了不少谈严复和《天演论》的文章,其中尤以《南方周末》上雷颐先生的文章给人印象深刻,题目是《立足本土,有心误译》。文章似乎是在强调严复误译的“有功”、“有理”,或者说是“应该误译”,这触发了我想谈谈当代知识者所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原则问题,通俗一点讲就是以传授知识为业的人的职业承诺问题。本文丝毫没有责备前贤的意思,只是想提醒《天演论》百年之后的中国知识者在立言时应该注意到信念与知识之间的差异,予知识以起码的尊重,而不要再让信念来混充知识,以客观知识的面目传达某种主观的愿望和信念。
  说起严复的《天演论》,坦率地讲,我曾下过一点功夫。那是初上研究生时,导师布置给我的一个作业:让我对照一下严复的《天演论》和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原文,找出它们的异同。我钻进图书馆藏过时的旧外文书的书库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找到了一本圣约翰大学的藏书:一九○一年出版的一本赫胥黎文集,里面收有赫胥黎关于“进化论与伦理学”的两篇演讲。严复的《天演论》和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这两本书单独来读,并不算难懂,但要将两者对照找出异同来,却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原因在于以“信、达、雅”的标准来译书的严复先生译文过于飘忽不羁,给人以“神龙见首不见尾”之感,要逐句对照,简直不太可能。我尽我所能,将两书做了初步的比较,结果写成一篇文章《严复的<天演论>与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发表在一九九七年第六期的《文艺理论研究》上,算是勉强完成了任务。
  对这两本书的对照比较使我获益匪浅,它不仅使我摸清了影响二十世纪中国甚剧的进步主义思潮的源头,而且对《天演论》之后几代人的“渴求进步”的心态有了深切的理解。但这里我想谈的是我在进行这项工作时所产生的一个突出的感受:那就是身为科学家的赫胥黎竭力要将知识和信念分开;而身为哲学家的严复(包括斯宾塞)则竭力要将其扭合在一起。赫胥黎强调“天行”和“人治”的区别,他把与“天行”相对的“人治”称为是“园艺”过程,主宰两者进化的基本原则是对立的。他认为当时流行的“进化伦理”中存在着这样一个普遍的谬误:“进化伦理”是这样一种方法,那就是因为所有的动物和植物都经过生存竞争,成为最适者,而进化成为一种完善的有机体,那么社会中的人,作为一种伦理存在的人,也必须指望通过同样的进程来达到完善。我怀疑这个谬误是从“适者生存”这个短语的不幸的含糊中生发出来的。“最适者”(the fittest)有了一种最好者(the best)的意味,而关于“最好者”(the best),就缠夹了一种道德意味。赫胥黎还专门举了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假如我们这个半球再度变冷,那么最能适应的生物将是苔藓和硅藻,他们是否应被称为最强、最好的物种呢?而严复则将自然界的“物竞天择”之道推延到人,进而引出人类的行为价值准则,即人应该适应于这种“物竞天择”之道,因此他强调“变”,强调“择”,强调“争”,认为“无异、无择、无争,有一然者,非吾人今者所居世界也。”这种典型的“力本论”观念的提自然有其时代的深刻性、合理性,但即使只从功效来衡量,其作用也是十分复杂的,我们在“文革”中所熟悉的“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说,不也正是从此推演出来的吗?更为重要的是严复是要从达尔文的进化论推出一个达尔文所不敢推出的结论,那就是斯宾塞的“民群任天演之自然,则必日进善,不日趋恶,而郅治必有时而臻者,其竖义至坚,殆难破也。”这种“人性可臻无限完善”的信念是作为科学的进化论所不能支撑证明的。同样作为科学家的赫胥黎也没有严复的那种出于坚信不疑的信念的乐观情绪:“诚使继今以往,用其智力,奋其志愿,由于真实之途,行以和同之力,不数千年,虽臻治可也。”赫胥黎关心的问题与严复相反,那就是:“如果人对这种宇宙本性的模仿与伦理的首要原则相冲突,这个奇怪的理论将会变成什么?”
  雷颐先生说:“颇堪玩味的是,严复在翻译赫胥黎此书时,其书名只取原书名的前半部‘进化论’而砍去了后半部‘伦理学’,其用心已十分明显。……他之所以要翻译赫胥黎此书”,是因为“此书‘于自强保种之事,反复三致意焉’,因为此书对进化论作了非常简明准确、通俗易懂的概括和解说。”我觉得这里颇堪玩味的有两点:首先严复只取“进化论”砍去“伦理学”是因为他无意于忠实地传达出本书的原意,特别是赫胥黎以“人类伦理”对“进化伦理”的质疑;其次,赫胥黎讲的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进化论,并没有于“自强保种之事,反复三致意焉”,之所以产生这种印象是由于严复对赫著的“误读”,一种源于斯宾塞主义的“前理解”。
  五四时代是一个主义盛行的时代,各种主义又大都以科学为标榜,这种挟科学以自重的倾向就导致了信念和知识之间的混乱。信念假冒以科学为基础,为依据,结果产生的大多是一种“Pseudo Science”(伪科学)的东西。像竭力提倡“美的人生观”的张竞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此人是哲学博士出身,却偏要大谈“第三种小与卵珠及生机的电和优生的关系”,并以此闻名全国。这种需要非常严格的科学验证的知识,张博士信口开合,侃侃而谈,真堪称有不怕“误人子弟”的勇气。这是新旧转型时代一种特有的现象,那个时代的知识者不满于以某个学科的“专家”自居,而想成为一种“通才”,一种“人生导师”,这都是可以理解的。张竞生的学说确也有其开时代风气之先的意义,但将信念混充为知识,后果仍不能不引起人的注意,其流弊所及将导致知识完全成为信念的附庸,像苏联曾有过的那种“李森科氏的遗传学”的悲剧。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与人文学科领域的知识一样,都应该有其超出于信念之外的客观性、独立性,知识者应该意识到自己立言的局限,从而建立起一种行业自律,而不能给人以言过其实的承诺,徒逞一己之快意。
  如果雷颐先生以为严复的当代意义在于他的“立足本土,有心‘误译’”,那么我要问的是这种立足本土,有心“误译”的救世精神、信念,假如与知识的真实、客观性相冲突,我们将作出怎样的选择,如果我们仍然作出与严复同样的选择,那只能说我们虚度了二十世纪。知识者应以求真为最高目的,而不能因为“对……有利”、“有用”、“适应……的需要”,而扭曲、放弃自己的知识立场,服务于一个暂时性的目的。这种作为知识者应具有的基本的道德原则对搞自然科学的人来说已形成共识,但对于人文学科的知识分子却并非如此,因此强调将信念与知识分开,尚不失其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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