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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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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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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读加缪
栏目品书录
作者孙广宇
期数1999年02期
  法国作家加缪的《局外人》基本上是一本年轻人的书。加缪在一九四○年完成这部书时只有三十岁。小说中的主人公默尔索也是一个不满三十岁的年轻人。而此书在一九四二年初版后一再被重印,也是因为得到不同时代年轻人的喜爱。
  《局外人》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是书中“我”——主人公默尔索自说自话的叙述,刻板而没有激情,散漫而不拘束,并不顾虑他人的存在,他也讲他的喜恶,却又不甚在乎。他的语调无动于衷,客观,呆板,你只需看,不需聆听。
  我总模糊地以为,对于《局外人》无误的解读,只有年轻人才能真正做到:年轻人涉世不深,总在心中若有若无地保留着自我的激情与偏执,对于世俗不屑一顾,似乎更容易成为社会的局外人。沉陷于世俗、礼俗、名利之中,便不好解读这部小说了。
  默尔索,是一个供职于阿尔及尔的小职员,一个看起来极“庸常”的人。如果没有意外发生,默尔索会按他一贯的生活作风和处世态度,漫不经心地结婚——当然对方也是他比较欣赏的姑娘玛丽·卡多纳;继续按时上班;度假时去海滨与玛丽游泳,喝喝牛奶咖啡;闲时望望窗外的行人——也许一辈子就这样度过。缺少激情,但也是真实地按自己的方式活着。然而生活毕竟没有这么简单,在小说第一部结尾,这个“庸常”的人杀了人,在整个故事的结局,他被法庭判处死刑。默尔索死了。可是,默尔索的死又似乎并非因为杀人,法庭上大段大段地指控他的罪行,并没有说明谁死了,为什么?而着重于罪犯的冷漠,着重于罪犯几个月前对母亲的去世没有显露出哀伤,没有流泪,甚至还在养老院津津有味地品尝牛奶咖啡。法庭对于默尔索宣判死刑的原因,并非在于他杀人的行为,而在于他“堕落的道德”。一切在默尔索看来十分自然的事情,都违反了社会的常情。
  为什么是这样?默尔索,这个庸常的人,有异于社会的局外人,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人,他的“内心充满激情”,他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自己的喜好和生活方式。他似乎能对生活中一切简单琐屑的小事保持兴趣,痛恨虚伪和做假。他对于纯感官上的美和享乐的热爱更甚于理性或形式上的热爱。默尔索是一个按着自己的方式活着的,异常孤独又异常单纯的人。
  但是,社会是复杂的,充满“人情味”的社会不允许一个人的母亲死了而他却不流泪,对一个女人充满激情却拒绝承认爱她(哪怕撒谎也不),面对神甫却拒绝忏悔。社会——“局内”,是人情的,世故的,它为人们的行为和情感设置了种种限制和规范。“在人情方面,说出的东西多于存在的东西,说出的东西多于自己感觉到的东西,这就是我们每天所做的事。”(加缪)
  默尔索这个“局外人”,他只肯相信自己的感情与感觉,只肯热爱自己对于绝对和真理的信仰,对于社会却如此冷漠。他“不愿简化生活,是什么他就说什么,拒不掩盖自己的感情,社会顷刻感到受了威胁”(加缪)。逾矩的人是不道德的、堕落的,是有罪的。所以,他死了。
  这就是加缪的荒谬思想:一个忠于自己的人却不能见容于社会;“一个无任何英雄行为的人自愿为真理而死”(加缪)。这种荒诞离奇的情节却又是如此合理;默尔索从始至终的所为,都是极自然而且正常的,他所经历的事也是合乎正常的逻辑的,但是他死了。
  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法国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一九五七年,在斯德哥尔摩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只四十四岁。三年后,加缪死于车祸。从历史的照片上看,加缪保留给人们的永远是一副年富力强,思考着,且具幽默感的面孔,一个充满活力、热爱生命的年轻人的形象。他用他的生命为人们解读着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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