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图码生活
每天发布有五花八门的文章,各种有趣的知识等,期待您的订阅与参与
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查
查
随便看看
标题
捍卫童年
作者
卜卫
期数
2000年03期
本世纪二十年代的电影普及和五十年代的电视普及给关注儿童命运的人带来极大的忧虑,他们认为,电影电视利用其形象手段,将成人社会一览无余地暴露给儿童,会导致儿童过早成人化,从而失去其宝贵的童年。一九八二年,美国纽约大学教授尼尔·波茨曼(Neil Postman)出版了一本电视批评著作《童年的消逝》,力图证明这种忧虑正在北美地区变为现实,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一九八九年,波茨曼因此获得了纽约大学颁发的杰出教授奖。一九九四年此书再版。同年,台湾传播学界将其作为美国传播学经典名著翻译出版。一九九六年中译本再版。
今天这种童年的理念可说是文艺复兴以来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将儿童看做是独立于成人的个体,让儿童享有与之身心发展相适应的童年生活,并为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无疑是最具人性的理念。但美好的童年并非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儿童就天然享有,也未必会永远存在,波茨曼认为,童年理念能否存在主要取决于当时社会的大众媒介形式。他提出了两个相应的命题:印刷媒介有效地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相隔离,由此发明了童年;以电视为中心的媒介环境模糊了成人与儿童世界的界限,由此导致童年在北美地区的消逝。
十六世纪以前,六七岁以上的儿童被认为与成人没有什么不同。儿童的语言、服装、游戏、劳动和法律权利与成人完全一样。童年观念缺失的根本原因是当时的传播环境。在谈话时代,当一个孩子学会如何说话的时候,他也就变成了一个成人。既然所有重要的社会活动都涉及面对面的口头传播,那么,在说与听方面的完全胜任也就变成了幼儿与成人的分界线,而一个七岁儿童就具备了听与说的能力。所以,在幼儿与成人之间没有一个儿童阶段。但印刷术的发明和普及改变了这一切。第一,印刷术创造了成年人的新定义,成人指有能力阅读的人,相应的,儿童指欠缺阅读能力的人,儿童必须接受教育,以达到成熟的成人,这就产生了关于儿童的概念。第二,阅读行为是极具个性的,或者说是带有“反社会倾向的”。印刷术可以重新赋予人类的自我意识,让每一个独特的个体得以自我思索和讨论。自我意识的增长,是童年概念得以开花结果的种子。假设不是因为相信每个个体本身都很重要,个人的心灵与生命远重于社会,童年的概念根本不可能出现。第三,印刷术起了隔离成人与儿童的作用,使儿童无法了解社会的秘密。对儿童来说,最大的秘密是性,其次是金钱、暴力、疾病、死亡、社会关系等等。印刷术大大限制了儿童了解社会秘密的可能性,将中古世纪儿童习以为常的日常生活世界的经验封闭了。知晓这些文化秘密,是成人最重要的特色,即使在当今社会中,儿童和成人最重要的区别也仍然是:成人拥有某些儿童不宜知道的讯息。当儿童渐渐长大,成人将按其发展阶段逐步透露这些秘密。
波茨曼认为,一八五○——一九五○年间是童年的黄金时代。因为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少美国已成功地让儿童接受教育,离开工厂,儿童有了自己的服装、家具、文学、游戏以及自己的社交世界。数以百计的法律规定儿童和成人在本质上有别,社会赋予儿童被优待的地位,并提供特殊保护。童年概念已被视为一种天生的权利,一种超越社会和经济阶层的理想。但是,首先是收音机广播,然后是电影以及电视,开始动摇了童年观念和理想。
首先,电视导致个性消失。当一个人居住在电子环境时,他变成了与他人相同的“大众社会人”。电子速度并非人类感官的延伸,而是否定人类感官的存在,它带领我们进入一个与他人同时存在又转瞬即逝的世界,远非人类个体经验所及。正因如此,它消灭个性。而消灭个性,童年当然也就不复存在了。
其次,电视所提供的图像诉诸感性,它不能提供儿童成熟所需要的理性。与印刷文字相比,图画、图像是认知上的退化。它要求我们去感觉,而非去思考。电视提供了一种相当原始、又难以拒绝的选择,它取代了印刷文学里的线性逻辑,而且也让整个文明教育的严谨性变得无关紧要。
另外,电视模糊了成人与儿童的界限。电视呈现资讯的方式,使每个人都有机会观看它。正是电视所具有的这种“没有分别的可接近性”,彻底腐蚀了儿童与成人之间的分界线。电视不要求它的观众通过学习才能掌握这种观看形式,也不要求读者具备复杂的心智技能,结果儿童难以成长为成熟的成人,而成人则开始儿童化。
波茨曼特别强调,童年概念是与成人概念同时存在的。没有成人概念当然也就没有童年概念。他认为,当代成人概念绝大部分是印刷媒介造就的,几乎所有跟成人世界有关的特性,都与识字文化有关,如自制能力、延后满足的包容力、复杂的抽象思考能力、关注历史和未来的能力、注重理性和秩序的能力等等。电视文化说到底是一个以图像和故事为主的文化。当电视媒介将识字能力推移到文化的边缘,进而取代它在文化的中心地位时,一个崭新的儿童化的成人概念开始出现。在电视时代,人类总共有三个发展阶段,一端是婴儿期,另一端是老年期,中间则是所谓的成人儿童期(the adult-child),其定义是:在知识、情感能力发展上尚未完成的成人,这类成人与儿童的差异不大。
尼尔·波茨曼的观点引发了人们探讨电视文化与童年生活的兴趣。
儿童作为人这种生物体的一个发展阶段,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着。但这只是物理上的存在,与观念上的存在无关。直至十四——十七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以及十八世纪欧洲思想启蒙运动,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得到强调的时候,儿童才被“发现”,人们看到,世界上除了男人,还有妇女和儿童,由此产生了相应的童年概念或儿童观。
在发展童年概念方面,许多心理学家、哲学家均有独特的贡献。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卢梭的儿童观集中体现在他的教育哲理小说《爱弥儿——论教育》中,他认为儿童是独立于成人的个体,有自己的尊严和权利。儿童期是个体生命发展的重要时期,其重要意义不仅仅是成人生活的预备。儿童的现在和将来是一个连续发展的过程,儿童应该享受大自然赋予的童年生活,只有经过这样的阶段,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才有可能。教育不应为儿童未来牺牲儿童的现在,而应该重视儿童的现在。二十世纪美国教育家杜威也主张要从儿童现在的角度,而不是从儿童的未来角度来考虑童年生活。杜威充分肯定了童年生活的价值,他指出:“生活就是生长,所以一个人在一个阶段的生活,和在另一个阶段的生活,是同样真实、同样积极的,这两个阶段的生活,内容同样丰富,地位同样重要。因此,教育就是不问年龄大小,提供保证生长或充分生活的条件的事业”,教育者要“尊重未成熟状态”。
目前国际社会基本认同的童年概念包括:第一,我们必须将儿童当“人”看,必须承认儿童具有与成人一样的独立人格,而不是成人的附庸;第二,我们必须将儿童当“儿童”看,承认并尊重童年生活的独立价值,而不能仅仅将它看做是成人的预备;第三,儿童在成长阶段,应当为其提供与之身心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儿童个人权利、尊严应当受到社会保护。因此,尊重儿童、保护儿童并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是每一个人道社会的责任。
在这个基础上来阅读《童年的消逝》,最大的收获恐怕是让我们重新认识、珍惜和捍卫童年概念。
波茨曼所说的童年概念“既成为社会理念也成为一种社会事实”的情况是发生在北美国家和欧洲。在我国,童年概念并未成为普遍的社会事实,儿童生存、发展和受教育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更需要注意的是,童年还未成为一种社会普遍接受的概念,而只是少数知识分子头脑中的社会理想。在摆脱贫穷追求高效率的国家发展中,在新技术革命日新月异的进程中,童年生活的独立存在价值更难以得到关注。儿童常常是被当做未来的生产力看待的,他们被看做是潜在的商人、工人、技术人员或科学家等等。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对资助女童上学的“春蕾工程”的宣传中,各大媒体的宣传口号仍然是“今天的女童是明天的母亲”,也就是说,资助女童上学是为了将来她们能当一个好母亲,养育高质量的孩子,以促进国家繁荣发展,而没有意识到受教育是儿童的基本人权(我国于一九九○年签署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对受教育权有明确规定,一九九二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该公约施行)。因此,捍卫童年在我国现阶段还具有启蒙意义。
这本书最重要的命题是印刷媒介及其文化产生了童年概念,而电视媒介及其文化瓦解了童年概念,它正在导致美好童年的消逝。这里其实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和证明。比如,“个性”在《童年的消逝》中是一个比较含混的概念。根据文艺复兴运动的历史,恐怕儿童概念产生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基础是人格的独立和平等。阅读可能产生个性,但阅读是否能产生人格的独立和平等就让人怀疑。假设个性是童年概念的基础成立,那么波茨曼就需要证明:除阅读以外的其他媒介形式例如谈话,不能产生个性;同样,除电视以外的其他媒介形式,不能导致个性消失。其次,波茨曼还应该证明,区分媒介的内容和形式是不必要的,因为在波茨曼看来,仅仅是媒介形式在起作用,而与内容无关。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儿童的个性形成既受到媒介内容的影响,也受到新的媒介形式的影响。流行读物也有可能造成“大众社会人”,同时我们也不能排除电视节目提高人的自我意识和发展个性的可能性。
五十年来的媒介与儿童研究说明,不同的成长环境造就了不同的儿童,儿童并不是完全被动地使用媒介,不同的儿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不同的媒介及其内容,结果会形成不同的影响。儿童也并不是生活在单纯的某种媒介环境(如电视)中,媒介对儿童的影响是儿童的媒介偏好与其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要想得出阅读有利于自我意识及个性形成或电视只能造成“大众社会人”的结论,必须要对阅读或看电视及其他影响人的自我意识及个性的个人、社会因素进行有效地区分,否则“个性形成”的结果或“大众社会人”可能是其他因素导致的结果,而不是电视或阅读导致的结果。
儿童成人化肯定是违背童年概念的,因此,童年世界与成人世界需要隔离。在这点上,我同意波茨曼的观点。但是印刷术或阅读就一定能成功地隔离成人和儿童吗?从古至今,在阅读时代,我国的儿童难道没有被迫阅读成人读物吗?此外,正如有些电视节目成人与儿童都感兴趣一样,有些读物也同时受到成人与儿童的欢迎,如伊索寓言、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安徒生童话等。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社会中存在着这类老少咸宜的节目或读物,还在于这种非隔离不一定就导致儿童成人化。这显然不是单纯的媒介形式问题,而与整个社会观念、文化传统有关。以中国为例,中国的儿童文学发生在“五四运动”以后,而不是有了印刷术以后。
尼尔·波茨曼以批评媒介技术的负面影响为己任,自一九八二年至今,已出版了十七本书,对电视、计算机等媒体影响下的大众文化和教育进行了广泛而尖锐的批评。但是,这里面的问题其实还远为复杂。在现代生活中,每一种媒介都有每一种媒介的用途,与印刷媒介相比,电视或许具有更多的感性特征,但并非只有能培养理性的媒介才是好媒介。人的需要是丰富多样的。因为一种媒介的感性特征就将其看做是摧毁童年的罪恶之手,其实是否定了儿童的感性需求的合理性,这是否又违背了童年概念?印刷媒介和电视媒介对童年概念的影响,的确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问题,但是,要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不仅需要更多的研究证据,也需要对与童年生活有关的价值观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在我国,“捍卫童年”的情形更为复杂。由于童年概念还未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事实,儿童成长的社会氛围是鼓励儿童尽早成为“标准化的成人”。在这个标准化的过程中,儿童的生命过程本身却被忽略了。现代儿童究竟在什么地方、在多大程度上失去了童真,相信每个成年人都有所体会。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媒介正在复制这种“标准化成人”。媒介,无论是印刷媒介还是电视媒介,大都是由缺少童年概念的成人操纵的。在这种社会氛围中,成人社会以他们的要求来确定儿童节目的主题,塑造“小大人”样的儿童形象。即使表现儿童的天真,也是为了装饰成人社会,表达成人所要表达的思想。这样的天真其实早已不是儿童天性的自然表现,而变成了一种儿童需要学习和掌握的表情,这种表情被媒体工作者戏称为“电视操练”。多年来的儿童节目“成人化”(其实不只电视,所有儿童媒介都有同样的问题)就是童年概念缺乏的必然反映。当小朋友们在电视屏幕上异口同声地说看动画片是为了“受教育”时,我们是应该批判电视这种媒介形式,还是应该反思我们的文化和教育呢?我以为,对中国来说,重要的不是反对媒介新技术,而是要在我们的文化和教育中发展和捍卫童年概念。
(《童年的消逝》(
The Disappearance of Childhood
),尼尔·波茨曼著,萧昭君译,一九九六年台湾远流出版公司)
捍卫童年
心史和信史
权力的黑光
《春天的童话》
退出、呼吁与忠诚
一行外传
商品说明书式书刊在日畅销
“今别离”与“新相思”
胡戈的意义
俄乡与饿乡
《读书》杂志是以书为中心的思想文化评论月刊,凡是书及与书有关的人、事、现象都是《读书》关注的范围,内容涉及重要的文化现象和社会思潮,包容文史哲和社会科学,以及建筑、美术、影视、舞台等艺术评论和部分自然科学,向以引领思潮而闻名。
《读书》的宗旨是:展示读书人的思想和智慧,凝聚对当代生活的人文关怀。
《读书》创刊于1979年4月10日。杂志的主要支持者与撰稿人多为学术界、思想界、文化界有影响的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