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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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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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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生命权力 种族主义和巴以冲突
作者汪民安
期数2002年09期
  福柯对权力的思考从未停滞,他的权力研究采用的是开放主义态度。在事件面前,在现实面前,在历史的压力下,在任何可能的启示性光线的照耀下,权力都可能被再次思考、重读、质疑、修改和更正。对权力的思考,永远不是终结性的,因此,福柯从没有将权力一劳永逸地本质化和概念化。大致说来,福柯考察了三种权力形式,一种是否定式的国家权力、君主权力、法律权力。这是人们最易于理解的权力,这种权力的本性是镇压、消灭、抹擦、否定,它与暴力机器相关,它的使用手段是屠戮,它的典型意象则是血,屠刀起落中飞溅的鲜血。第二种权力形式则是规训权力(discipline power),这是福柯重点探讨的权力形式。规训权力不是否定性的,也不是镇压和消灭式的,相反,它是生产性的、造就式的,它不是让对象归于无和沉寂状态,而是生产出某种有用而驯服的产品。具体地说,规训权力针对着身体,将身体进行反复的改造、矫正、生产,目的就是生产出标准化和规范化的人体,这些人体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在工作中都符合某种规范化目标。人体在权力的生产和矫正中既有用,又驯顺,而且有关自身的知识也被权力建造起来。在生产性权力的揉捏、造型和摆布下,人和人体都是被动的、听话的、他律的,都是可以被反复地塑造的。以此为基础,福柯提出了他的第三种权力形式:生命权力(bio-power)。生命权力和规训权力在性质上是一致的:都是生产性的,肯定性的,积极性的,都不是杀戮式的,不是君王的那种肆无忌惮的消灭式的,相反,权力在保持、激发、促进、生产和投资它的对象。如果说,规训权力的干预对象是个体的身体,那么,生命权力的干预对象则是作为群体的人口的生命。生命权力正是这种提高生命、管理生命、繁殖生命、控制和调节生命的积极权力,它在生命、人类、种族和人口的层次上发挥作用。围绕着生命,生命权力和君王的屠杀权力针锋相对,这也是肯定权力和否定权力的针锋相对。
  福柯所指的生命权力形成于十八世纪,它对生命的关注表现在,它总是积极地干预生育、出生率、死亡率、健康,人口的寿命和质量,福柯称这种生命权力为人口的生命政治学,其核心就是对人口进行积极的调节、干预和管理。“对身体的规训、对人口的调节构成了两极,控制生命的权力就围绕着它们而展开。古典时期建立起来的这个伟大的双重技术,使得权力的最高功能可能不再是屠杀,而是对生命完完全全地投资。”这种生命权力就是要管理生命,它使生命第一次纳入到权力和知识的视野中,纳入到历史的视野中,纳入到政治技术中。这些包围着生命的权力—知识,其根本目的就在于要更好地维护和肯定生命。权力就不是屠杀生命,而是相反,是促进生命,是使人活,是提高生命的价值,是控制事故、缺陷、流行病并消除一切可能的对生命构成的威胁,对于生命而言,生命权力是肯定性的,它旨在消除疾病,建立医学知识和公共卫生机构,总之,它要对生命负责。福柯在《知识意志》的众说纷纭的最后一章中首先提出了生命权力的观点。但是,生命权力是怎样出现的?或者说,在怎样的历史瞬间,权力开始关注人口和生命,关注它的健康、安全和兴衰?权力为什么要“治理”和“拯救”生命?福柯对这些问题语焉不详,后来,在一九七六年和一九七八年的法兰西学院的讲座中,福柯再次作了深入的研究和补充。在一九七八年题为《治理术》的讲座中,福柯间接回答了生命权力出现的历史契机。这一次,福柯是将人口和治理术(governmentality)联系起来讨论的。福柯在此要回答的问题是,在治理术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它是怎样将其目标逐渐转移到了人口和生命上?这个问题的另一个表述形式是:治理术怎样演变为生命权力?或者说,治理术是怎样采用生命权力的形式?在福柯这里,治理术并不等同于权力,但是在它的某一个阶段,它会和某种权力形式重叠,它们的对象、趣味、焦点、目标可能重叠。实际上,针对人口的治理术,和针对人口的生命权力就是一种重叠。二者都关注生命和人口,都将生命和人口的质量的改善作为目标。生命权力是漫长的治理术的重要一环。福柯的结论是,治理术在经过反复的演进后,是在十八世纪,将其对象锁定在人口上。这时,治理术才采用了生命权力的形式。如果说生命权力仅仅是针对着生命、人口及与人口相关的要素的话,那么,治理术的历史和对象范围宽泛得多,它只是在人口这里获得了戏剧性的变化并同生命权力重叠,或者说,它才采用了生命权力的形式。
  那么,治理术是怎样一个过程?它到底如何转变为生命权力?福柯在题为“治理术”的演讲中,勾勒了治理术的三个演进阶段。首先是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所体现的治理思想。通过对《君主论》的解读,福柯的结论是,在马基雅维里看来,君主的权力对象有两样东西:一是领土,一是居民。实际上,对马基雅维里来说,君主的领土是最重要最根本的因素,君权就是要维护主权。在他这里,治理最主要的是对领土的管理和控制,就是要确保主权。福柯所讲的第二阶段的治理术,正是对马基雅维里的治理思想的绵绵不断的批判。这类治理艺术的核心是,把经济(家政)引入政治实践中,具体地说,君主对国家的居民,对居民的财产和行为的管理,就应当像家长对待家务和财产一样进行控制。这样,治理国家就是在整个国家的层面上建立家政。这类治理艺术并不涉及领土,它关心的是人和事情构成的复合体,实际上,它的对象是人,是与事(财富、资源、谋生手段、领土)相关联、交织的人。但是,这种以家政为基础的治理艺术的发展并不顺利,在十八世纪,因为人口的扩展,治理艺术改变了它的目标。福柯发现,人口有其独特的规律性,它既与经济有关,同时还涉及到流行病、迁移、风俗、职业活动等等。人口越来越作为一个独立而醒目的问题出现了,对人口的治理,就无法以家庭模式作为基础来实行。或者更准确地说,家庭这个治理模型消失了,一种新的针对着人口的治理术出现了。
  这就是第三种治理术,它出现于十八世纪,一直延伸到现在。其目标就是人口的福利,它包括增加财富、提高健康、延长生命等等。在此,治理术采用的是生命权力的实践形式:二者都是对于人口的管理,都产生关于人口的知识,都将人口和生命作为最后目标,都成为今天的主导权力形式,最后,都动摇了传统的国家模式和形态,都奠定了一种崭新的国家权力实践图式。
  这个新的国家形态因为要促进人口和生命的质量,它就不是杀人成性的屠戮国家。相反,其核心机制是确保生命安全。这是一种维护生命的治理性国家,它与那种严酷野蛮的冷血巨兽的国家形态截然对立。对生命的治理权力而非对生命的屠杀权力;松散的治理性国家而非严酷的君主国家;对人口的关注而非对领土的关注——福柯所勾勒出来的这一政治学趋势,在今天,像一个伟大预言一样,回响在人权和主权的不尽纷争中,在安全和恐怖的反复较量中。如果说,战争和种族屠杀是针对着肉体和生命的话,是与人口密切相关的话,那么,它们就能够在治理性国家的背景下,在生命权力的框架内得到解释。
  福柯在一九七六年的法兰西学院讲座《必须保卫社会》中将生命权力和种族主义联系起来。乍一看,这个主要目标是使人活的生命权力怎么会引发战争呢?它怎么可能杀人呢,它怎么会反向导致死亡呢?福柯正是在这里谈论种族主义。在他看来,种族主义进入现代国家机制中,与生命权力密切相关,生命权力促发了种族主义,并使种族主义成为国家的根本性权力机制,国家通过种族主义而发挥功能。怎样理解福柯的这些论断呢?
  我们先看看福柯的种族主义概念。“首先,它是最终在权力承担生命责任的领域引入断裂的手段,是应当活的人和应当死的人之间的断裂。”种族主义是断裂、区分的手段,它将人类的群体、人类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分开,它将人类分类,有些种族低等,有些种族高级,有些种族好,有些种族坏,这些人类、人群、人口从其内部错开了。换一种说法,人口的生物学类型得到了划分,不同种族占有不同的生物学知识和生物学领域,人口内部就不再是同质性的,而是一个混和的差异性种族的集合。人口的生物学统一体这一生命权力的对象被分裂了,这是种族主义的第一个功能。种族主义的第二个功能正好和生命权力的旨趣相吻合,或者说,它借用生命权力的运作方式而发挥作用。生命权力的目的是,要维持生命,要更好地生存。种族主义以此为契机,它进一步地提出了为更好地生存的方案,那就是:“如果你要生存,其他人就必须死掉。”种族主义就这样在“我的生存”和“别人的死亡”之间建立了联系。自然而然地,在一个被分隔的人口总体中,一些强壮的种族为了更强壮,为了更健康,为了生活得更好,为了更好的繁衍,就希望低等的种族、不正常的个人、人类的退化者消失、消除、灭绝。他人的死亡,我个人的生命安全就得以保障。种族主义就这样借助生命权力而展开,它按照生命权力的模式而展开。在种族主义中,生物学关系比军事关系、政治关系和战争关系更为基本。正是在生命权力的驱动下,种族主义才行动,才发起杀人的战争。它不是为了战胜政治上的对手,而是要消灭生物学上的威胁,它不是靠政治手段,靠非暴力的方式让对手声名狼藉,一败涂地,而是为了提高种族质量、提高人口的纯度和价值而抹除对此造成的任何生物学威胁。杀人,处死的前提是巩固人种和种族,也可以说,种族主义的杀人就是为了在生物学上使这个种族健康,这是它的根本目的——一个生物学目的,而非政治目的和领土目的。
  在十九世纪,种族主义就这样从生命权力中派生出了它的特有形式,种族主义和国家机制相结合,整个国家就在生命权力的支配下变成种族国家。这种国家“被迫利用种族、种族的清洗和种族的纯洁来行使它的统治权,通过生命权力,使人死的权力的古老统治权的职能导致了种族主义的职能建立和复活。”古老统治权使人死的目的本是报复、惩罚和显示君主的至上威严,但是,生命权力使人死的目的则是确保生命的安全和价值。这两种权力虽然都使人死,但最终目的不一样,对种族主义而言,它借用古老统治权的使人死的手段,却是为了达到生命权力使人活的目的。种族主义国家完全按照这种奇特的观点、手段、目的而施展其职能。它一定要杀人,杀别的种族,从而保证自己种族的安全,消除它面临的危险。这种新的种族主义就不仅是一种种族蔑视、仇恨,不仅仅是心理上的种族敌意,也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灌输,它与思想、意识形态和权力谎言无关。这种新的种族主义的独特性就在于生命权力灌注其间,成为它的基础。正是生命权力的高度而成熟的发展,使纳粹国家成为一种全新的种族主义国家。纳粹的生命权力无孔不入,“没有比纳粹更有法律的国家;也没有哪个国家进行的生物学调节比它更紧密更坚决”,更有保障和更有计划。正是因为生命权力的蔓延和密布,杀人的权力就丧失了控制,因为生命权力为了生命目的而要杀人,哪怕生命遇到了一点点威胁,它就要杀人,生命权力前所未有地成熟,它变得十分敏感,对威胁变得焦虑、紧张。基于此,纳粹设想自己这个种族永远处于危险之中,处于别的种族的危险之中,它将自己的种族,全部人口,暴露于死亡面前。只有这样,只有面临着死亡威胁,它才能成为高级的种族,并决定性地再生。同时,其他的种族就被奴役、被屠杀、被灭绝。战争就在这样的生命权力的驱使下发生了,杀人权力也在生命权力的目标下肆无忌惮。这样,经由生命权力,国家杀人的职能就通过种族主义来保证。战争、种族主义、大屠杀,都通过生命权力,找到了它的现代形式。
  福柯是在二十多年前提出这些观点的,令人惊异的是,这些观点在今天丝毫没有丧失它的力量和批判性。生命权力在纳粹这里是通过种族主义来杀人,同样,它通过别的方式也可能杀人,只要是生命遇到了威胁,生命遭到了一丝一毫的恐怖警告,生命权力就会竭尽所能,就会发挥它的最大力量,就会变得歇斯底里,就会让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变得焦虑而没有理智。
  什么样的国家的生命权力更敏感、紧凑、有力和严谨?显然,不是那些落后、贫穷、荒凉的国家,不是阿富汗、伊拉克或卢旺达这样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生命还没有获得它的恰当知识,生命没有进入历史中,没有进入“现代生物阶段”,没有出现福柯所说的人口的生命政治学,没有那种生命权力。在这些国家里,生命只是凭靠本能在喘息、蹒跚、挣扎。生命停滞在基本的生理需求方面,生命的全部目的就是维持生理学意义上的生命。在这里,生命从来不会得到自身的反思性知识,它既不邪恶,也不悲天悯人。生命没有注入别的意义,无论是神学的意义,还是世俗的意义;这不是一种有权利和有分量的生命,这是麻木的生命。因此,屠杀,像外科手术一样不是犯罪,而是游刃有余般的轻浮嬉戏。死亡,既不悲哀,也不欢乐。但是,在那些成熟的现代生物国家呢?这里的生命就承载了太多的分量和意义。这是高贵的生命,它总是在自我反思,围绕着生命,一大堆医学知识和哲学知识建立起来,前者从生理的角度促进健康,它使生命活得更持久,更有耐力,更有质量。后者确定了这种生命的价值、意义、品质,它为前者提供了依据,成为前者的理由、动力。这两种知识相互促进,相互解释,相互交织,相互强化,这样,生命,就成为熠熠发光的对象,这是照亮一切的核心,所有的事物都要在生命这里受到权衡和检验,生命成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成为基础性的评判标准。政治技术开始包围生命了,一种旨在促进生命的权力日益强化、警惕、敏感。消除对生命的威胁成为生命权力的本能性倾向。
  我们看到,今天,由于历史阶段的差异——这种差异的原因十分复杂——的确存在着两种有关生命的知识和权力,存在着两种对待死亡的态度。对于充斥着成熟的生命权力的国家而言,死亡紧紧地勒住了整个国家的神经,为了避免死亡,生命权力要不惜代价地消除死之威胁,“这种使人活的权力”终于走向其反面:杀人。我们在最近的以色列的所作所为中,看到了生命权力的疯狂实践:他们将对巴勒斯坦人的屠杀看作是安全行为,自我保护行为,看作是对于生命的维护行为。他们将对巴勒斯坦领土的入侵看作是防护墙的设置。这些屠杀和入侵就此改变了它的性质,它成了拯救、保护、促进生命的安全措施。使别人死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活。杀戮和战争,就这样借助国家体制,在生命权力的框架内得以实践。但是,巴勒斯坦人的生命呢?在以色列看来,这些生命尚没有进入历史的生物阶段,它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意义;既没有分量,也没有价值。这是不能和他们相提并论的生命和种族,它构成了以色列人的种族和生命威胁,因此,这是没有生命权力保障的生命,死亡可以轻松地光顾这种生命。就此,我们可以理解,在巴以这次漫长的冲突中,以色列失去的生命比巴勒斯坦人少得多,但他们觉得自己是更大的受害者。在以色列人看来,生命并非等价的:巴勒斯坦人每引爆一次人体炸弹,就会得到一次大规模的报复,就会有多得多的生命迈向死亡。他们的报复是基于这样的生命知识而采取的行动:我们的生命更有价值,你们的生命更卑微,我们的死亡需要你们更大规模的死亡来补偿。以色列人仅仅将巴勒斯坦人的人体爆炸视作是低级生命和种族惯有的疯狂之举,野蛮行径,视作是袭击高等种族的恐怖主义兽行。是的,这确实是野蛮行径,但是,他们意识不到这里同样埋伏着生命的毁灭,意识不到生命毁灭时夹杂着的绝望深渊,尤其意识不到这是绝望生命的最后一刻的愤怒爆炸。他们没有认真地对待巴勒斯坦人的生命,他们只认真对待自己的生命,以色列人绝不会像巴勒斯坦人那样用生命的自毁来毁掉他人的生命,它的报复和屠杀借用的是器械,而不是生命。他们的坦克和飞机绝非简单的报复,而且还夹杂着高级生命和高级种族的炫耀、自尊、权势。这是没有内疚感的报复,因为,卑微生命对高级生命的袭击就是恐怖主义行为,而高级生命对低级生命的灭绝则是安全行为。这样,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以色列在遭到国际社会的指责后,没有一丝一毫的退让。由于种族主义习惯,在他们看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安全置于一切之上,尤其置于巴勒斯坦人之上。巴以之间的冲突根源是领土,但是在这场相互针对生命的攻击中,领土问题退到了其次。生命问题突显出来,或者说,生命权力膨胀到了它的巅峰,它甚至暂时忘了它的起源。只有生命在这个血腥的舞台上演出。
  这是丧失了根基和理由的生命权力的疯狂实践,但是,以色列的膨胀而敏感的生命权力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绝对的安全,而是将他们投于更大的危险中。在此,一旦生命权力崩紧了它的神经,并变得气势汹汹,它就可能走向它的目标的反面。也许,对于以色列来说,应该松弛一下警惕的生命权力,尤其是剔除它的以安全为目的的杀人权力。应该在种族和种族之间建立平等的生物知识、生命知识。对以色列来说,确实应该防止恐怖,但不应该防止恐怖而杀人。杀人禁止不了恐怖,只能无限多地生产恐怖。犹太人曾经因为被当成低等种族,因为被看作是别人的生物学上的安全威胁,而遭到屠杀。如今,他们也时时刻刻感到了安全威胁,但是他们也在杀人。他们被屠杀时,他们被当成了低级种族,他们的生命被践踏;而他们杀人时,则把自己当成了高等种族,他们践踏别人的生命。也许,今天的战争和杀人总是在自命不凡的种族和生命那里展开?总是在安全的名义下展开?总是要将自己置于在恐怖主义的威胁下而展开?是的,如今所有的武器生产和军备扩张的旗帜上都写着安全和防御,但是,最终,它们无一例外地变成了杀人的残暴工具。历史,真的会像福柯所说的那样,在和平的瞬间——仅仅只是瞬间——也汹涌着战争的潜流?
  二○○二年五月
  (《福柯的界线》,汪民安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二○○二年七月版,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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