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图码生活
每天发布有五花八门的文章,各种有趣的知识等,期待您的订阅与参与
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查
查
随便看看
标题
风俗的悲喜剧
作者
周一云
期数
1995年11期
有人说,喜剧都是风俗的喜剧(comedy of manners),意思是说和悲剧的英雄理想,爱与死的永恒主题不同,喜剧表现的是人的弱点,庸人自扰的烦恼,日常生活中的误会冲突等等。不过,古典的喜剧和悲剧一样要严格遵守时间、地点和人物的统一,所以无论是讽刺风俗的庸俗虚伪还是讽刺人们违背风俗自讨没趣,其潜在的前提都是:某一时间地点的风俗是统一的。然而在现代或“后现代”社会里,交通和通讯发达,人员的流动性越来越大,其“正面效应”是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同时,毋庸讳言,文化冲突也日益经常化,普遍化,几乎成为日常生活中的组成部分。出国学习工作不必说了,就是坐在家里,东风西渐,西风东渐,东西南北风一齐刮起来,也足以把人刮得晕头转向。有时候,因为精神压力太大甚至发生不幸,于是成了悲剧。但是这类的“悲剧”说到底不过是“茶杯里的风波”使然,与英雄理想无涉,无以名之,姑称其为“风俗的悲喜剧”。
当今的世风之所以令人哭笑不得,是因为不同的习俗互相抵牾。例如,按照中国习惯,接受礼物时无需表示特别的兴趣,只要说一声“何必破费”就可以了,有些特别“中国”的同胞甚至看也不看就把礼物扔在一边。而欧美的习惯恰恰相反,接收礼物时当场打开,发出一声惊叫:“啊!多么可爱!我恰恰需要这样一件东西!你想得真周到!”这是“横向”的文化区别。“纵向”的新旧不同也在“后现代”社会里交织在同一个“平面”上。以请客吃饭为例,根据传统习惯(包括欧美的传统习惯),你既然请我,我就去吃,领受你的好意,不必立即回请,否则就是不领情。可是现在流行下饭馆各自付账,作客自带饮料,如果没带钱或空手去作客,就有混吃混喝占小便宜的嫌疑了。
除了国家地区和时代的差异之外,还有阶级和阶层的区别。过去各阶级的阵线壁垒森严,除了“斗争”之外基本上互不来往。进入本世纪以来,阶级虽然没有消灭,各阶级和阶层之间的人员流动却大大增加了。王室成员与平民联姻就是一例,但是并非所有王室成员都能象英王爱德华八世那样,把“美人”带走,“江山”拱手让人。这就苦了那些一步登天的平民百姓,于是又有王室成员离婚的新事物出现。“灰姑娘”的故事到“盛大的婚礼”戛然而止,看来是大有深意的。
仅从习惯本身来说,很难说哪一种更好。因为把礼物扔在一边的人,可能把好意谨记在心,没齿不忘;惊呼可爱的人也可能把礼品留给灰尘和老鼠去欣赏。然而,尽管心里明白,碰到具体情况,还是令人无所措手足。出国以前,每当客人说不必张罗茶水,坐一会就走时,我总是很为难,用当时流行的话来说,“感到非常困惑”。因为按照中国习惯,如果不坚持把茶倒来,前面的一让就成了“虚礼”;可按照外国逻辑,如果客人说了不喝还非要“灌”,则属于不尊重他人的自由选择。我当时的客人全是同胞,可我也闹不清他(她)们什么时候“传统”什么时候“西化”,无论从哪一个逻辑起点出发,都得罪过人。“赔钱赚吆喝”,何苦来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尚且如此,何况出国?在国外,我们不少同胞给人留下了拘谨寡言的印象,多半为此。
于是,先期出国的人感到指导新来者,责无旁贷,可惜,又常常费力不讨好。因为接受这类指导就意味着自己没有教养,这是人最不愿承认的事之一。我刚出国时,碰到了在北京时的邻居,她看我似乎还不象冥顽之辈,便决定对我进行“礼仪启蒙”,每次一起吃饭,便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就餐姿势。“脊背挺直,双肘夹紧!”她发布命令。“在全体人员结束用餐之前,绝对不许靠椅背!”我坐直了,拿起刀叉,“主人宣布就餐开始之前,手不许上桌子。”我赶紧把手放下。“胃口好!”老邻居说。德国有用“胃口好”宣布就餐开始的习惯。她得的是德国学位。我开始对付煮土豆,“土豆绝对不允许用刀切!”她说。“那能整吃吗?”我问。“血盆大口,成何体统!”她毫无商量的余地。“既不能整吃又不能刀切,如何走出困境呢?”我感到泄气。“把刀放下,叉子换到右手,用叉子的侧面切,”她说,“左手拿上来,平放在桌子上!”(后来我得知,这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欧洲。在美国,单独用右手时,左手上桌子被认为是极其没有教养的表现)所有这些“绝对命令”,我都执行了,直到有一天,她说:“吃鱼不许吐骨头!不管什么东西进了嘴就绝对不许再出来!”我的忍耐力到了极限:“你这些绝对命令全是否定式,无异于因噎废食。我不学了!”老邻居见我朽木不可雕也,只得作罢。
于是我继续不断地“失礼”,有时得到原谅,有时得不到。在一次严重的社交错误之后,我到旧书摊上买了一本礼仪指南(Miss Man-ner’s Guide to Excruciatingly Correct Behavious)。据前言中介绍,作者Judith Martin是《华盛顿邮报》的戏剧电影评论家,著有关于白宫和外交活动的散文集,并从事戏剧创作,作品包括《风俗的喜剧》(The Comedy of Manners)等。尽管有些欧洲人至今仍然拿“美国人没有文化”开玩笑,但是这本书能在最不买美国账的英国出版,总有一定的普遍性,她一定能回答“吃鱼怎样才能不吐骨头”的问题。
“带着”这个问题,我打开了这本七百多页的厚书。出乎意料的是,书中完全没有“不许”之类的“绝对命令”,相反,文笔非常轻松幽默。而且,请客送礼之类仅占不足三分之一的篇幅,其余三分之二以上都是关于如何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尴尬和怎样处理棘手的人际关系等。象拜访孕妇不要谈人口爆炸的严重后果,邻居家的孩子跳墙进来吃园子里的果子怎么办?公婆或岳父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怎么办?老板试图进行性骚扰,怎样才能既不屈服又保住饭碗等等。至于餐桌礼仪,印象最深的是关于“怎样文雅地吃牡蛎?”一节。“文雅地吃牡蛎”比“吃鱼不吐骨头”难多了。牡蛎比鱼贵,吃牡蛎的场合不是正式宴会就是豪华餐,馆。偏偏牡蛎有坚硬的外壳,严丝合缝,里面是一包稀汤。怎样才能打开外壳,蘸上蒜汁黄油,再连汤带水安全地送入口中,不把汁液溅到桌布,自己、尤其是别人的衣服上,确实值得大书特书。作者详尽地介绍了吃牡蛎的工具、方法之后附带说:“真正的绅士每吃一个牡蛎洗一回澡。祝你好运!”不错,在她开列的工具中有“澡盆一只(备用)”。
这时我豁然开朗,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所谓“礼仪”或“风俗”是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不同时代和文化有不同的规定,但是有两条共同原则:维护自己的尊严,考虑别人,二者是一致的。真正有教养的人(1adies and gentlemen)和附庸风雅的假绅士淑女(snob)的区别,在于前者在彬彬有礼的举止外表里面有一颗自尊自爱,关心他人的心,后者没有。“破落户”看不起“暴发户”,因为后者“暴发”之后,急不可耐地摹仿前者的排场,却往往忽略了内在的高尚成分。上面所说的就餐规范,“脊背挺直”其实是最利于吞咽和消化的姿势,“双臂夹紧”是为了避免“打人”;“胃口好”则是统一行动的指令;主人事先给客人“排”好“座次”则能够避免“入席”时的混乱。旧时官场里“端茶”送客(或逐客)的习惯实际上是规定会谈时间长短由主人掌握,客人则不必考虑什么时候告辞。正因为有这些内在的实际理由,所以人们才肯于遵守,否则早就有人造反了。
一位法国朋友和一位丹麦朋友曾认真地讨论过“吃鸡究竟能不能用手抓”的问题。根据现在通行的就餐礼仪,所有食物都必须用刀叉送入口中,只有天上飞的水里游的例外,鸡虽然早就不会飞了,仍属禽类,所以不仅可以,而且应该用手抓。这位法国朋友认为,手原则上不能接触食物,鸡也不例外,现在允许用手抓不是“正宗”。这位丹麦朋友则认为,用刀叉对付鸡影响充分地欣赏其滋味,所以即便在最权威的礼仪书上,对此也有特殊规定。尽管法国菜和法式餐桌礼仪是欧美饮食文化的正宗,我基本上倾向于这位丹麦朋友的意见。因为饮食文化的第一要义毕竟是“美食”,舍本逐末难说是“正宗”。
清朝末年曾发生以欧洲国家为主的外国使节应否向中国皇帝行跪拜礼的纠纷。这一争端并不象表面上那样无谓,而是涉及到中外宗教观念和政教关系的区别。世界上的多数文化都以“五体投地”为表示尊敬的最高形式。问题是欧洲基督教国家的君主仅代表世俗政权,君主之上还有一个上帝,所以欧洲人包括国王和皇帝在内都在教堂里顶礼膜拜,“面君”只需行鞠躬或屈膝礼即可。而中国的皇帝是“天子”,是“天(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与耶稣基督的地位庶几近之,所以有幸睹龙颜者非三跪九叩不可。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最后是怎样解决的,各说不一,这里不及列举,但是礼仪中包含的丰富内容可见一斑。
儒家的繁文缛礼历来颇受非议,但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并不一味讲求“虚礼”。“礼”和“乐”是外部形式,“仁”和“孝”是内容,二者互为表里。青年学者葛兆光最近指出:“孔老夫子觉得,揖让逊拜中有一种天理在,慈孝忠信中有一种自然在,天理与自然就是自觉的良知。‘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规律’本应是人类的需要,这并不是康德的发明。”从另一方面来说,只要有仁孝之心在,形式上也不妨变通。有人问,守父母的丧为甚么一定要三年,守丧期间为什么不能吃好东西,穿好衣服。孔子反问道,父母死了,吃好东西,穿好衣服能心安吗?如果能够心安,好饭不妨吃之,好衣不妨穿之。现在很多人对“仁”和“孝”的内容与现代化的关系提出质疑,我亦如此。但是“表里一致”,“发自内心”的原则是对的。孔子以“克己复礼”为使命,但是当弟子子夏问:“礼后乎?”时,他赞道:“起予者商(子夏名卜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可见不明乎此,就没有资格谈论诗文。反之,只要问心无愧,对人对己都不必纠缠细节。错了就改,改了就好,通情达理的人,不分中外都是这样。谁要是不管别人心里怎么想,象刘心武《钟鼓楼》里的七大姑八大姨那样“为挑理(礼)儿而挑理(礼)儿”,就得想办法维护自己的尊严了。
有人可能会说,谁也不想当伪君子,也不想自讨没趣,若有世界通行的统一礼节,“照办”就是了,说的不就是在这多元化的世界上,“公说公有理(礼),婆说婆有理(礼)”,让人动辄得咎无所适从吗?你说的这两条要是管用,萨达姆和布什也就打不起来了。根据目前世界上的约定,如果因文化和习俗的区别而发生冲突,一律按所在地(国)为准。在这一点上,各国都原则同意,中国有“入乡随俗”“入国问禁”之说,外国则有所谓“Do What the Roman does”。这些说法很古老,可见不是新问题。上文所说的跪拜礼问题,仅就礼节而言,我不赞成跪拜礼本身,但是在我们中国人自己将其废除之前,外国使节似应随俗。英国女王访问美国时,负责接待的女官按欧洲宫廷礼节小跑步上前行屈膝礼,受到新闻界批评。已故台湾作家三毛曾沉痛地写过自己同胞的旅游团在西班牙餐厅喧哗以至高歌,其他客人纷纷提前付款离去的情景。同理,妇女也不宜赤脚穿短裤背心在伊斯兰国家灿烂的晴空下昂首阔步。有一位记者在新华社德黑兰分社工作期间,出门必带面纱。她虽然不赞成原教旨主义,但还是做了。因为外国人也要遵守所在国的习俗,何况当时这一习俗是以法令的形式颁布的。对许多我们不了解或不同意的东西,不能轻易地说野蛮落后,更不能轻下道德判断。
有意“入乡随俗”,却不知道“俗”是什么怎么办?“入乡问俗”就是了。如果问不胜问,凡事“晚半拍”,见机行事可也。林黛玉初进贾府时也不知道饭后上的第一道茶有什么特别的用途,看见别人漱口,也把茶吐了。脂砚斋批道:“若是这一口茶吞下去,林妹妹岂不俗了?”林妹妹毕竟不是俗人,因为她有急智。至于“吃鱼怎样才能不吐骨头?”之类的具体问题,留给亲爱的读者自己去解决。顺便说一句,老邻居目前在维也纳任教,来信说:“蓝色的多瑙河里没有鱼。”
风俗的悲喜剧
别样的观感
“活着的人们需要再生”
现代人的道德追求
中心的绿洲
南方的堕落与诱惑
警世忠言 后事之师
纪念田老,缅怀教益
古代法律的礼制精神及其实践
想当初,胡乔木
《读书》杂志是以书为中心的思想文化评论月刊,凡是书及与书有关的人、事、现象都是《读书》关注的范围,内容涉及重要的文化现象和社会思潮,包容文史哲和社会科学,以及建筑、美术、影视、舞台等艺术评论和部分自然科学,向以引领思潮而闻名。
《读书》的宗旨是:展示读书人的思想和智慧,凝聚对当代生活的人文关怀。
《读书》创刊于1979年4月10日。杂志的主要支持者与撰稿人多为学术界、思想界、文化界有影响的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