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影响所及,即在《牛津英语辞典》中,可以找到“奥威尔式人”的一词,所举的例中则有美国作家玛丽·麦考赛和诺曼·梅勒的作品和若干出版物中奥威尔式人的言论和行动;另一种意义则指语言的败坏,意即为语言的倒置、消失等。将这二种含义连接在一起使用,则是奥威尔的一大成就。他从事写作的时期在三十与四十年代,正逢几个大独裁者当令之时,他撰写文章抨击这些独裁者和他们的主义。他认为全世界人民应当反对全能主义,而追求社会民主主义。但也可以说他的写作在于反对恶劣的语言,提倡平顺与真诚的文字。他那两部名闻遐迩的巨作《畜牧场》与《一九八四》,所写的就是这些全能主义者以文字与生活所造成的一切。他看到这些罪恶交织在一起:有害的政治恶化了语言,恶劣的语言赋予政治以有害的权力。如果我们要反对恶劣的政府,我们就得开始说平淡的语言,而不是装腔作势。 但是奥威尔所有的真理并不都是社会主义的真理;他首先是个人道主义者,然后才是个政治理想家,而且他在用政治术语表白之前,早已发展了一种受不公平待遇的感觉。也许他生来就是受不公平待遇的。他的父亲阿瑟·布莱尔在孟加拉当一名英国小官吏,经营鸦片买卖,生意兴隆。埃里克·布莱尔于一九○三年生于孟加拉,幼年忍受了一连串虐待——在自己家里,回到英国进入的英国小学,伊顿公学,以及后来他在缅甸成为印度皇家警察的一员。他由厌恶权力的行动从而反叛了自己的阶级,以及所有的权力使用人,进而同情被压迫与无权势的世界。 在现实里,他的思想引导他离开印度警察界,回到欧洲贫穷阶级的怀抱,以后又由于信仰共产主义而参加了西班牙政府军,反对法西斯蒂法朗哥的叛军,受了重伤,也对共产主义丧失了信心。他写了《在巴黎与伦敦之间来往》、《到维根码头之路》、《向加泰罗马尼亚致敬》诸书。这些书事实上不是他的自传,奥威尔写这些书完全适合于他进行论战和他的文学目的。也许就因为他不在写自传,所以他用了一个笔名;乔治一名为英国普通人名所常用,而奥威尔这一姓氏则是英国一条河流的名称。他笔下的苦难也是他亲身感觉到的,因此他叙述的都是真情。早年的著作中,还有《在缅甸的日子》、《一个教士的女儿》等,作为长篇小说问世,写他贫穷与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奥威尔自缅甸返回英伦后,变得憎恨大英帝国,自西班牙回国后,又变得憎恨共产主义;为此,他成了政治讽刺作家和一个社会民主主义者,虽然只是个十分奥威尔式的社会主义者。他在贫穷人中的生活经验,说服他信奉若干简单的真理:不公平待遇是极端的社会犯罪;弱者永远站在正义一边;失败值得尊敬,成功招来腐败;礼貌是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通情达理比制度更可依赖,因为通情达理常是普通老百姓的美德。不能把这些主张视为意识形态,因为奥威尔痛恨谈意识形态,至少这也可算是一种政治观点。 奥威尔之反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在另一方面也是极为偏执的,使他进而反对国际工人运动的英国传统。他写战时英国的《狮子与独角兽》一书并以《社会主义与英国天才》作为副题,实质上这也可以成为他所有政治作品的副标题。他说过每一种政治学说都有一种地区色彩。他说了许多对英国人的直率批评,如英国人无审美眼光,不懂哲学,反对知识分子等;而是一个饮茶,爱狗,有阶级偏见,排外的伪君子。不过这些英国人又是正派,敏感和爱和平的,相信正义,爱好自由和客观真实及个人隐私权。要是你相信英国社会主义,便须服膺这些道德标准,无论是有错误或为美德。 奥威尔在书中创造的并不是种制度化的社会主义,人们不能根据他写的一切来治理英国,即使在一个小村子里也不能成为现实。但是他所追求的并不是制度,他贡献的只是两种先见:一种是这个社会对待穷人与无告者的作为,一种是可以允许普通老百姓在居留的社会里得到——一种工人阶级星期日在厨房里度过的简单与非政治化的生活。他期望人们相信这样的生活,对每个人说来,在未来是可能的;但是他也很现实地看到人类的残恶和贪婪在反对这个梦想。一直到他的死亡降临,他所预见的未来是惨淡无光的,一如他在《一九八四》书中所写的那样,一只铁蹄踩在人的脸上,永远如此。 自从奥威尔在一九五○年逝世以来,“一九八四年”已经成为历史了,世界可能还会有警察国家,但是工人阶级却不会像现在一样。世界性的全能主义是奥威尔害怕和警告世人的,至少在短期以内,是不会重见的了。这个世界和人类事实上是在不断进步,必然能将历史写成辉煌的另一页,不然我们将永远不可能成为乐观主义者。自然也不能避免在世界的某一角落里,一小块地方可以发生他在《一九八四》书中所写的阴暗故事。但总的说来,普通老百姓已经不如过去那样被人驱使,容易被人奴役,他们必将创造一个新的世界。 奥威尔热中于政治的预见,另一方面,也热中于优美的写作。他是个文字平顺生动的文体家,但还有另一种品质,即运用当前语言的恣睢豪放。他相信人类从任意使用强烈与生动的语言中得到好处,不免对当前那种美国学院式的对话,称之为是政治上的胆小鬼,无论左翼或右翼的人都不能逃离这一范畴。他鄙弃英国的知识分子。也许读者会对他的意见不以为然,可是每一个人能禁止另一个人发他一己的感情。奥威尔明白他的话将引起众怒,但也清楚知道这种触犯是必需的,否则人们就不可能公开他的意见了;自由的社会应当重视和保护这种私人意见;不触动任何人的观念,是不值得一提的。 无疑,奥威尔是位现代作家,而且是个影响深广的作家。他并未完成艺术上称得起伟大的作品,也没有对任何文学上的形式有影响,而且在现代文学史上也不能占有一席地位。他的写作比他独特意见的成就更为伟大,他以思索巨大问题而左右世界的思想和感情。他以发怒的坚持来申述自己的意见,而且用他独特的声调。 英国小说家、评论家V.S.普里契特称奥威尔是个“圣人”那样的人,但这个称呼违背了奥威尔的意愿;因为他曾经说过“人类必须避免‘圣人’一类的称呼”,这个意见是他在论甘地一篇文章中提出的;他的信念是人类的本质决不谋求完善,人有时为了忠诚愿意去犯罪,人亦不愿事事查明究竟而使得交往困难,人甘愿最终为生活所击败与粉碎,这种生活是人类相互间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代价。这就是奥威尔所说人类的本质。因此传记作者米歇尔·薛尔登笔下的奥威尔,既非圣贤,亦非空想家,他的作品不完善,他的思想矛盾使他成为一个普通人而非楷模人物。 Michael SHELDEN,ORWELL.New York,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PP.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