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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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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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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城上已吹新岁角 窗前犹点旧年灯
栏目短长书
作者王振忠
期数1997年06期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财富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之俱来的一些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有鉴于此,不少人提出需要用伦理手段,以价值观上的重新定向,对经济生活加以规范、引导和调适。即所谓“道德重建”。于是,儒家的传统伦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便成了众人关注的热点。各种“儒商”协会纷纷成立,“儒商”讨论如火如荼。在不少论者的心目中,不仅东亚儒家文化圈经济的发展,似乎可以为这种关联提供范例。而且,历史上“贾而好儒”的徽商之壮大,更是为论者提供了再好不过的注脚。
  历史上是否有真正成功的“儒商”,当代社会是否已出现了足以与明清徽商相提并论的“儒商”。我不太清楚。但徽商的壮大或者说商业上的成功,如果说是得益于儒家的传统伦理,我倒是有点疑问的。
  我们不妨来回顾一下徽商研究的历史。从学术史上看,对于徽商的研究,国外从四十年代起由日本学者藤井宏先生首先发起。他根据明人汪道昆《太函集》所载的大批徽商史料,对徽商作了开创性的探究。后来的学者根据《太函集》以及徽州族谱资料,提出了徽商“贾而好儒”的论断。此后,不少人在此基础上论述儒学对徽商思想的渗透即对徽商道德的塑造问题。他们认为,儒家的宗法伦理道德对于徽商的发展壮大,起了极为有利的作用。甚至以为徽商将商业活动看作是实现道德的手段,而不是以获取利润为最终目的。
  其实,《太函集》的作者汪道昆是个商人家庭出身的官僚,他对徽商的描述如果不是站在商人的立场上,至少也只是说明文人心目中的徽商形象,与真实的徽商仍然有着一定的距离。甚至可以说,族谱中传记之真实性,也实在可以大打折扣——不用说族谱的修撰是由文人来编修的,主要靠的是商人的捐资,也不用说中国人“为亲者讳,为尊者讳”的国粹。就说祠堂及族谱的撰修吧——谁能入族谱,进祠堂,受祭祀,甚至是“始祖”的确立,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根据金钱和权力来确定的。这样编出的传记中的主人,哪一个不是忠孝传家?满脑子的仁义道德?在这些记载中,人们看到的自然都是些以传统儒家伦理为本的商人,他们的发家致富,从来靠的就不是巧取豪夺。
  徽商的主体——淮浙盐商是“官商”,他们依靠的是政府给予的垄断特权而暴得横财的。他们的发财致富,恐怕不是某些“儒商”论者心目中的那种“阳光下的利润”。但这批人,在徽州族谱中,却总有着显著的篇幅,其身后无一例外地笼罩着“儒家伦理”眩目的光环。富裕后的徽商慕悦风雅,这应当是事实。但徽商这样做,无疑具有相当功利的目的。就拿他们对戏剧等“高雅艺术”的扶植来说吧,这主要是因为清代的几个皇帝都是戏迷,两淮盐务中备有昆班及其他各种戏班,是为了康熙和乾隆皇帝先后十二次南巡的接驾,是为了供奉宸赏、献媚邀宠。而且,这一笔钱是由两淮盐务经费开支,平常只供商人家宴,是一种典型的公款消费。徽州盐商出资赞助文化事业,这也是事实,但“徽州算盘”的功利色彩,也使得当时的文章、学问与米盐船算一样,“亦听气候于商人,奔走蹀躞于其门,以其一言之是非为欣戚,其损士品而丧士气,真不可复述矣”(郑板桥语)。如果从这一方面来看,那个时代恐怕也不是时下某些“儒商”论者心目中文人生活的黄金时代。否则,在盐商门下看似如鱼得水的“扬州八怪”之一金冬心,何以会画出那么一幅《寄人篱下》的名作?又何以会发出“苦被春风勾引出,和葱和蒜卖街头”的感慨?郑板桥面对着众多文人奔逐商门的情形,亦何以会发出一声“伤哉贫也”的浩叹?关于这一点,如果有机会,我们除了看点族谱外,还真应该读一读《郑板桥集》、厉鹗的《樊榭山房诗文集》和吴敬梓的《儒林外史》。
  另外,徽商确实是做了不少社会公益事业,如造桥修路,他们捐输报效,被时下某些“儒商”论者誉作“爱国精神”。事实上,他们这样做,从其自身的利益来说,主要是为了获得职衔,自立为“官商”,捞取减免税收等诸多好处,并争取从祖籍地缘转向新的社会圈(在侨寓地入籍)。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这批钱实际上并不是从他们的腰包中掏出来的。以扬州盐商为例,如果我在这里举出他们如何剥削盐场工人、盘剥广大引地的食盐消费者,或许有点迂腐(因为至少在传统时代,没有什么商人肯做“赔本赚吆喝”的傻事)。但我们只要看看,扬州盐商衰落时,所欠国家巨额财政税收达数十年之多。那么,先前那些从事公益事业的钱是从何处而来便是可想而知了!这批“经济人”大多是一批非常腐朽的官商,恐怕远不是时下某些“儒商”论者心目中的“道德人”。
  徽商在商业上的成功,除了其主体——淮浙盐商是官商的外在原因外,它作为一个闻名遐迩的区域人群,毕竟仍有其成功之道。我在最近的研究中发现,明清时期的徽州之所以会产生“徽州朝奉”或者说“徽商”、“徽帮”这么一群人,主要是因为至迟自宋代以来,徽州就是一个“契约社会”。换言之,徽州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较之其他地区的人群似乎更为理性——利益因素远远凌驾于血缘关系之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完全以人情来维持,而更多地是通过契约来维护。徽帮的壮大与发展,或者说徽商在商业上的成功和繁荣,靠的正是这种“契约和理性”,而绝不是时下一些“儒商”论者所津津乐道的传统儒家伦理的影响。因此,在传统儒家伦理中寻找商业发展的契机,在我看来只会是误入歧途的思路。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徽商“贾而好儒”的问题是历史学界十几年前提出的问题,然而,现实形势的客观需要,却使这一问题反倒成了非专业论者的热门话题。“古为今用”固然无可厚非,但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女孩子,恐怕不能需要什么就到历史上找些什么,全然不顾当时人说话的语境。恕我直言,此前笔者读过一些“儒商”及“徽商”的讨论文章,行文、注释看似非常规范,无一字无来处,但实际上是在功利地爆炒前人的冷饭。这里我想有必要举出十数年前安徽师大的两位学者所写的《论徽商“贾而好儒”的特色》一文(载《徽州学丛刊》创刊号,一九八五年十一月),该文在论述徽商“贾而好儒”的同时即曾指出,“由于贾儒结合,也就易于与封建势力相结合。……商——儒——政相通,儒是中间环节。”这就明确指出了“贾儒结合”的功利目的及其弊端,但后来的爆炒者却有意无意地忽略这一点。如果我们再上溯到汪道昆的年代,他在《太函集》中亦曾明确指出徽商“以儒饰贾”以求“蝉蜕”(通俗地说,也就是以儒家伦理重新包装自己)的功利目的,这不由得让人联想到时下颇为盛行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之类的玩艺。在这里,“儒家伦理”也好,“文化”也罢,实际上只是肥皂剧的布景,大可不必当真。至于在国内少数“儒商”倡导者的笔下,有意无意地流露出有钱即是“儒商”的逻辑,那恐怕又得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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