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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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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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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自由放任 无为而治
作者薛锋;杨无限
期数2000年08期
  法国皇太子曾问魁奈(Francois Quesney,法国重农学派的代表人物):“如果你是国王,你会干些什么呢?”魁奈回答道:“什么也不干(Nothing)!”皇太子又问道:“那么谁来统治呢?”魁奈的答案异常简洁:“法则(the law)”。魁奈所提的法则是“自然秩序”的法则。“Nothing”在中文里实际上有“无为”的意思。我以为中国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与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颇有类似之处。
  号称“综罗百代,广博精微”(纪晓岚语)的道家思想在中国历史舞台上可谓是源远流长,影响弥远。这不禁让人追溯其“源头活水”——那部上下五千言的《老子》(又称《道德经》)一书了。
  在美国,以新经济自由主义治国的前总统罗纳德·里根曾在国会咨文中引用《老子》中的原话,如“治大国若烹小鲜”等。据说,里根奉行的“管得最少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的原则或多或少受到中国古代先贤的《老子》一书的启发,不管这种说法是否成立。《老子》一书中确含有浓重的“不干预主义”的味道。笔者不想抬出祖宗以求精神胜利,而是想从经济管理的角度来解读《老子》。提到《老子》,人们想到的第一个概念恐怕就是“道”了。这个“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的“道”恐怕也是最不好理解,最难揣摩的。连《老子》本身也讲:“道可道,非常道。”(1章)“道”可以说,但能说出来的“道”就已不是原先意义上那个原汁原味的“道”了,这又生发出许多哲学上的争论。根据《老子》中的描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25章)可见“道”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并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永恒性。“道”的重要内容就是“道法自然”的自然观。以“道”之一切任其自然的属性,取代了“命”的主宰含义,故曰“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对于万物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10章)。在《老子》的著者看来,“道”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这个世界就是按照“道”的演化而自然发展变化的。人类社会与自然都是按内在的演变规律而自然发展的。人的所做所为就是要按这个规律去办,要“合乎自然”。统治者所需做的就是“顺道化民,合于天道”。切莫做违背“道”,违背自然的“有为”。
  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源出于“自由放任、允许通行”(Laissez-faire,Laissez-passer),据说由十七世纪中叶商人勒让德尔(Legendre)首先使用。法王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柯尔倍尔约见勒让时问道:何为保护法国商业的最佳手段?答之以“自由放任、允许通行”。这句话经由重农学派的诠释和宣传而广为流传。自由放任(Laissez-faire)几乎成为经济自由主义的代名词。
  作为西方经济自由主义先驱的重农学派,是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哲学的启发,有些学者也曾对此进行探讨。如谈敏博士的《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二年)。法国经济学家季德和利斯特于一九○一年刊行的《经济学说史》中也认为,重农学派可能受到中国思想的影响。本文不去争论重农学派是否有着中国渊源,但本文认为《老子》中的“道”与重农学派的“自然秩序”在内涵上存在着极其相近的思想。它们都强调人类社会与自然界都存在着内在的发展规律,这种规律人可以认识但却无法改变。因此,明智的做法是顺应这种规律。《老子》讲圣人要“顺道化民”,重农学派则说一定要使“人为秩序符合自然秩序”。二者不同的只是表述方法。
  重农学派的法文是physiocrate,系由希腊文“自然”和“统治”两字合成演化而来。意指自然的统治。由此引申出人类社会必须服从自然法则以谋求最高福利的涵义。重农主义体系的精髓就在于它的“自然秩序”的概念。
  “自然秩序”可表示这样一种意思:即人类社会要受诸如支配物质世界或是对动物或一切有机生命实行主宰的各种自然规律的支配。所以“自然秩序”揭示的是人类社会的规律。重农学派的杰出代表魁奈的思想是:和物质世界一样,人类社会存在着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就是“自然秩序”。它受“自然的最高法则”支配。如果人们认识到“自然秩序”并按其准则来制定“人为秩序”,这个社会就处于健康状态。反之,如果“人为秩序”违背了“自然秩序”,社会就处于疾病状态。用魁奈的话:“自然秩序”是所有人为的立法,一切关于市民的、政治的、经济的,以及社会行为的最高规律。强调“自然秩序”在人类社会中的支配作用,成为他的自然秩序思想的一个主要标志。这种自然规律,在重农学派看来,一是客观的,如“这些基本法则绝对不是人类创造的,但又是任何人类政权都应服从的”。或谓“人不可能创造和建立自然秩序,正像人不能创造他自己一样”。这颇类似于“道”的“独立不改”的客观性。二是最优的,按这坚定不移的规律去发展,结果应该是最优的。这也类似于“为无为,天下无不治矣”。三是普遍的,适用于一切时代和所有的人类社会。这类似于“万物之母”的“道”的普适性。四是永恒性,这同样类似于“周行而不殆”的“道”的特征。
  总之,重农学派所谓的“自然秩序”,系不受人的意志支配而支配万事万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如博多所言:“它的命令是独一无二的,永恒的,不变的和普遍的,它的起源是神圣的,它的范围是无不包的,人们对它的歌颂不亚于对玛丽的祈祷。”经济自由主义是“自然秩序”思想的自然延伸,既然包括人类社会的整个世界都是由“自然秩序”支配的,那么最重要的是让“自然秩序”不受干扰地起作用,就自然可以达到完美的治理效果。而政府很难保证一定合乎“自然秩序”的要求,从而造成对自然秩序的背离而损害经济。
  在介绍“自然秩序”及经济自由时,我们无时不感觉到《老子》中的“道”及“顺乎自然”之间的相似性。
  众所周知,“清静无为、顺其自然”是《老子》思想的精华,也是在短短五千言中著者不遗余力所强调的。“无为”并非消极地无所作为,而是切莫做有悖于“道”的事,切莫“逆乎自然”,这与重农学派强调人的作为要符合“自然秩序”的思想是一致的。《老子》中的“道”“为万物之母”,是宇宙万物的根源,万事万物的发展演化又都依据“道”来自然发展。“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弗辞:功成事遂而弗有名。衣被万物而弗为主”(34章)。因此,在经国治民上,亦主张统治者“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以自然之道治民。在著者眼中,社会也是那么自然地演化,统治者所需奉行的仅是:“上德无为而无以为。”(38章)让民众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自由地劳作生息,使社会自发地达到天下大治的局面。统治者所需做的,仅是顺应自然,奉行“清静无为”的治国策略。这不就是很清楚的自由放任与经济自由主义的思想。它们的最大共同点就是“不干预主义”,让民众自由、自主地按自己的目标行事。“道”和“自然秩序”的观念都说明了经济自我发展、演化实现自身优化的思想。现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虽不采用“自然秩序”的提法,但其认为“经济能自发达到自己的均衡”的核心命题不与《老子》中的思想异曲同工吗?只不过新经济自由主义采用市场机制来详细表达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如何促使经济走向最优(均衡)的。
  “无为而治”在《老子》一书中被反复强调。“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无为”与“无不为”是辩证的统一。“无为”是达到天下大治“无不为”的手段。《老子》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做无用功,不违背“道”,不“逆乎自然”。《老子》中的理想君主应是“清静无为”的,他顺道化民,不干预民众的生活,而民众亦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似乎没有君主在治理天下一样。故“太上,下知有之”(17章),民众仅仅知道有这么一个君主存在,而且,也仅此而矣!进一步“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17章)。天下大治了,人民安享太平盛世时,根本不知这是君主治理的结果。对于民众,一切都是很自然的。“帝力与我何有哉?”对君主而言:“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朴”(57章),这不就是《老子》中的理想治理状态?最理想的君主不就是推行“自由放任”从而“无为而治”的君主吗?
  《老子》中的观点不正说明这样的“无为”可以造就一个民众自化、自朴、自正、自富的理想国吗?这与经济自由主义所倡导的“管得越少越好”不正有殊途同归的妙处吗?二者不都相信:凭着社会自发运动,就能取得完美的治理效果吗?而《老子》中的随其自然,不要过多干预经济社会的思想,不正是经济自由主义的核心命题吗?《老子》极不赞同对经济的随意干预,“治大国如烹小鲜”(60章)千万不要乱动,一定要慎之又慎。《老子》中又进一步指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75章),在先秦生产力极不发达的条件下,剩余产品很不丰富,干预极易变相为对老百姓的剥削与掠夺,与民争利,危害民众的生存,于是必然受到人民的反抗,这样的统治者“是谓盗竽,盗竽非道也哉!”(53章)。在西方,古典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首次使用了“看不见的手”这个概念。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一个人在追求其个人利益时往往意想不到地促进了他人或社会福利的增加,从而协调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使自利和利他得到了统一。斯密在重农学派的基础上,利用“看不见的手”形象地说明了经济是如何在不受干扰的自发状态下实现最优的,从而强调极力避免政府的干预,尽量把政府定为“守夜人”的角色。“无为而治”与“看不见的手”的共同之处就在于切莫轻易施加干预。而让老百姓有自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反而对整个社会都有好处。这里,《老子》的自然主义自然延伸到了自由主义。如果民众没有自由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就违背了“道”,违背了“自然”。所以“无为而治”是让民众自发地按其本性(意愿)来行事,避免对这种自然状态妄加干预,从而达到天下大治。
  另一方面,《老子》中还认为很难保证干预(“有为”)能合乎“道”(规律),而且干预往往无效,白白增加一笔社会开支。“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之有为,是以不治”,“民之难治,以其知之”,“故以知治国,国之贼”;“不以知治国,国之福”(65章)。百姓是富有智慧的,这就是常说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君主自以为聪明地妄加干预,反而会激起百姓智慧的对抗,使干预失效。这与当今的新自由主义之一的理性预期学派观点不谋而合。该学派认为:政府政策之所以成功,是因为老百姓的错觉。你可以一时欺骗所有的人,但不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所有的人。上过一次当的老百姓就会学聪明起来,不再上当。这是因为:老百姓是富有理性的,即智慧。例如,政府执行凯恩斯主义的通胀政策(如一方面增发货币,一方面提高名义工资)来人为刺激经济。第一次使用,百姓会认为工资收入提高了,从而多劳动,多消费,但随时间推移,百姓会发现收入名义上增多了,但实际工资、实际收入并未提高,因为物价也在上涨。于是,下一次政府再采用该政策时,百姓就不会再多提供劳动,增加消费,因为实际收入不变。这样就导致政策失效。要想使政策有效,惟一办法就是把通胀率提高到超出百姓预期的水平,从而造成百姓的错觉。但这样一来,随着百姓认识到新的更高的通胀率,要保证政策的有效性,就只能采用更加高得多的通胀率,这样通胀率就会越来越高,经济陷入“滞胀”的泥沼中。因此,理性预期学派认为,政府和公众已形成一种博弈关系,而且,公众更富于智慧。政府每出一着,公众都会从容应付,使政策归于无效。这宛如中国的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这种情况下,政策不仅无效,而且浪费了执行政策的成本,还可能加剧经济的波动。这宛如《老子》“以知治国,国之贼”,政府千万不要自认为比老百姓聪明,切莫妄加干预!“不以知治国,国之福”。
  《老子》中早就指出,不要轻易干预,“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最好方法就是“绝圣弃治,民利百倍”(19章)。让百姓自由地行事,如同西方所提的“看不见的手”一样,社会自然而然地达到优化,实现“无为而治”(一如现代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老子》重自然,轻人为,该书的精神就是一切任自然。治国之道应当是“自由放任”,让经济自然演化。这无疑与经济自由思想在本质上如出一辙。
  自《老子》问世以来,就对后世各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如:治国、齐家、修身等等。从我国历史上看,西汉前期的治国策略很明显地受到黄老“无为而治”的影响。秦末天下大乱,战祸连年,生产力破坏极为严重,当刘邦击杀项羽,建立汉王朝时,社会经济极其困难,财政捉襟见肘,以至达到“天子不能具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的局面。面对这种局面,自汉高祖刘邦始,汉朝历代统治者都推行了《老子》的“无为”主张,让人民休养生息,不妄加扰动。具体到经济政策上就是“自由放任”,政府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形式基本上不予干涉,听任民间自由发展。也不进行大量动用民力、物力的活动。经过近七十年的治理,“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瘐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史记·平淮书》)。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文景之治”,从而为汉武的文治武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无疑是《老子》“无为而治”的一个注释。当时的史学家司马迁曾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切都不依赖于政府的“有为”,而是由一只“无形的手”(人们的逐利行为)促成天下的繁荣。汉武一改先王的主张,北征匈奴,西威西域。连年征战“有为”。一时不可一世,然“福兮,祸之所伏”。在威名远播的同时,却过度消耗了大量的国力,人民亦疲惫不堪!在这盛世之下,却埋下了衰亡的种子。及其轮台思过之时,不免有所感悟!从此之后,汉武时的昌盛已如“明日黄花”一去不返了。这倒也应验了《老子》中的另一句话“物壮则老!”
  在历史上,每当战乱结束,休养生息之时,多采用黄老“无为”的政策。而“无为”确也起到了重振经济的作用。《老子》中的经济自由思想其实在今天也有其独特的价值。
  有人讲,《老子》中提倡自由放任的“不干预主义”是典型的无政府主义言论。笔者以为非也。“无为而治”的落脚点还是在于“治”。“无为”是用来干什么的?当然是用来治理社会,谁来治呢?当然是《老子》中提到的圣人,即政府的象征。《老子》中并没有认为不需要圣人或政府的存在,相反,却是积极地向君主建议,以“道”治国:“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命,而自均焉。”(32章)只想循“无为”治国,就可“物自宾”、“民自均”。《老子》中的“无为”是建议君主切莫做有背于“道”、“自然”之事,是有特定涵义的,绝非极端的不要政府。“无为”是为了“无不为”,“有所不为”是为了更好的“有为”。其实,《老子》是很反对走极端的,“物极必反”,走极端的无政府主义并非《老子》中的涵义。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政府角色的转变。从以前管得太多的“大政府”向“小政府”过渡。《老子》中的“无为”还是有其借鉴作用的。对政府而言,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管得过多过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该政府管的也管了。最终,分散了力量,许多该管的事反而没有管好,所以“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在今天,强调一下“无为”还是大有益处。奉行“无为”的一定是个“小政府”,但“小政府”并不一定会削弱政府的权威。相反,却很可能是个高效、富于权威的“无不为”的强政府。“小”只是指规模,而在功能上完全可以是个“强”政府。因为这个“小政府”能够按照经济社会的内在规律(“道”)去顺其自然,因势利导地治理,从而实现“天下大治”。所以这是一个“小而强”的政府。相反,过去那种机构庞大的“大”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倒完全可能是个效率低下的弱政府。
  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不仅进行宏观管理,而且也参与微观经济主体——企业的经营,使企业没有自我发展的自由,只能靠计划生产,从而抑制了企业的活力,产品几十年一贯制,职工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从根本上,没有按生产发展规律的要求,片面在所有制关系上求纯,管理体制上过多强调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从而使企业、职工缺乏经济自由,无权选择生产和销售,自然丧失了企业和职工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从而使国有企业在进一步发展时遇到了很大障碍。从这种意义上,政府表面上虽大,但在管理效率和调动生产积极性上却表现软弱。所以提出让企业成为“四自一独立”的法人实体,微观上完全放权,给企业以发展的自由,政府不再直接干预经济,由“裁判员”和“运动员”一身而二任焉,转变为集中精力当好“裁判员”。转变政府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建立微观放开搞活,宏观调控好的格局。
  所以,强调一下《老子》的“无为”思想对中国的改革还是有其很强的现实意义。作为炎黄子孙,提炼先人思想宝库中的精华,使之走向世界,当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读书》杂志是以书为中心的思想文化评论月刊,凡是书及与书有关的人、事、现象都是《读书》关注的范围,内容涉及重要的文化现象和社会思潮,包容文史哲和社会科学,以及建筑、美术、影视、舞台等艺术评论和部分自然科学,向以引领思潮而闻名。
  《读书》的宗旨是:展示读书人的思想和智慧,凝聚对当代生活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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