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单行本问世以来,评论这书的人虽多,却还未见有谁指出它的渊源。有些批评家看见书中夹着许多中西典故,不禁怒发冲冠,大骂作者自作聪明,把小说当作骈体文来做。那晓得在这种稗官野史里引经据典的作风,别处老早就有,并不是钱钟书发明的。这只是举一个例子来说罢了,其它有来历的新奇手法,书中还有的是。我相信作者写这部小说的主要动机,便在介绍这些外来的手法和作风。钱先生是以博极群书著名的,他这部作品所取法的西洋小说真不知有几派几家,书中甚至连有些比喻都有出处;这儿只打算挑出一部性质跟它最近似的小说来比较,这就是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家亨利·菲尔丁的杰作《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
钱钟书和菲尔丁至少有两点相同:第一,他们都是天生的讽刺家或幽默家,揭发虚伪和嘲笑愚昧是他们最擅长的同时也是最愿意干的事情;第二,他们都不是妙手空空的作家,肚子里有的是书卷,同时又都不赞成“别材非学”的主张,所以连做小说也还要掉些书袋。这两点,前者决定内容,后者决定外表,他们作品的“质”与“形”,可由此推知了。我不敢说钱钟书的《围城》有意模仿菲尔丁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但我敢断言他在“悬拟这本书该怎样写”时,脑海中必定有这一部小说的影子在那里浮动着。不信,且来看这两部小说的各方面。
菲尔丁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的开卷第一章里,以饮食为喻声明他要奉献给读者的佳肴只有一道——人性。说得明白一点,他在那本小说里唯一要做的,是忠实地刻画人性。钱先生虽不曾公然拈出揭发人性的宗旨,但它的《围城》却更彻底地是一部人性大观。这二位心目中的人性,读者可以想见,是决不会高明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的人物,除一两尊外,可大别为两类:下流的和阴险的。钱先生比菲尔丁还要愤世嫉俗,他在《围城》的序文中劈头便表白:“在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还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这就是,他不相信世间会有Allworthy(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那样一尘不染的完人。当时的世界,照钱先生的看法,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而是粪窖——这里面熙熙攘攘着的尽是些臭人和丑事!一部《围城》便是专门拿来给粪窖中的人物画脸谱的。脸谱有三副,用韩非子的字眼来形容,一副代表“愚”,一副代表“诬”,还有一副是两美并全“愚而兼诬”。恰似但丁对待地狱中的鬼魂,作者对于粪窖中的三类人物还要加以区别。他比较最能同情的是第一类的“愚”。这类人物的毛病只在抵挡不住肉体的引诱,正合老子所说“吾所以有大患者,惟吾有身”,准情酌理是可以原谅的;书中的方鸿渐和赵辛楣属于这一类。第二类的“诬”病在心术,在地狱中应屈居下层,自然更要厚加呵斥;书中的韩学愈属于这一类。至于第三类的“愚而兼诬”,那是穷凶极恶,不可救药,只好用大棒子来痛打了;书中的李梅亭属于这一类。《围城》中所有的人物不出这三类,中间只有一个例外——唐晓芙,作者对唐小姐特表好感,似乎有心发慈悲,给粪窖安上一朵花,借以略解秽气。但即便是唐晓芙,好处也只是不愚不诬而已,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超人德性,别说比得上Allworthy,连Sophia(亦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的程度还差得很远呢。
正由于宗旨相同,这两书的“口气”(tone)便也不谋而合。菲尔丁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的第八卷第一章里曾向文艺女神呼吁,希望能让自己追踪亚里斯多芬、刘仙、塞万提斯、拉伯雷、莫里哀、莎士比亚、斯威夫特、马里服诸人,以幽默来充实本书的篇幅,“直到人类培养了只对别人的丧廉忘耻之行发笑的好脾气,以及深以自己的同样行为为憾的谦逊美德。”钱先生并没向谁呼吁,不过我们可以断定他心里所向慕的前代作家,必然的也就是前面那几位。《围城》和《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同样是以幽默讽刺的笔调来写的,这笔调渗透全书,成了一种不可须臾离开的厚质;偶然一离,读者立刻便有异样之感。而也就在这里,这两位作家稍微有些不同。菲尔丁虽好讽刺,却并不悲观。他不喜欢板起脸孔来教训,但有时也说正经话。因此,每逢他转换口气,总是从“幽默”改为“正经”。钱先生当时则是个彻底的悲观家,讽刺之外,唯有感伤,这情形从书的结束处看得最清楚。菲尔丁在他的大作第十八卷第二章里,便曾公开声明要改变作风。果然,在这一卷里,作者笑意全收,以异常严正的态度,让奸邪败露,佳耦成双。讽刺了一场之后,到底还是止于至善,真正的十足狄更斯作风!《围城》的前七章笔飞墨舞,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字里行间看得见作者脸上嘻笑的表情。从第八章起,这笑容渐渐消失,跟着来的不是“正经”,而是“悲哀”。第九章几乎全浸在悲哀的情调中,纵有笑声也是非常勉强的。虽然这儿述的仍是方鸿渐的事,作者的心声无形中也从里面透露出来了。本来书名《围城》,是也应该有此收场的。围城不仅象征着方鸿渐的人生观,实际也代表着作者自己的。
以体裁来说,这两部作品都是所谓“恶棍”小说(The picaresguenovel)。这派小说有个特点,便是不大注重故事,因而也无所谓结构。作者倒是利用主人翁作线索来贯串全书,这主人翁又天生是一副驴马病,永远不会安逸。作者便借着他到处漂泊的机会,来刻画社会各阶层的形形色色。在这一点上,《围城》和《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可说是完全一致的。但后者毕竟是十八世纪的出产品,无结构之中还是有结构,而且有严密的结构。全书十八卷平分三部:第一部从汤姆出世起叙到他被逐止;第二部写他从故乡一路漂泊到伦敦去的情形;第三部叙他在伦敦的经历以及他的最后胜利。书中事实千头万绪,人物也十分繁富,一路看去,象是信手牵出,全无干系,到了结束处,才知道这些全有作用。原来这里面也包藏着无数的“埋伏”和“巧遇”,真是万派朝宗,一切路全通到罗马去!这种传奇性的手法固然很巧,给我们二十世纪的读者看来,却未免过于造作,有违“可能”(possibl)和“可靠”(probab)的原则。比较起来,还是《围城》接近人生。这书的结构非常简单,只是把一位留学生从国外回来后的二年里面的经历,挨着次序叙述出来,中间既无曲折,又无叫应,老派小说家惯用的那些解数,这儿一概豁免。书中的事实,除了方鸿渐和孙小姐同在大铺里梦魇那一桩有点神秘外,其余是太阳光底下司空见惯的。可知作者的兴趣并不在事实和结构上面,而是另有所在了。
说到这里,我们才真正触及到钱钟书和菲尔丁的根本相通之处,便是题材无关紧要,要紧的是处理这题材的手腕。菲尔丁曾以牛肉为喻,说明王公大人席上的牛肉或许和里巷贱人桌上的牛肉同出于一牛之身,然而前者能叫胃口顶坏的人动起食欲,而后者使食欲最强的人倒尽胃口,可见分别全在调味、加料和烹制的手腕上面。紧接着便来了下面的结论:“同样的,精神食物的精美与否,关系于题材的比较关系于作家的艺术手腕的为少。”(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第一卷第一章)这一番议论是为了掩护书中丑恶的题材而发的,由钱先生全部接受过去,而更变本加厉地运用起来。以前有人在香港出版的《小说月刊》上评论《围城》,说作者态度傲慢,俨然以上帝自居。其实钱氏的野心是决不止于做做“上帝之梦”的,他还想更上一层楼地去做上帝的改革者。李长吉诗云:“笔补造化天无功。”钱钟书的真正野心是想拿艺术去对抗自然,把上帝创造天地时的疏忽给弥补起来。《围城》一书除了臭人丑事外,还特地挑出宇宙间最惹厌的一些东西,如鼾声、狐臭、跳虱、饥饿、梦魇、胡子、喉核、厕所之类来加工描写。揣作者的用意,无非想化臭腐为神奇,拿粪窖的材料来盖八宝楼台。平心而论,这书在题材、意识、态度诸方面,可攻之点自然不少,但作者感觉的灵敏和笔墨的精妙,却是无论如何难以否认的。书中第五章记方鸿渐旅行所见,那些情景,抗战期中常在内地奔波的,谁没有经历过?可是当时小说家中,除钱氏外,还有谁能写出这样惊才绝艳的一章?
关于艺术手腕,菲尔丁和钱钟书惯用的都是做诗的技术。福斯德(E.M.Forster)说过:小说是介乎诗与历史之间的一种东西。也许是有感于自己题材的过于丑恶吧,这两位小说家都拚命用“诗”来补救。菲尔丁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的第四卷第一章里曾自白过:“因此,为了使我们的作品不至于被比作这些历史家的出产品,我们便尽量利用机会,把各种的明比、描写文,以及其他诗的文饰,散入全书。”这一段话毫无折扣地被钱先生拿来实行。《围城》里面的描写文最多,写景的就有十段左右。这些虽都只短短的,却极富诗趣,而且也还均匀地散布书中。让我们举出一段来看:
天空早起了黑云,漏出疏疏几颗星,风浪象饕餮吞吃的声音,白天的汪洋大海,这时全消化在更广大的昏夜里。村了这背景,一个人身心的搅动也缩小以至于无,只心里一团明天的希望,还未落入渺茫,在广漠澎湃的黑暗深处,一点萤火似的自照着。(19—20页)
这是紧接着方鸿渐跟鲍小姐在船上调情之后而来的一段描写,恶俗的场面后偏有此清幽的景色,可见作者是有心要借云水清光来给我们洗眼的了。风景以外的零碎描写,书中更到处可见,美不胜收。例如:
鸿渐昨晚没睡好,今天又累了,邻室虽然弦歌交作,睡眠漆黑一团,当头罩下来,他一

睡到天明,觉得身体里纤屑蜷伏的疲倦,都给睡眠熨平了,象衣服上的皱纹折痕经过烙印一样。(98页)
以上两个例子里的最后一句话都是所谓“明比(simile),读《围城》的人首先发觉的,必是这种比喻之多与新奇。但是这些跟《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里的比喻一样,都是直接从荷马学来的,《伊利亚特》中的一百八十个明比是他们的蓝本。这种比喻的特点是能独立自存,有时甚至喧宾夺主,把所比的丢在读者脑后,叫他只注意比喻本身。《围城》中顶标准的荷马式明比,该是这种接在一起的两个:
鸿渐嘴里机械地说着,心里仿佛黑牢里的禁锢者在摸索一根火柴,刚划亮,火柴就熄了,眼前后看清的一片又滑回黑暗里。譬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近擦过,一个在这条路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191页)
明比和描写文构成了这两部作品——尤其是《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大部分的血肉和生命,假使把这通通剥掉,这两本书纵不至生机枯萎,剩下的精华怕也有限了。
以上就是二书相同之点来作比较。假如还要讨论他们的互异之点,那我们可以简单地说《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的事实多于议论;《围城》刚刚相反,议论多于事实。这分别是植根于两位作家生活经验广狭的不同。菲尔丁的经验比较丰富,所以他的作品虽也一样的以“批评人生”为主要目的,却多少带点“表现人生”的倾向,尽量把来自多方面的事实填塞进去。钱先生所见的人生似乎不多,于是他更珍惜这仅有的一点点经验,要把它蒸熟、煮烂,用诗人的神经来感觉它,用哲学家的头脑来思索它。其结果,事实不能仅仅是事实,而必须配上一连串的议论。这议论由三方面表达出来:作者的解释、人物的对话、主人翁的自我分析。说到这里,不由的令人想出一个新的名词:“学人之小说”。
(此文原载一九四八年《观察》周刊,当时读者不多,现值《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出版之际,特予重新发表)
(《围城》,钱钟书著,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八0年十一月第一版,0.78元;《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英〕亨利·菲尔丁著,萧乾、李人弼译,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八四年四月第一版,3.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