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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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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死之冥想(之一)
作者唐逸
期数1999年03期
  日已西下,暮色苍茫,静聆Gabriel Fauré的安魂曲,乃油然作死之冥想。自合唱队唱出Requiem aeternam dona eis Domine,et lux perpetua luceat eis(愿主赐予彼等永恒的安息与永久的光照),那充满肃穆沉潜安谧之美的声音,便婉转绕梁,久久不去。如果死只是无,只是生命的终结,何以唤出如此幽窈深邃的美与思,如此坚贞的信心与盼望?
  哲人往往以理智的思考,推定死或者为无,或者为未知的有。苏格拉底在临终申辩中说道:“死,必居二者之一,或为消亡,死者不复知觉;或如世人所云,不过是灵魂由此界移往彼界。设若不复知觉,仅如无梦之眠,则死亦大有所得。大概鲜有人能够说,一生中其他夜晚比这种无梦酣眠更快乐。如果死便是这样睡下去,岂不快活?或者,设若死便是由此世移往另一个与已故者相聚的世界,如果在那里遇到正义的法官,岂是虚此一行?如果在那个世界与赫希欧、荷马等伟大诗人相过从,岂不快哉?能与古代豪杰相切磋,岂非赏心乐事?彼等大概不会以自由谈论为罪名而处人以极刑,因为彼等不仅处处胜过我等,而且据说已经达到永生。诸君亦应满怀信心地直面死亡,无论活还是死,皆无损于一个心怀善良的人。”(大意)
  哲人对于死的推论,断定死或为无,或为未知的有,大抵是一种不知为不知的理智态度,即孔子所谓“未知生,焉知死?”以及陆游所谓“死去元知万事空”,皆视死为无,为空。《论语·泰伯》:“曾子有疾,召门人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死则免去此生之战战兢兢,以其空也。以此之故,儒者有一种“死而后已”的传统,既表明其生之执着,又显示其视死为空。《荀子·礼论》所谓:“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始终俱善,人道毕也。”“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再得其复也。”“故三月之葬,其貌以生设饰死者也,殆非直留死者以安生也。”皆谓死本身为空,死之礼,乃是为人生的完整意义而设,故曰:“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义之法式也,儒者是矣。”然而死本身,则是空,是息,即张载所谓“生吾顺事,没吾宁”。故《大略》又曰:
  子贡问于孔子曰:“赐倦于学矣,愿息事君。”孔子曰:“《诗》云:‘温恭朝夕,执事有恪。’事君难,事君焉可息哉!”“然则,赐愿息事亲。”孔子曰:“《诗》云:‘孝子不匮,永锡尔类。’事亲难,事亲焉可息哉!”“然则,赐愿息于妻子。”孔子曰:“《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妻子难,妻子岂可息哉!”“然则,赐愿息于朋友。”孔子曰:“《诗》云:‘朋友攸摄,摄以威仪。’朋友难,朋友焉可息哉!”“然则,赐愿息耕。”孔子曰:“《诗》云:‘昼尔于茅,霄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耕难,耕焉可息哉!”“然则,赐无息者乎?”孔子曰:“望其圹,皋如也,嵮如也,鬲如也,此则知所息矣!”子贡曰:“大哉死乎!君子息焉,小人休焉!”
  死的意义之所以大,乃在于其息,其休,亦即本身虽空,却是人生完整意义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故曰死而后已。《论语·泰伯》:“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诸葛亮《后出师表》:“臣鞠躬尽力,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顾炎武《与人书之六》:“故君子之学,死而后已。”无论为仁,为政,为学,皆是生克尽其力,死而后已。故君子曰息,小人曰休。休,只是息止。《说文》:“休,息止也,从人依木。”而息,除休止义而外,尚有“归”“安”的涵义。《方言·卷十三》:“息,归也。”《吕氏春秋·适威》:“桀,天子也,而不得息。”高注:“息,安也,不得安其位也。”君子的死,乃是生的责任之一部分,故曰息。终其一生不得息,死而后已。《礼记·檀弓》所谓:“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其意一也。
  如果不从生的完整意义言之,则死本身为空。《庄子·大宗师》:“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知北游》:“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散是消亡。虽然自总体观之,死生为徒,然而自死本身而言,则是空无。王充则直截了当地说:“人之死,犹火之灭也。”“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有光也。”又说:“人之死也,其犹梦也。梦也者,殄之次也;殄者,死之比也。人殄不悟,则死矣。案人殄复悟,死从来者,与梦相似,然则梦、殄、死,一实也。人梦不能知觉时所作,犹死不能识生时所为矣。”
  既然死如灯灭,故形体之消亡,如日夜之交替,纯属自然过程,无可惋惜。于是庄子妻死,鼓盆而歌,子桑户死,临尸而歌。《战国策·秦策三》:“梁人有东门吴者,其子死而不忧。其相室曰:‘公之爱子也,天下无有,今子死不忧,何也?’东门吴曰:‘吾尝无子,无子时不忧;今子死,乃即与无子时同也,臣奚忧焉?’”
  佛家亦主死为空,为灭。小乘所谓“无余涅槃”,“灭身泯智”,便是全灭。《成实论》称:“二处灭:一入无心定中灭,二入灭余泥洹、断相续时灭。所以者何?因缘灭故,此心则灭;无心定中,以缘灭故灭。断相续时,以业尽故灭。”业尽,生命活动终止,故灭。生缘老死,生灭则老死灭。陈摄山慧布《遗诀》云:“长生不喜,夕死无忧,以生无所生,灭无所灭也。”
  西方哲人亦常常论到死为空,为灭。荷马史诗认为,在死面前,胜败等同,一切皆空。伊壁鸠鲁则称,死只是无痛地失去知觉,灵只是原子的特殊结构,不能不灭;因此死对于人没有意义可言……对于生者,死尚未来,对于死者,已经没有一切。塞内加认为,死是自然的结局,如宴会或作剧之终场。奥芮利乌(Marcus Aurelius)在《冥思录》二章十四节中以一种巧妙的推理,说明死为无,死时失去的对于所有的人皆相同:“即使活三千岁,甚至三万岁,人所能失去的只不过是正在生活的一刹那。人所占有的一刹那,对于一切人皆相同,因为已过去的和尚未来的不属于你占有;所以,最长寿和最短命的人,当死亡来临时,失去的一样多。”这与《列子·杨朱》所谓“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似乎雷同,然而杨朱得出的结论却是“且趣当生,奚皇死后?”则与斯多亚派主张理智的死大异其趣矣。达·芬奇说:“正如一天过得好,晚上便睡得好一样,一生过得有意义,临终也就死得好。认为死亡痛苦,实在是由于生活悲惨的缘故。幸福的人不会由想到死而感到痛苦,其实也不会常常想到死。”这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典型死观。唯物论者,实用主义者,乃至泛神论者,亦常作如是观。斯宾诺莎说:“一个自由的人绝不理会死,他的智慧乃是用以思考生命,而不是用以思考死亡。”尼采的超人不允许自己受死的突袭,而以尊严快乐的心情视死如归。黑格尔指出,死是“自身包涵否定之否定的否定”。在全灭的扬弃中,精神方能获得真理而保存下来。十八世纪的席勒则称:“人可以战胜许多自然的敌对力量,但有一绝对的敌力,即死。在死面前,人引以自豪的自由等于没有。”鲍斯维尔(James Boswell)最后一次访问弥留的休谟时,哲人说他不信来世,灵魂的毁灭并不使他感到不安,因为他并不想望永生。理由是,他在此生的际遇不错,在来世得到相同处境的概率颇低。“休谟先生是如此达观,至于没有肃穆气氛,而在弥留之际,死亦不显得凄恻逼人。没有料到,他竟以一种比他人在正常时候更为恬静的心态无所不谈……此种印象在我离开他以后还久久扰乱我的心绪。”这种唯物的信仰是对神圣性的挑战,故令人生畏。萨特在自传中称:“无神论乃是残酷的事业,死没有意义。解脱、殉道、永生之类的幻想皆已如大厦般倾圮。蓦然回首,我又成为七岁时无票乘车时的我。稽票员走进车箱,瞥我一眼,却不如往常般严厉,只要我讲出一个像那么回事的理由,他便会转身走开,好让我舒心地坐我的车。然而糟糕的是,我偏偏讲不出理由,也不打算找什么理由。我们面面相觑,尴尬异常,一直抵达第戎车站。我知道那里没有人接我。”罗素在《我的信仰》中写道:
  我深信,在我死后,我将朽坏,自我将无所存留。我已经不年轻,我也爱生命。然而我鄙视那种念及灭亡便吓得战栗的行为。幸福并不因其必有终结便不是真幸福,思和爱也绝不因其不长久便失去价值……即使科学打开的窗口,最初由于我们刚刚脱离传统的人化神话之温馨而令我们战栗,然而终有一天那清新的空气将带来精力,那伟大的宇宙空间自有其璀璨的光辉。
  这样的无神论信仰,已经到了神圣信仰的地步,也自有其尊严。罗素心目中的死,与唯物的灭亡殊为不同。真价值既然不因其载体的生命短暂而失去其存在,也就超越了物质的存在,何况与宇宙光辉相关联。马塞尔论产业工人之死,则是如机器报废一般被当作一件已经用得不能再用的物件而已。人是异化的物,生时一切按时间表进行劳作和娱乐休息,病时如耗损的机器般被送上医院这间检修台,死则是报废。这样的生存,未赋予生命的灵性自由。罗素心目中的死,却充满灵性的自由。一个追求思与爱与幸福与自由,崇拜宇宙的伟大与美的生灵,是不是仅只一堆物质,一旦身体朽坏便泯灭无余?
  大概正是因为将死视为灭亡,个体所具有的自我意识以及这意识中所认肯的一切价值之灭亡,人对死才感到恐怖。儒者常常论及“心有怀生畏死之情”。释家亦然。释吉藏临终时亦作《死不怖论》。既然论其怖,足见有怖之实。佛家既然以死为一苦,本已涵有畏惧之意。所谓生苦,病苦,老苦,死苦,是内缘苦。《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谓:“死显苦苦,老显坏苦,生显行苦。”所以要尽有漏诸苦,离世间生死。《安般守意经》谓:“泥洹为无有,但为苦灭。”大乘有宗甚且论及“不老”“不死”,永久快乐,更可见其怀生畏死之情。梁漱溟曾指出,道教怕死,故求长生;佛家非怕死,故痛无常,而求出世。其实痛无常,亦是一种怕死。无常是生之苦,死亦是生之苦,痛之畏之,一也。苏格拉底的临终申辩,在颇大程度上是为着不畏死,直面死。伊壁鸠鲁分析,怕死是由于惧怕死时的痛苦以及死后灵魂继续受苦。塞内加认为。克服怕死的最佳方法是常常冥思死,无忘我等是自然的一部分,死是自然的结局而已。奥古斯丁指出,如若上帝将创世之力从受造物撤回,则受造世界的本性将终结,而世界不复存在。也就是说,世界的本性是空虚,存有来自创世主上帝,如果没有主的救赎,人的死便是永死,绝对的无,故十分可怖。《旧约》认为死是悲惨可怖之事。“死亡的绞索环绕着我,毁灭的激流冲击着我。阴间的绞索缠绕着我,坟墓的罗网等待着我。”(《诗》18·4-5)由于死是背叛上帝的结果,故死是疏离上帝,与上帝形成反常的关系。“死人不能赞美耶和华。”(《诗》115·17)然而人必死,死不可避免。“无一人能逃避,无人能逃脱。”(《摩》9·1)“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9)死是灭亡,因此人要拣选生命,过一种敬拜上帝的有福者的人生。“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申》3·19)然而《旧约》不信肉体复活与基督救赎。
  《福音书》中记载的耶稣,临死时也表现出恐惧。在克西马尼园的祷告中,他求父不要让他喝这杯苦酒。临终的一句话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在《福音书》中,耶稣本人,以及门徒,皆未认定其受难是一个救赎的事件。在中世纪,Memento mori曾是某些修道者见面招呼用语。“勿忘我!”犹如“别来无恙乎?”中世纪以来的一种室内装饰,即骷髅,也叫作Memento mori。《死之舞》、《死之岛》之类的艺术作品,大抵传达一种阴森的怖气。近世,如克尔凯郭尔认为:“在基督教的语言中,死是最大的精神悲惨,而惟一的解救却只是去死,从死而(活)。”
  怕死也可以表现为恨死,抗拒死。常见垂危之人,一言不发,拒绝与家属交谈,怀着对死的怕与恨,愤愤而死。怕死,也就怕说死。不仅老佛爷不准说死,老百姓也讳言死。贾宝玉一提到化作灰,便被女人们堵住嘴。汉语中,“死”的代用词和委婉语,也就异乎寻常地多。除特别身份用语如“薨”“崩”“晏驾”“驾薨”“驾崩”而外,以及不大中听的词如“殀”“殂”、“殄”、“殇”、“殍”、“殪”、“殣”、“斃”、“丧元”、“丧生”、“丧命”、“丢脑袋”、“枪终路寝”之类,此外多为中性的代用词和委婉用语。最通常者如“终”、“卒”、“没”、“故”、“永年”、“天年”、“没齿”、“化尽”、“斯化”、“大限”、“百年之后”;宗教用语如“圆寂”、“坐化”、“解脱”、“归山”、“归天”、“还山”、“返真”、“仙化”、“羽化”、“登仙”、“仙化”、“形解”、“尸解”。由“世”组成的词如“去世”、“逝世”、“过世”、“离世”、“卒世”、“弃世”、“谢世”、“委世”、“遗世”、“迁世”,不一而足。还有一些与“走”“离别”有关的词语,如“走了”、“过去”、“去了”、“离开”、“归天”、“归西”、“永别”、“永逝”、“永安”、“长眠”、“离开人世”、“离开我们”、“告别人间”之类,以及去“见”另一世界的什么人,如“见上帝”、“见玉帝”、“见阎王”、“见祖宗”、“见教主”。最民族化也最生动的大概是与器官四肢有关的词语,如“冥目”、“合眼”、“闭眼”、“咽气”、“甩手”、“撒手”、“伸腿”、“蹬腿”之属。以上只是信手拈来,死之语汇,远逾于此。
  似乎怕死是有意识的生命之最强本能之一。不怕死则是三思的结果。而一切不畏死的思考却又源于怕死的本能。这种本能也许在睡梦中可以最明晰地感觉到。有时候,在梦中,会不知怎么从悬崖跌下去,惊怖之余,自谓已死,而惊醒之后发现自己还活着,此时此刻油然而生的欣幸之感,那种对“活着”的感激之情,足以反托出怕死的本能。
  除因思考而外,还有血性冲动而不怕死,所谓“斗狠不怕死”,以及“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之类的阿Q式的豪言。《聊斋志异》中有一则“好快刀”,记述一强人与同伙共赴法场就戮,因闻某刽子手刀法甚捷,可减轻痛苦,遂求其亲自下手。那刽子手嘱其紧随。到得法场,行刑之时,果然一刀爽利,头已落地,那头在地上方自旋转,口中犹喊“好快刀!好快刀!”可谓死要面子矣。文革中也颇流行过一些关于不怕死的豪言壮语,诸如“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活着干,死了算!”“中国人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其生命价值之衰落,生命感受之麻木,亦可掬矣。
  为了某种理念而不怕死,而慷慨就义的事,倒也常有。二次大战后期,在加莱海岸登陆时,伤亡极惨,美国某将军在登陆前鼓舞士兵的喊话是:“我们都欠上帝一死!”此乃为自由的理念而死,而以信仰上帝为依托。岂止自由,任何理念,信之极笃,皆可以作为一种身后可能的关系(下文再谈死是消灭或建立关系)而为之一死。《左传·宣十五年》:“死而成命,臣之禄也。”《哀六年》:楚昭王在城父,将救陈,卜战卜退皆不吉。王曰:“然则死也。再败楚师,不如死。弃盟、逃雠,亦不如死。死一也,其死雠乎!”这与桓宽所谓“人臣各死其主,为其国用”,以及陶渊明咏荆轲所谓“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似乎不同,因为王死于国,非士死其主。然忠于理念,则大略如一。王者为维持一种王与国的理念关系,如果活着必破坏此关系,则不如死之。这是为一种理念而利用死,也就是将死作为一种生命的资源。墨者从容就死,乃是行墨者之义。义,谊也。正其谊,也就是摆正一种关系。在危急时,为维持一种应有的关系,宁可通过死而遗留这种关系,亦不愿因活着而破坏之。《吕氏春秋·上德》记墨者钜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友,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钜子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除路。”还殁头于前。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人。
  儒者虽然重君臣之义,却不那么重死之义,也就不那么易于赴死。孟子称“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墨子之徒乃是纪律严明的民间组织,非有严格的团体道德,无以维持。墨子认为:“世俗之君子,视义士不若负粟者。”再者,墨者敬天信鬼,恃以来世,故赴死而义无反顾。死可以由信仰坚化,也可以美化。日本的禅与武士道相接合的死观,谓死是花中之樱花,人中之武士,盖樱花于盛开时飘落,武士于壮年时赴死也。净琉璃中的情死,也是一种美。儒者的死之以礼,也是一种美。二儒者同赴法场就义,先刑者头已落地,后刑者恭身将落地之首级摆正,然后肃衣正冠,从容赴死。
  也惟其死是空,是灭,是苦,是可怖,故有利用死以控制生、威胁生、消灭生的事情。历来的专政者,对付有碍于其专权的人之最终方法,便是杀人。杀人并非人身消灭,而是取消关系。人活着,必构成一种关系。专权者要成为专权者,非得与别人构成一种别人臣伏于他的关系不可。否则,将被他视为反常关系。如果这种反常关系使他感到威胁,则他必消灭这种反常关系不遗余力。甚至尚未形成反常关系,仅仅呈某种象征性的暗示,也可引发独夫的洁癖,而扫除之。《宋史·太祖纪三》:“帝王之兴,自有天命,周世宗见诸将方面大耳者皆杀之,我终日侍侧,不能害也。”诸如《扬州十日记》所记的屠城,皆因扬州人坚欲维持与满州主子的反常关系之故。薙头蓄辫,只是正常关系的一种象征而已。南京大屠杀,皆因攻侵上海、南京时遇到极大阻力,反常关系特甚的缘故。《圣教入川记》载张献忠曰:“四川人民未知天命,为天所弃”,“今遣我为天子,剿灭此民,以惩其违天之罪”,仿佛有点far-fetched,实则只是张帅的想像力稍稍丰富而已。他人登基大势已定,则四川百姓必与之发生一种君臣关系,对张便是反常关系矣,自有理由扫除之也。德国元首而必欲屠尽本国乃至占领国的犹太人,皆因劣等民族非我族类,有碍观瞻,关系反常之故。文革时期扫除劣等阶级,其理一也。自古以来,太学生向朝廷提出批评,以及学生和平情愿,皆难免构成反常关系,而因此遭屠戮。自统治者的角度而言,无非欲将反常关系“作空”,此处已空,则他处关系自然正常,岂不快哉。孟子所谓“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只是一夫未能维持住其与臣民的正常关系,臣民乃起而诛之,以便做稳奴才,故尔。总之,正常的君民关系如何,全视多数国人认肯的标准而定。少数人若形成反常关系,则难免遭“空”。
  个体之间,相互作空的事情也就不少。不是凭借政治暴力,而是凭借“臂力”,或其他“优势”。甚至不靠“优势”,只靠概率论。所谓“中国轮盘赌”(Chinese roulette),便是在左轮手枪中装上一颗子弹,任意转动轮子,由二人轮流用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扳机,直至听到枪声为止。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反常到不可能在一个星球上居住的程度,又不大喜欢“臂力解决”,只好靠概率作空一位,以便“理顺”关系。《水浒传》中的刽子手,仅仅出于职业习惯,在与人交往中,便常常觑看对方脖子上的最佳下刀部位。与此种专业人员摆正关系,也颇不容易。
  利用死的资源,花样之多,无与伦比。人类的想像力确实丰富。一七八八年,英国的第一批犯人由十一艘船押至澳大利亚的悉尼。在诺佛克岛,犯人每作抽签游戏,中签者由别人杀死,杀人者被送往悉尼受审处决,其他人押去作证,希图藉此逃走。在生不如死的时候,宁可靠概率作空一位,给别人提供一次逃生的机会。
  现代社会对死的利用,却有两个前所未有的领域,一是死的临床化,一是死的商业化,二者紧密相随。死的定义是什么,在法律上和道义上如何认定死,全靠医学的观念与方式。如何认定一个人已经死得不能更死了?仅仅“咽气”,甚至“心脏停止跳动”,也未必不是假死。现代临床认定,血压为零和心电图、脑电图无波,同时发生,为死的标志。然而也不等于全部器官已经死亡。莱布尼兹说过,没有绝对完全的死。既然没有完全的死,而死的定义又是“不可逆的生命终结”,二者便有矛盾。如果个体生命以主体意识为前提,则非思维器官如肾脏被移植以后,原主人的思维习惯却进入移植者的意识,莫非是原主人对其活器官的一种assertion?那么利用活器官已经不仅仅是利用了一个器官,而且利用了作为个体生命基础的原主人的意识。迄今为止,并未证实,意识与身体的物质机制有何一一对应的关系。有人认为,脑是意识的基础,自我意识以记忆为基础。然而临床观察证明,失忆症患者也有自我意识,而脑以外的器官能够把主体的意识转移到移植者身上。生命的奥秘远远未被医学认识,而医学却根据其简陋的知识,正在无情地切割着生命。死的临床化,关乎人的生命的自决权。在亲人照料下,在爱人怀中瞑目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临终关怀,已经成为仅仅受过技术训练、与商业利益息息相关的医学群体的一种专业。垂死者无法逆料,会在何等照料下离世。会不会在不人道的冷酷的待遇下,会不会在痛苦、屈辱、手术致残后离世——这全由偶然遭遇的专业人员决定。现代人的忧虑之一,便是不得不在“白色恐怖”中,浑身乃至深部插着各色金属和塑料管子,在莫名的药物浸泡中,经过各种手术刀切割之后,怀恨而死。古代皇帝的“赐其全尸”,似已成为久远的理想。
  临床监理死亡,与商业利益息息相关。电视节目和报纸中的铺天盖地的广告,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仿佛医院和昂贵医药,乃是替病人向病魔和死神交手的惟一有效手段。“消费者”被当作一架消耗昂贵药品、设备、手术、治疗的机器。“消费者”的消费性存在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节目,便是常常被送上医院这间检修台,以确保其旺盛的消耗各色昂贵消费品的功能。一旦发现“消费者”身上的任何消费管道发生梗阻、衰退、朽坏,立即送往检修台进行抢修,以确保其消费功能维持到最终一刻。在临终抢修中,“消费者”往往被迫消受最昂贵的也是最痛苦的医药服务。最后,以在消费者名册上注销名额,结束其消费性的一生。至于未亡的家属受葬仪“高消费”和“炒阴宅”之骚扰,死者已不复知觉矣。
  靠药品差价、回扣和昂贵医疗设施赢利的医院,亦与商业利益紧密相连。人性,可以从医学中抽掉。在医生、护士的培养计划中,不存在诸如“人性养成”或“灵性陶冶”之类的课程。医学可以将他们培养成修补消费机器的机器,而社会又可以将他们培养成消费机器,于是他们,如果没有精神价值的依托,可以变成靠修补消费机器来赢利的消费机器。拉·美特里的预言于今已经实现。而“不为良相愿为良医”式的医生似已不为人所知,怀着信仰与希望的临终关怀已成为过去。现代人仿佛必须按商业利益和消费方式去活,按商业利益和消费方式去死。
  近代以来医学有长足的发展,某些疾病似已得到控制,人类平均寿命据云已有所提高。这是少数科学家创造性工作的硕果。然而这不能构成现代临床非人性化的理由。市场的发展似已减少人类的匮乏,然而这也不能构成把人变成消费机器的理由。人,毕竟是有灵性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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