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四月,年轻的哈佛大学副教授戈尔德哈根以自己的博士论文为基础的著作《自觉追随希特勒执行死刑的人们:普通的德国人和种族灭绝》在美国出版,德国的《时代》和《明镜》等著名媒体很快介绍并评论这部著作,引起包括学术界在内的整个德国社会的强烈反响。四月十二日的《时代》周刊评论文章就预见将有“一场比一九八六年‘历史学家争论’更为激烈的论争”。同年八月,附有戈尔德哈根的德语版序言的该书德语版问世,德语版的副标题“完全普通的德国人”引起德国学术界以外的公众的关注。四个星期中就销售了八万册,到十月为止,竟销去十六万五千册,成为当时销量最大的畅销书。
德国的史学界不论左翼还是右翼几乎一边倒对此书的学术水平持否定的态度,但更多的却是从政治立场出发的批评。如果从纯学术的角度来看,戈尔德哈根的这部著作确实存在某些问题。比如,他以一〇一预备警察大队的警察大都是持反犹立场为依据,推出整个德意志民族是信仰反犹太主义的结论。他的逻辑是,在波兰残忍地屠杀犹太人的一〇一预备警察大队的成员是由各个阶层所组成的“普通的德国人”,大多数警察来自中下阶层,而且其中不少人以前还曾是共产党员或社会民主党员,可是因为“反犹的历史传统已经渗入到他们的骨髓里”,所以推导出的结论是:纳粹时代的整个德意志民族取极端反犹态度,这也是造成种族屠杀悲剧的根源。换言之,他是从德意志文化和历史的根源导出这个结论的,其他的要因全被忽视了。姑且先不去讨论其他要因,至少这一结论不能说明纳粹对犹太人以外的种族屠杀的历史事实(如屠杀吉卜赛人)。另外,戈尔德哈根的这部著作用了很多二手史料。关于一○一预备警察大队的事例,五年前出版过另一部——布洛温的《普通的人们——一〇一预备警察大队和波兰的最终解决》。(Christopher R.Browning,Ordinary Men:Reserve Police Battalion 101 and The Final Solution in Poland)。而戈尔德哈根的书中许多史料都和布洛温引用的材料系同一出处。但是,戈尔德哈根却得出了与布洛温截然相反的结论。布洛温注重的是警察们执行命令开始时的拒绝心理及以后转变的描述与分析,如运用著名的米尔格兰姆服从权威实验的结论(Stanley Milgram,Obedienceto An experimental view,1974)及根据当时警察部队的训练和教育的实态、部队中纳粹党员的比例和作用等要因来分析;而戈尔德哈根恰恰相反,侧重于这些警察实施屠杀时的心理和行为,认为他们虽然讨厌这项任务,却又是自发、积极地执行的。因为他们的心理深层已经浸透了反犹意识。其实,两者的分歧也就是德国史学界在一九八六年那场历史学家论争中形成的关于纳粹犯罪成因的两派不同观点——“目的派”(意志派)和“结构派”(功能派)在美国学界的繁衍。布洛温虽然在微观分析时也注意纳粹犯罪中个人的意志问题,但是总的来说是着眼于社会结构对个人的影响,属于“结构派”;而戈尔德哈根却是个简单又彻底的基于个人意志的“目的派”。
和十年前历史学家的论争相比,这次最大的差异在于参加“戈尔德哈根论争”的阵营发生了变化,参与者已经不再局限于知识分子,很多普通的德国公民也加入进来。这年秋天,戈尔德哈根访问德国,一个星期中不仅在五个大城市做学术演讲,还在电视台接受访谈。与报刊上专业的历史学、社会科学学者们对戈尔德哈根的批评和贬低态度不同,普通的德国公民们恰恰持相反的立场,他们喝彩,支持戈尔德哈根的观点。访问德国期间他犹如一位凯旋的将军。戈尔德哈根具有相当的辩才和风度,虽用英语与德国同行对话、讨论,却颇能博得听众的赞同。他的学术演讲的入场券,甚至在几个星期之前就售完。面对如此火爆的情景,德国学界的反对者们只能瞠目和沉默。人们把这场论争叫做“戈尔德哈根论争”。
德国历史学家沃尔夫冈·维帕曼(Wolfgang Wippermann)很快抓住专业历史学家、社会科学家和普通民众在历史意识上的落差,就这次论争与一九八六年所谓“历史学家的论争”之间的联系提出问题:这部书虽然没有像德国同行所说的那么糟糕,可是无论从专业见解还是新的发现来看,都不是值得人们这么关心并引起争论的著作,为什么会引起整个德国社会的轰动呢?他的结论是:纳粹的过去依然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其本质依然是追究德国的战争责任这个老问题。翌年,他分析戈尔德哈根论争的综述《谁之罪》(Wessen Schuld,Elefanten Presss.,Berlin,1997)一书出版。
维帕曼从学术角度也对戈尔德哈根的研究方法提出以下批评。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把一〇一预备警察大队的成员作为代表整个德意志民族的一个实证的样本是否妥当?戈尔德哈根把种族灭绝的原因追溯到历史上的反犹思潮,可是更多的史学研究成果反驳这种观点,指出即使在纳粹掌权前后,反犹思潮并不是德国国民的主流,在第二帝国时期也是如此,赞成解放和同化犹太人的占了国民的大多数。戈尔德哈根著述中无视、也不言及这些反对意见。维帕曼认为书中最重要的缺点是,德国历史上的反犹主义思潮的实质是同时排斥斯拉夫(杀害了两千多万斯拉夫人)等欧洲的以及非欧罗巴系的其他民族,而在戈尔德哈根的研究中看不出纳粹反犹主义与这种普遍意义上的种族主义的关系。然而,维帕曼很清楚戈尔德哈根和结构派学者的分歧并不在于这些问题,真正的原因是戈尔德哈根强调了犯罪者自己个人的责任。戈尔德哈根在德文版的序言中如是说:“在本书中,我将把种族灭绝的研究重点,从研究非人格的制度、抽象的构造转到研究犯罪者自己——犯罪的个人以及产生这些男女的社会方面去。”德国史学界是结构主义者占主导地位,虽然先前也有取“目的主义”立场的研究者,可戈尔德哈根还往前走了一步,他否认疯狂反犹分子只是一小撮,认为希特勒的反犹思想不仅深入到德国的上层社会,还渗入中产阶级乃至工人阶级社会,其结论是“种族灭绝”是“德国人的目的”。当然,对这个激进的结论,不仅结构主义者们表示这是“给文明抹黑”,连目的论者也表示疑问:持彻底反犹意识的德意志人到底占了人口的百分之几?戈尔德哈根不仅否定“结构论”,而且把结构论的基础——结构史也全部否定。“旁观者”维帕曼看得清楚,下面才是双方争论的焦点,也是十年前“历史学家论争”的继续:结构功能派抱怨的戈尔德哈根单一原因论的研究方法,其实是抱怨他无视“历史结构”的比较。因为一直有学者举二十世纪初土耳其对阿美尼亚人的屠杀、斯大林政权下几百万人遭到大清洗、北美白人移民对印第安人的行为等为例,来说明纳粹的屠杀并非独有。维帕曼不同意这种观点,他指出,这些行为的残忍程度绝不能与希特勒对犹太人完全灭绝的军事行动相比,纳粹屠杀六百万犹太人可以说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事例。十年前,诺尔特(Jost Nolte)发表了《不愿过去的过去》(一九八六年)一文否定奥斯威辛为代表的犯罪是世上独一无二,要把纳粹与其他历史犯罪比较,遭到了以哈贝马斯为首的学者们的反驳,引起了“历史学家的论争”,虽然论争结果似乎是哈贝马斯等人占了上风,但是围绕纳粹史的争论都不是单纯的学术问题,其实质是政治问题。因此,九十年代欧洲政治格局发生根本变化后,纳粹史研究领域也发生了变化,“历史结构”的比较诸问题又被拿到论争的桌面上来了。所以,维帕曼对戈尔德哈根的著作也做了几个肯定的评价。
大多数学者把纳粹种族屠杀作为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事例,不仅阿伦特等人的普遍性的极权主义理论不能解释这一历史事例,而且当时诺尔特提出法西斯主义是反对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反犹太主义或种族主义的说法更是与这种观点背道而驰。为了减轻、抵消纳粹的罪行,诺尔特极力把纳粹体制与斯大林体制进行比较。他不但要发现两者之间的共同点,还把前者看作与后者成因果关系,即斯大林在先,希特勒为了青出于蓝,许多事情上防斯大林一手,并先发制人实施“亚细亚行为”。诺尔特这种要把纳粹罪行的追究由比较来告一段落,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几乎遭到所有参与论争者的反驳。
可是,经历了东欧剧变,十年后在“戈尔德哈根论争”时,学术界的风向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共产主义与纳粹主义的比较,一般得到了认可”。维帕曼指出,这些比较研究存在不少学理上和伦理上的问题。比如不莱梅大学的历史学家盖斯(Imanuel Geiss)以工业化程度为基准来比较纳粹德国与斯大林时期的苏联,认为两者都是工业化的产物,工业化程度高的德国国内的紧张关系要靠对外攻击来消解,所以第三帝国的牺牲者都系非德国人;而苏联工业化程度低,牺牲者都系本国公民。但是,所谓“大部分不是德国人”的概念很不清楚,因为许多德国国籍的犹太人遭到了杀害。盖斯把奥斯威辛集中营与古拉格群岛劳改营相比较,认为奥斯威辛屠杀的高效率是工业化提供了条件的缘故,劳改营的方法只是传统的作业。而维帕曼指出,盖斯把大规模的屠杀归结为工业技术进步的原因,不仅是学术上的谬误,也是一个伦理问题。戈尔德哈根强调德国人的反犹太主义信仰和意志,正是做彻底的伦理责任追究,因此为右翼历史修正主义学者及“纯结构功能主义”学者所不容。
在八十年代“历史学家论争”中,斯蒂格曼、舒尔茨等提出“地理中间位置免除战争责任论”,即德国经历的两次世界大战,并不应由德国的政治家乃至希特勒、希姆莱、戈林之流负完全责任,而是因为德国处于欧洲中部的“悲剧的地理位置”,所以要受“永劫的惩罚”。当时韦勒(Wehler,Hans-Vlrich)就把这称为“中间位置神学”,指出这种“中间位置”定理不能说明所有历史问题。九十年代后,“中间位置神学”重新活跃起来。最先是盖斯一九九〇年题为《歇斯底里的论争》一书反击韦勒的观点。他认为德国的地理位置“使德意志传统大多处于分裂、分割、被歪曲和紧张的状态”,“一般来说,不能保证它在西方的地位”。但是盖斯的理论不是什么新发明,他都是引用十九世纪以来的“地政学”学者的旧说。其中包括拉扎尔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提出“生存圈”理论、明确提出“德意志中间位置论”的凯伦的“东方生存圈”说、马金德的必须由德国单独或和俄国结盟统治欧洲的“核心地域”说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哈肖佛的“民族压力膨胀指数”必定引起边界东移说。然而“德意志中间位置论”不仅是应该免除过去战争罪行责任的“纯客观理由”,而且,在现实政治中也成了德国将成为未来中欧强权国家的正当的理论依据。他们首先把矛头指向哈贝马斯所主张的“德意志人文化西欧化”,竟把“德意志人文化西欧化”看作“向整个社会渗透的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如齐特尔曼、韦斯曼、古洛斯海姆公开提倡与“文化西欧化”对抗、符合国民利益又考虑“地政学”实际情况的德国新的外交政策。维帕曼指出,这种“中间地理位置”导致战争说也和“结构功能”说有亲缘关系,但是戈尔德哈根顽固地拒绝这些“其他原因”说、主张“德意志民族反犹”意志是惟一的要因,自然引起这些强调德意志民族“非主动性、被动地”走上战争道路的德国学者的对抗。
维帕曼支持戈尔德哈根强调的“犹太种族灭绝系德国国民目的论”,东部战争是一场“种族战争”。戈尔德哈根所特别强调的责任问题,也是和一九八六年“历史学家论争”中海尔德勃拉特、诺尔特、霍夫曼等人提出的为纳粹开脱罪责的“预防战争论”针锋相对的,所以他要遭到这些修正主义者的攻击。在维帕曼看来,这些学者或使用的材料净是原纳粹军人、叛逃西方的原克格勃成员的回忆录;或干脆不引用文献、史料;或无视相反观点的前人的成果,完全拒绝资料分析、批判的方法。他们所谓“预防战争论”是建立在假设基础上论证德苏战争的起因的,即希特勒与斯大林的外交政策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因此最后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希特勒只得“向(东欧)前方逃避”。霍夫曼甚至认为德国袭击苏联是斯大林制造的谎言。诺尔特把德苏战争比喻为“欧洲的内战”、“意识形态战争”。另有谢克尔、谢维格、巴芬达姆、库内特等人把发动战争的罪责归咎于罗斯福。他们“实证”是罗斯福要英国一起保卫波兰,要让波兰先发制人进攻德国,然后瓜分德国;又是罗斯福拒绝了希特勒“宽大的和平的建议”,是个“复仇天使”。总之,他们的结论是:德国是被迫应战,开战的责任不是苏联,就是美国。所以,维帕曼认为这些论点都是“非学术”性质的。
维帕曼认为戈尔德哈根的著作的第四个功绩是“德国种族国家论”给了九十年代以后史学界重新回潮的第三帝国“近代化”的“相对进步论”从头到脚泼了一盆冷水。法西斯主义的近代化论,最先出自墨索里尼的自吹自擂的宣传;一九三三年曾有德国学者鲍肯纳特把意大利法西斯制度说成是为了“产业资本主义形成”的一种独裁创新,而德国资本主义已经形成,所以不会形成法西斯体制。历史很快否定了这种谬论。但是以后欧美中学界为“实证”此论而努力的学人和成果未有间断。到了九十年代,社会科学的关于现代性研究的热点,成了引起一些德国学者致力于这一“课题”的“触媒”。一九九〇年齐特尔曼(Moshe Zitelmann)编的论文集《过去的阴影——对纳粹历史的冲动》中,巴克斯、约瑟和齐特尔曼等人提出,“纳粹主义中间不仅有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要正确对待那时代的老一辈”。“最近的研究”,解明了第三帝国“在一些方面是完全推行进步的社会政策”。和他们呼应的是罗伯特·莱。莱的“研究”试图证明希特勒政权“在许多领域为了‘德意志民族共同体’的成员实施以机会均等为目标的进步的社会政策”。新右翼的韦斯曼更加公开在著作《历史的回归》中呼叫要和美国等占领军时期的“再教育”政策的“克服过去”斗争。美国政治家有许多是犹太人,要改变国民这种“精神状态”、实施“国民意识的复兴”就必须克服纳粹的过去,“免除其历史责任”。韦斯曼这种论调的微观领域研究也有相当的“进步”,他执笔的《德意志史入门》把纳粹政权称为一个制造“经济奇迹”的、解决了失业问题的“官僚化、专门化、社会福利法制化”的“社会国家”。这个“社会国家”妇女的社会地位提高;教育制度促进社会流动。韦斯曼指出,这些伪装成学问的纯粹的历史修正主义的著作,往往作为某系列丛书中的一部由有名望的学术出版社出版,同系列的其他著作均系有名学人的著作,所以要识破这些伪科学的伪装,消除其影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戈尔德哈根著作在德国引起论争正是提供了人们对这些伪科学著作重新认识的一个难得的时机。
维帕曼对戈尔德哈根著作的评价,和一九九七年戈尔德哈根接受德国民主奖的颁奖仪式上哈贝马斯的讲演的基调是一致的,不是从学术优劣出发,而是从“历史的公共性”的角度予以赞扬(J.Habermas,Geschichte ist ein Teil von uns,in:DIE ZEIT,14,3.1997)。实际上纳粹执政的十二年中,不仅普通的警察,还有许多知识精英们——医生、科学家乃至多数的历史学家,以及普通德国人疯狂地支持这个政权及其政策,他们不是一小撮。揭露德国史学界前辈们以“学术”效力于纳粹政权以及战后又如何遮掩当年的行径的实证研究,年轻的德国史学家们在九十年代也已有出色的成果(参见Peter Sch
ttler,Geschichtsschreibung als Legitimationswissenschaft 1918—1945,1997),所以可以说“戈尔德哈根论争”的发生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美国连续电视剧《种族灭绝》在德国放映后,德国社会开始普遍关心战争责任问题,一九八五年纪录片《大屠杀(SHOAH)》(纳粹时代的受害者、加害者一个一个在电视台上进行历史记忆的叙)放映后不久,出现了一场“历史学家的论争”。九十年代后德国历史学界或者说德国社会关于现代史的论争,未曾间断过,不时有新的课题出现。如一九九四年有“抵抗概念的论争”和“旧东德独裁问题的论证”,一九九五年有“国防军犯罪的论争”,一九九六年又有围绕“戈帕累托改进的一个失败范例尔德哈根的论争”,一九九八年的热点是“共产主义黑皮书的论争”和“纳粹政权下的历史学家的论争”。这些论争对欧洲其他国家也产生不小的影响,丹麦电视台一九九二年曾制作了《否定大屠杀的人们——拥护纳粹派的兴起》的纪录片,一个个“证人”上电视台述说己见,引起社会的震动;后又有原法国巴黎警察总监巴蓬(Maurice Papon)一九九七年因维希政权时忠实执行纳粹“犹太人法”而被以“反人道罪”判刑十年的案件等等。哈贝马斯、德里达等学者都积极投入这种课题论争。近年来我国学者很关注欧洲学界动态,可是未对战争责任论争中的诸课题有深入介绍,其实,了解欧美学界的论争,对与猖獗的日本学术界右翼相峙的我国学术界也有许多理论上和方法上的启示。
(D.J.Goldhager.,Hitler 's Willg Executioners;Ordinary Germans and the Holocaust,New Yorek,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