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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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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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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美国华裔作家F.M.伍
栏目西书拾锦
作者冯亦代
期数1993年07期
  笔者曾经在本刊为美国新起的华裔作家连续写了四篇文章,但由于彼时尚不知这些华裔作家的确实中文姓名,所以用的名字都是临时从英文译过来的。现在设法获得了他们的真实中文姓名,特在此文中作一更正。写《典型美国人》(或译《典型的美国佬》)的任吉茜,应为任璧莲;写《中国小子》的李可思,名李健孙;写《爱的痛苦》的路黄大维,应为雷祖威,这部短篇小说集有人译为《庞氏之爱》系误,我已读过原书。到现在为止,这是笔者可能收集到上面几个华裔作家的中文姓名,将来如发现有更为确实的名字时,当再作更正。
  华裔作家作品的出版,正方兴未艾,无怪美国评论家要大呼九十年代是华裔作家的“第一次浪潮”了。不论这个定论下得确切不确切,至少这也表示了华裔作家在美国文坛上所造成的声势。今年二月间,纽约亥伯龙狄书店出版了Fae Myenne Ng的《骨殖》。这位作家我除了知道她姓伍外,名字究竟是什么,作者无法探得。由于她的名字用的是闽语的发音,所以一时无法译出,我只能称她为F.M.伍女士了。
  伍女士自己说先后化了十年功夫,才得到这部小说的出版,也可说是历尽艰难了。她是来美华人的第二代,家里有母亲和继父。上一代不懂英语,在旧金山中国城居住,很少有与美国人交往的经验。伍女士今年三十六岁,小说中的叙述,多少与她原来生活有相同之处。她幼年曾经帮助她母亲在一家通称为血汗工厂的服装店做工,每钉一颗纽扣可以得到一分钱。许多缝纫女工在缝衣机旁都放着一个摇篮和她的婴儿。服装店通宵开着门,放工后,女工又把要缝制的衣服带回家去继续干活。伍女士说“学缝纫的锻炼,帮助了我学习如何写作。”她是家庭里在美国生养的第一代,她的曾祖父在淘金潮时来到美国,但是经常回中国探望留在家乡的妻儿。当时美国排华风高涨,不许华人携带家属去美,所以横跨太平洋两岸的婚姻是常见的事情。她自幼在这些来美的老人中生活。她是中国城少见的儿童,所以得到大人们的钟爱。她这一群小孩有许多长辈,当她家的老人病卧床笫,惨淡的晚景促使她从事写作的愿望。因为她看到这些父祖辈临到死亡,还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这种不人道的待遇,她感到必须有人诉说他们的苦境,引起世人的注意。伍女士在一九八五年曾经回过一次中国,溯长江而达上流,欣赏沿途风景;但是她不会说中国话,人们开她玩笑,问她出了什么毛病,她也无法讲清。她在加里福尼亚贝克莱大学读英国文学,以后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学写作,得硕士学位。在校时即开始写《骨殖》。她的父母不能读英语,所以她告诉父母,这部小说是庆贺他们为了要使儿孙辈得到美好生活,在美国长年的辛苦工作得到儿孙辈的衷心感谢。
  《骨殖》出版后,得到美国评论界的重视,《出版人周刊》称赞“这部小说写下了从痛苦到创伤愈合的可信过程,暴露了幸存者情绪上的伤痛”。评论家罗萨兰·勃龙说,“F.M.伍强劲而又出色,写出两代人——中国人和华裔后代的毫无畏缩的形象,因为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但她的笔触却是幽默与未失现实感二者的结合。”爱德蒙·怀特写道:“这是中国城的形象,从来没有被人这样有说服力地叙述过。F.M伍是位没有一点做作而又有极大才能的作家。……在她的笔下,整整一个丰富的世界成为活生生的了。”
  书评家认为作者的散文有简洁的笔触,但是经过细致的阅读,却发现作者笔下的文字就是简洁的本身,而不是虚有其表的。书中作为楔子,开宗明义就点明了书中人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我们家有三个女儿。从中国的标准看,“三”字是个不吉利的数字。在中国城里,每个人都知道我们家的故事。外来人猛地把下巴一撅,望望我们,然后又摇摇脑袋。我们就听到了一些闲话。
  “这是倒运的一家,就是那个傅多喜。你知道他是谁,那个秃子里昂哪。他只会养女儿。”
  里昂要我们别理外人说的那些话。“人们说三道四,就是由于妒忌。”他说这话时还挥挥他的手。“五个儿子也抵不过一个好闺女。”
  《骨殖》是写旧金山中国城年轻一代的。这些女孩穿着套头毛衣,手挟在用名优化装品修饰的男朋友臂弯里——而他们的父辈则趿着黑布鞋,说着不完整的英语,从他们的儿女说来,也许已认为他们是卑微和小家子气的,他们周围发着不能消除的臭味。《骨殖》这部小说就是写那些要离开中国城——或是说人们是否愿意离开中国城——和背叛“同化”的故事。人们是否愿意在文化上“随大流”是这部小说所用的隐喻。
  傅多喜的大女儿赖拉对她大妹妹乌娜不幸遭遇的思索,这一不幸遭遇就是乌娜从中国城边缘的十三层楼上跌下来死了。全部小说没有其他情节,但是读者可以感到身不由己地被拉进对于这一自杀事件的判断之中。自我残害是人类行动中的禁忌,因此读者不得不问个明白,这是“为了什么?”
  但是《骨殖》的读者却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因为无法得知乌娜死亡时的情况,当时没有人和她在一起。这一秘情使F.M.伍的小说比虚构更为现实,因为小说有种使人引起无名怒火的事实。乌娜之死没有明确的原因,有悖于一般小说中经常具备的道德观。从小说的叙述看来,最佳的猜测是由于偶然的事故:她在楼下瞌睡得迷迷糊糊;她的生活之路刚刚开始;她次日有个约会。不过如果乌娜之死是作者有意作为此书的重大题旨,那就可以肯定是件自杀的惨剧。
  这一题旨说明要在文化上得到“同化”是十分艰难的。赖拉在若干章节中隐隐绰绰提到乌娜由于无法脱离中国城的生活,跳楼一死是乌娜的唯一出路。小妹妹尼娜早已远走高飞,如今在纽约过活。赖拉也要搬出中国城去与男友梅森·路易同居,他是个吸毒、开快车和性行为这一类麻醉生涯的供应人,书中就有一段描写性行为的章节,说是两人达到麻木的境界,就可忘掉中国城的一切。赖拉之与梅森结婚,一无欢乐可言,在她的老家则被认为是自己找死,一种自杀行为和得到了一张外国护照。
  在美国,赖拉的继父说证件比血还要值钱。为了要到加里福尼亚来,里昂不得不伪造祖先的“证件”,他妻子和他结婚就是因为他有绿卡;他要祭扫祖先也需要合适的证件,如此等等;没有证件,在美国真是寸步难行。
  但是住在美国的外国人,至今认为美国不过是个抽象的地方;这是一个观念,一种形象化的企图。美国人认为证件的确比钱财重要。所以一浪接一浪的移民文学不断宣布新兴的中产阶级和居民区的更新。小说家们运用一种布尔乔亚的艺术形式,而学者则说是作为小说的布尔乔亚文学形式:告诉那些更自觉的阶级什么是可以做的,以及指出什么是已经做到了的。在美国华裔所写小说美妙的全盛期中看来是对世人宣示了一个新阶级人物的茁壮成长,完全脱离了旧社会传统故事中善与恶结构的矛盾心理和模棱不清。赖拉是个现代女性,她的问题在于她眼中自己的父母,已经变成乡巴佬,而她又不知如何应付他们。
  事实上,读者对他们的父母也不知如何应付。同化了的文字使人看了不舒服——所以有时反而会显出幽默来——在那活跃的分界线上。一方面,我们悲叹古代文化的消失;另一方面,我们有时又会被召去看这同一文化的荒诞或有害形势。在《骨殖》中,伍女士并没有供给更多的线索使读者在道德上感到满意,而其结果则只是通向神秘境界的真实旅行。赖拉说到她丈夫时道,“真的,我投入到梅森的怀抱,是为了他的容貌,他的颀长身材和他的汽车。但是他还有另外许多优点:他有个职业,他能够奋斗到底事于成。”但说到她的母亲和继父:“她嫁他是为了那张绿卡……他可不在乎;他知道那张绿卡是终身有效的。”当我们听赖拉说话时,我突然感到自己亲近了不少——比我们中产阶级希冀的更为亲近——达到了某种牢固得像爱情和金钱一样的关连。
  《骨殖》据说从开始写作到出版费时十年之久,写得每一句子都十分明白清楚,从来不加任何堆砌的辞藻,简简单单讲出了故事;可是伍女士使读者觉得从穿过城市到另一处邻近地区,可以艰难得像越过太平洋一样。
  Fae Myenne Ng,Bone,New York,Hyperion,pp.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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