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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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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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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美国作家的收入情况
栏目纽约通讯
作者董鼎山
期数1982年01期
  我想我们爱好写作的都有一个同样的特点:作品能够见印,已经相当满意;稿费多少,乃在其次。
  十三岁在初中时,我的文章首次在当地一个日报上发表。我对写作的爱好就是在那时下种的。当然没有稿费,但是见了自己的文字用铅字刊出,这类高兴是难以形容的。三十年代的作家中,除了少数人外,都是以穷苦著名。一般的印象是:你如要靠卖文为生,你便一生要潦倒在亭子间中。父母要我读工程,使可在将来有些出息。但我宁可一生住亭子间吃稀饭。现在回顾起来,对写作生涯上瘾,对我个人生活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呢?
  三十年代四十年代间,中国作家的穷苦潦倒与受剥削的情形是众所周知的。到了美国后,由于畅销书作家的扬名,开初以为靠写作为生不但是一件易事,而且可以发财。其实不然。这种错误印象,即使在美国一般人士中,也是根深蒂固。美国的写作“学校”多的是,很多家庭主妇及事业上没有成就的人们以为一学写作,即可扬名发财。这类想法不啻是做白日梦。无名作家能够出版一部畅销书的是很罕有的现象。即使偶然写了一篇文章或短篇小说在报章杂志发表,拿了几百元钱的稿费,又有什么了不起?要在美国维持一个中等家庭生活,目前至少要有每月二、三千元的进益(付税几乎一半)。如没有经常的发表,根本没有在财政上的安全感。能够经常发表的成名作家,又有几个?
  我初次在美国发表,是一九四九年在《堪萨城日报》上一篇讨论陈独秀的文章,稿费十元,用来请一个女友吃饭看电影就完了。后来我在《星期六评论》经常发表散文,每篇不过十五元。二三十年后的现在,这类短文的稿费最多也不过一二百元,绝对不能维持生活。
  对一般喜爱文学的人士,靠写作为生有没有可能呢?我想在这里将美国作家在收入方面的情形作一个大体的介绍。
  将不付稿费的学术性文学杂志除外,美国出版界当然是完全商业化的。以一个书局做例子。这个书局的职工从扫地工人、女秘书、印刷工人、编辑直到书局老板,不是有固定的薪水,便是有花俸。最倒霉的是作家。出版业完全是以作家的产品所维持的。而作家一般收入之低,简直难以令人置信。
  今年夏间,哥伦比亚大学曾代表美国作家公会(AuthorsGuild)向全国二千二百三十九个作家做过一项征求意见的调查(请参阅本刊十月号的拙作《从皇妃谈到最畅销书作家》)。这个调查报告的结论是:“各个境况不同的作家所供给的数字表明,多数作家的收入只能使他们生活在贫穷水平线之下。”
  写作一向是一项报酬不安定的行业。这个情况在今日更是不好,即连有的已成名的作家也难于维持一家的生活。据美国作家公会的统计,全国职业性的作家中,只有百分之五可以完全依靠写作长期维持生活。其余百分之九十五,不是另有正常职业,便是兼职,或由配偶支持生活。在那批没有兼职的把全部时间化在写作的作家中,只有百分之三十八能够有每年二万元以上的进益,其余一般的平均收入只不过一万一千元,远在贫穷水平线之下。至于偶尔为之的写作者(例如我自己),写作只是好癖,赚稿费好象是外快,用来看戏吃馆子,根本不能抵充生活费用。
  在美国,做一个职业性作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并不是说有了一台打字机,几令白纸,即可开业。一个职业作家好象开一个小商号,开销很多,包括办公室房钱,水电费,电话费,邮电开支,打字秘书薪金,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研究、旅行、书籍等各项费用,而最重要的还是总收入百分之十至十五的文学代理人费用(没有代理人,就很难兜售你的产品)。这些费用加起来至少抵得全部收入百分之三十五。此外,作家当然也要付入息所得税与社会福利保险费。
  哥大与作家公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所征求意见的作家中,有的只是诗人,有的只写冷门的文学研究,有的是具有专门学识的大学教授。这类作家当然很难靠写作赚钱。但有三分之二是可以盈利的儿童书籍与成人小说的作家。在所有经受调查的二千余个作家中,半数以上曾在《纽约时报》上被评论过,百分之四十获得过各类文学奖,百分之十曾出版过最佳畅销书。这可证明,这些作家都是有相当声誉的作家。但是他们的收入也不过如此。
  就杂志的稿费而言,一般商业性大杂志的稿费是每篇七百五十元至二千五百元(《读者文摘》还要高一些)。若干销路达数百万份的杂志所付的稿费每篇不过一千元。即使一个多产的杂志作家,每年可产十二篇,幸运地每月都发表,全年的收入最多也不过一万八千、二万元左右。付了代理人费用、各项开销及入息税,还有多少留下来作生活费?在美国写杂志文章,特别是事实报导性的,必须旅行访问和做研究工作:化时,化钱,又化精力,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往往,一个杂志编辑请你写一篇报告,完成后他如决定不用,便不给全部稿费,仅给一部分,补偿作家做研究时的费用。
  儿童读物的作家呢?据儿童读物作家协会于一九八○年的调查,有二十余年经验的较有成就的儿童读物作家中,三分之二的每年平均收入不到五千元,其中一半每年收入不到一千元。只有百分之二十二可以靠写作维持本人的生活,很少有赚过二万元以上的。
  非虚构作品的作家情况又怎样呢?在调查报告中列入的二千余个作家中,有百分之二十八是非虚构作品作家。他们的进益,我想举一个名叫詹姆斯·林肯·考里哀(James Lincoln Collier的作家为例。他在一九七九年出了一部名称叫《爵士乐的造成》(TheMaking of Jazz)的书,曾被美国书奖会(American BookAward)提名,并列入伦敦《观察者》(Observer)年终最佳书书目,在重要文学杂志如《纽约人》上受到好评,还被译成法文德文出版。可是两年以来,考里哀从这本书所收的版税不过二万七千余元,除了各项开销(旅行、研究、书籍、唱片、照片等等),所余只不过一万六千余元。他化了两年时间写这本书,每年收入只不过八千余元。即使不减各项开销费用,每年平均收入也不过一万四千元。(我想在这里插一下。骤然看来,论千论万的美金,似乎数目不小。可是我们必须以美国生活费用与标准来看,要过一个拮据的中等阶级生活,每年至少非有二、三万元收入不可。)
  在各式各样的作家中,情况最好的可以说是专门写平装本通俗小说的作家。据一九七九年的调查报告,这类通俗小说作家中,有百分之二十赚了五万元以上。但是百分之四十的进益也只不过五千元。
  这里且举惊险小说作家密尔特·麦修林(Milt Machlin)为例。他原是一个杂志编辑。杂志关了门,就靠写小说为生。开初替另一个已出名的通俗小说作家做幕后捉刀人,后来自行露面。自从一九七四年以来,他已出了八部平装本小说,每部销路都靠近一百万本。
  由于他的小说有销路,出版商要他写书,先付定洋五万元;销路多,又有版税收入。可是他的开销也大。由于他写的是惊险小说,需要不寻常的背景,他就经常旅行。有一次他在阿拉斯加州住了二个月,搜集小说背景材料。当然,麦修林经常每年有五万元以上的收入,算得上是美国作家中在金钱上成功的极少数的一个。
  作家们由于是自由职业者,所忧虑的便是在老年退休时没有养老金。试举另一个成名的杂志作家为例。此人要隐名,我们姑且称他为琼斯。琼斯已是一个长期的职业作家,二十五年来,靠写作维持一家生活,属于罕有的百分之五。在过去十年中,他曾发表过八十八篇杂志文章。著名大杂志如《纽约时报星期日杂志》、《读者文摘》等都载过他的作品。在这十年内,他又写过十六部儿童读物与少年小说,二部非虚构作品。他还写过十一篇书评,演说过十七次,改编过一部电影剧本,并曾替教育电影写过稿本。他的书与杂志文章曾被翻为外国文字转载。他曾获得过不少文艺奖与书奖。
  象琼斯这样发表与出版的成绩,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作家。可是十年以来,他的总收入除去代理人费用之外不过三十一万二千元,平均不过每年三万一千元。付了经常的家庭开销以后,他就没有余钱放在一边作将来养老之用。
  琼斯说,十年以来,他的收入没有大增,一九八一年的收入较一九七一年只不过多了十分之一,而这十年来的物价却增了数倍。他说他如果不继续不断地写作与发表,便无法为生,只好向政府要求福利金赡养。他现在的唯一希望是写一部最畅销书。
  另一个名叫杰罗德·瓦尔格(Gerald Walker)的运气较好。他于一九六九年出版了一部描写男子同性恋的名叫《巡游》(Cruising)的小说,极获好评,可是并无销路。他此书的收入如下:精装本预付金,一千五百元;平装本版税,一万九千元,他取一半,另一半归精装本出版商;零星收入(如电视权等)八千元;最后,此书终于售出了电影权二万五千元,出版商取四分之一。
  瓦尔格以为此书的谋利前途到此已经告终。不料他的运气好,在电影摄制时期,不少同性恋的活动份子在纽约街头举行抗议游行,要阻止电影的摄制。这类新闻就引起人们对《巡游》原书的注意。瓦尔格的代理人趁机又把此书的平装本出版权拍卖,卖了二万五千元。瓦尔格在这本书上的总收入共是六万三千元。代理人取百分之十,政府征税又是一大笔。一般列在最畅销书目单中的作者都是这样的,总收入甚少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近年来作家们收入不丰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当然是通货膨胀。一般杂志拒绝提高稿费,因为作家(或想当作家的)供过于求,青年作家多的是。同时,书价也没有大大地与通货膨胀作比例性的提高。出版商因此吃了亏;做编辑薪水也加得很少。但最吃亏的还是作家,因作家的版税收入完全视书价而定。
  第二个原因是平装书革命。学校与图书馆要省钱,往往购买平装书,影响了精装本的销路。平装本价目低,因此作家所取的版税也低。例如,一本价目十元的精装书,作者取十分之一版税,便是一元。但是每本二元的平装书,所取的版税不过是百分之六,即一角二分,其中一半还要分给原来精装本出版商。所以,就作家收入而言,一本精装本的出售,可以抵得十五本或二十本的平装本。(一般印书合同规定,作者所获的精装本版税是:首批五千本,百分之十;次批五千本,百分之十二点五;以后百分之十五。这就是说,一本定价十元的书,如销了五千本,作者获五千元。如销了一万本,作者获一万一千二百五十元。如销了一万五千本,作者获一万八千七百五十元。如销了二万本,作者获二万六千二百五十元……)
  美国出版界稿费之少与版税之低使一般已有成就的作家很觉灰心。上面所提到的琼斯,在出版界熟人很多,要出书不成问题。但他不愿着手,认为替出版商写书对作家而言是一件“蚀本”生意。他举出一个例子,有一个著名出版商要他写一本专门题材的书。他有意一试,可是出版商只愿出一万元预付费。琼斯说写此书至少须化一年时间,一万元钱怎么可以维持一年的生活?他如用自己的银行存款贴补生活费用,不是要“蚀本”吗?琼斯说:“书局老板可以赚钱;做编辑的有薪水;纸张供应者可以加价;印刷工人有公司养老金可以退休。只有作家好象应该是免费替人写作!”当然,这也许只是他的愤激之言。除了老板以外,出版社的各种雇员也各有各的难处!
  根据美国作家公会的计算,一个做作家的,每小时平均工资只有四元九角。这几乎等于美国的最低工资。在出版事业中,没有一个职工甘愿接受这类工资。作家是出版事业的必要成份。没有作品,出版事业就不能生存。但作家都是自由职业者、个人主义者,习惯于散散漫漫,没有一个组织。不过以后这个情形可能有些转变。不少名作家,特别是年轻的一代,已在筹备一个工会式的组织,取名“美国作家大会”(American Writers’ Congress)。这个组织不是政治性或职业性,目的只不过是想团结一致对付出版商。
  一九八一年八月十五日于纽约
  《读书》杂志是以书为中心的思想文化评论月刊,凡是书及与书有关的人、事、现象都是《读书》关注的范围,内容涉及重要的文化现象和社会思潮,包容文史哲和社会科学,以及建筑、美术、影视、舞台等艺术评论和部分自然科学,向以引领思潮而闻名。
  《读书》的宗旨是:展示读书人的思想和智慧,凝聚对当代生活的人文关怀。
  《读书》创刊于1979年4月10日。杂志的主要支持者与撰稿人多为学术界、思想界、文化界有影响的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