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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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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套话语 一种传统
作者
江怡
期数
2000年06期
最近我几乎同时得到两本哲学著作,一本是《走进分析哲学》,另一本是《解构的文本——读书札记》。初读这两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它们是具有两种完全不同哲学风格的著作。但有趣的是,从两位作者的落款日期看,这两本书却是同时截稿于一九九八年三月。这不禁使我有一种恍惚之感:如若把这两本书放在一起来阅读,不知读者会有什么样的感觉,至少我是有些顾此失彼,不知所措了。
说这两本书使用的是两套话语,我想这不会引起任何反对,因为,即使是再粗心的读者也会明显地看出,它们采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达方式。当然,这种表达方式的不同,完全与它们谈论的对象有关:前者是以英美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为内容的,而后者则是以德里达、福柯、利奥塔尔、列维那、巴尔特、德勒兹等人的后现代思想为谈资。毫无疑问,我们对这两种哲学背景的不同早已有了强烈的认识。无论是英美哲学家与大陆哲学家之间的攻讦对抗,还是这两种思潮的趋同对话,都已经向我们传达着这样的信息: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话语系统,表达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观念。
思想是通过话语来表达的,而话语表达的内容一定是思想。这原来很清楚的事情,但在现代哲学中却引出了很大的问题:既然话语是表达思想的,那么我们就只能通过话语来表达和理解思想,因而话语的意义就成为我们理解思想的惟一途径和内容。换言之,使用什么样的话语,既决定了表达的思想内容,同时也确定了理解思想的限度。那么,问题就在于,我们如何保证我们使用的话语准确地表达了我们的思想?我们又如何得知我们用这些话语所表达的思想在他人那里得到了正确完整的理解呢?
对这样的问题,不同的哲学家明确地给出了不同的回答。在英美哲学家看来,我们所表达的和理解的思想主要是通过语言来完成的,因此,澄清语言的意义对准确表达和正确理解思想就至关重要,而传统形而上学的错误,就是没有正确地使用我们的语言,或者是我们的语言本身就存在着先天不足。所以,分析哲学家们把自己的工作就定位成对语言的逻辑分析,并以此作为判断语言意义的标准。从弗雷格对意义与意谓的区分、罗素对摹状词的分析,到卡尔纳普对内部问题与外部问题的界定、塔尔斯基对真之概念的定义,再到奎因对分析与综合两分法的批判、普特南对神目观的抛弃,所有这些无不透露出英美哲学家在本世纪初的“语言转向”之后所体现的对语言问题的强烈关注。如果把这种对语言重要性的强调推至极端,我们似乎可以说,在分析哲学家那里,语言分析是正确表达思想和准确理解思想的前提条件。
不过,对欧洲大陆哲学家来说,语言的重要性并不体现在对意义的澄清上,而在于语言本身就是思想的承载者,或者说,语言把我们引向了思想的王国,我们在这个王国中可以尽情地领略思的乐趣和诗的美丽。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海德格尔会把哲学作为诗来吟颂,胡塞尔会把逻辑归结为直观的手段,梅洛-庞蒂会把艺术看做哲学的眼睛,而德里达则把文字解构成道道“痕迹”……所有这些似乎都向我们表明,在德法哲学家的眼中,语言绝不仅是传达思想的逻辑工具,而是思想的美丽化身:我们在说话和阅读中所使用的语言文字,是在向我们传递着某种超越这些文字本身的信息,传递着某种在语言之外的声音。而只有这样来谈语言,我们才能感受到思想的魅力和哲学的力量。
我们无法评价这两种不同语言观的对错优劣,因为它们对语言的不同态度,恰好体现了英美哲学与德法哲学之间无法弥合的差异。对它们的比较恰当的评价,可以用这样一个或许不太恰当的比喻来表达:面对由语言所描绘的图像,英美哲学家像是一个鉴赏家,他用放大镜仔细观察画面,用色彩或线条上的细微变化来评价这幅图像的独到之处,并希望这种评价能够得到其他鉴赏家的认可;而德法哲学家则更像是一位欣赏者,他站在远处用略微眯缝的目光把握整个画面的结构布局和画面形象,并从内心发出对这幅图像的主观感受,但并不关心其他欣赏者是否赞同自己的这种感受。我想,如果读者能够用这样的方法来阅读这两部著作,一定会发现,它们都极富特点地使用了自身所在的话语系统的表达方式:前者清晰流畅,论述严谨,仿佛清亮剔透的水晶,像是一部科学研究的报告,充分体现了英美分析哲学的表达风格;而后者文字隽永,思维跳跃,需要掩卷沉思后方能体会其中滋味,更像是随意落笔的散文,思到何处笔到何处,让我们感受到德法等国的大陆哲学特有的语言风采。
当我读到它们时,对这两种表达方式各有所爱,难分伯仲。分析哲学的逻辑分析本事,的确非其他哲学所能比拟。论证的严密、概念的厘清、无可挑剔的资料以及观点的旗帜鲜明,所有这些都使分析哲学的话语在整个哲学语言中占有无可替代的地位。阅读分析哲学家的著作,总会给人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你不需要反复琢磨作者的意图,也无须猜度书中使用的概念术语是否恰当,因为这一切都清楚地展现在作者的表达之中。准确地说,分析哲学家的工作就是要澄清以往哲学中使用的概念,用分析的手段梳理传统的哲学问题,由此指出以往的哲学家在这些问题上所犯的错误。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有人把分析哲学看做进入哲学大厦的检查站,而分析哲学家就是检查各种理论是否具有哲学资格的检查官。不过,对分析哲学的这种贬义评价,似乎并没有损害这种哲学的价值,它告诉我们的,只是不要像某些分析哲学家那样过高估计自己的作用。我想,更恰当地说,分析哲学的话语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思辨的形而上学绝不是哲学的惟一途径,研究哲学也可以而且更应当像研究自然科学那样来做。
当我开始读《解构的文本》时,首先是为它的文字所吸引,进而发现它所谈论的内容向我敞开了另一个世界,一个我所不熟悉的世界。当然,出于专业的习惯,我仍然用挑剔的眼光寻找这些文字中在我看来“意义”“模糊”的概念。结果发现,其中的概念好像几乎没有我所要求的那种意义上的清晰明确,但它们又都相互关联,密不可分,使得它们成为一个整体,用在一个话语系统中。
我由此得到的一个强烈印象是,哲学绝不仅限于用一种方式来表达,而且分析哲学的表达方式也绝非所有方式中最好的一种。当然,我这样说绝非放弃自己在概念使用上的严格性要求,而是想要表明,德法哲学的表达方式似乎在向我们传递着这样的信息:哲学是一种与人的思想、人的生命、人的存在有关的智慧之学,我们切不可用某种具体的方式(无论是逻辑的还是思辨的)扼杀了她的美丽;我们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表达,但绝不能忘记的是,所有这些表达都是工具、手段、中介、媒体,重要的是这些表达所负载的内容。因而,我们会看到,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的内容,这些表达本身或者被肢解、被移作他用,或者被弃置、被悬搁。从我的角度看,难以想像,没有准确的表达我们如何能正确地理解;可这种难以想像的事情却经常地发生在德法哲学中,这又不能不使我感到迷惑:是我的大脑出了问题还是德法哲学的表达方式应当被抛弃?其实答案很简单。出问题的肯定只会是我的大脑,而在其中作怪的,正是竭力用一种方式去表达那些总是令人难以捉摸的思想这种观念。
不过,话又说回来。不管是用什么方式,哲学的观念主张最终还是要用语言来表达,无论是逻辑的论证还是隽永的诗文。而且在我看来,只要使用的是语言,我们就可以把语言作为讨论的对象,而且只有研究用于表达观念主张的语言(定义、命题、诗文,或简而言之“文本”),我们才能理解它们所表达的内容。对内容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对“文本”则要验明正身、厘清泾渭。一旦落入语言的陷阱,首先就要设法清除障碍,而后才能超越升华。这就是分析哲学对一切传统哲学提出的要求。如果简单地依此来要求德法哲学,自然会引起一片反对之声;但倘若我们细加分析,指出德法哲学所用语言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理解障碍,我想,反对之声或许会逐渐减弱;倘若我们再进一步分析它们所使用的语言,把它们放到整个西方哲学发展背景中反复推敲,反对之声可能就会慢慢消失了。因为,英美分析哲学与德法大陆哲学在根子上原本就属于一个传统。
我这里说它们属于一个传统,是在两层含义上说的。其一是指,它们其实都使用相同的日常语言,虽然用法各不相同;其二是指,它们其实都是对思想表达的认识,或者说,都是追求思想观念的清晰,尽管是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当然,也可以说它们都出自古希腊的哲学传统。
关于哲学对日常语言的使用,早在二十世纪初就有哲学家指出了不少麻烦。尽管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一直想在哲学中用某种人工的理想语言来替换日常语言,但迄今为止,绝大部分哲学家都还是在使用日常语言;而且在德法哲学家看来,日常语言不仅是不可替换的,它简直就是我们生命存在的一部分,甚至是我们存在的场所、家园。由此看来,对日常语言的使用构成了英美哲学和大陆哲学共生共存的文化基础。
语言的功用在于能够理解和交流,无法理解的语言就会被视为“痴人呓语”。无论是英美哲学家还是德法哲学家,他们都使用的是我们能够听懂的日常语言,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但如果是这样,首先被提出的问题就会是:既然他们使用的是相同的语言,为什么相互之间还无法理解,充满歧异?看来问题还不在他们使用的语言,而可能在于他们对语言的用法。
从分析哲学所强调的逻辑分析和德法哲学所推崇的诗化语言中,我想,我们至少可以看出一个共同之处,这就是,它们都没有按照通常的用法来使用日常语言,而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加以发挥和肢解,却无视他人的理解和反应。说小点儿,这似乎是哲学家在故弄玄虚,标新立异;说大点儿,这就是哲学本身与日常语言的隔膜之处:哲学家们总是喜欢把哲学装扮得与众不同,似乎愈是精确严密愈是具有“科学性”,愈是奥妙万千愈是具有“深刻性”。这样,哲学用着大众使用的日常语言却把大众拒之千里,其结果也就只能是大众把哲学束之高阁了。
当然,对普通人来说,哲学的玄奥还主要不在于它们都以特定的方式使用日常语言,而是在于它们使用这种语言所做的事情。语言的玄奥可以通过翻译或说明而释然,但试图以这种玄奥或通过故意制造此种玄奥来表达的观念,则是以任何方式都难以解释的。我们似乎可以这样来表达我们对这两套不同话语的直观感受:分析哲学家用逻辑脚手架建造起来的大厦金碧辉煌、威严壮观,可以让人叹为观止、望而却步;大陆哲学家根据个人喜好各自搭建的小屋色彩斑斓、温馨诱人,却又使人神情迷乱、无所适从,因为它们更像是座座迷宫,处处可进,但就是不知该由何处进入,而一旦进入,更是迷失方向,不知应从何处遁出。大厦的威严、小屋的斑斓,原本是哲学家们的心血凝结,如今却只能成为我们欣赏的笑谈,这究竟是我们的无知,还是哲学的悲哀?
英美哲学与德法哲学的另一个共同传统是,它们都试图以这种无法为大众所理解的独立式语言来表达自己对观念的厘清。从弗雷格开始,分析哲学就一直在努力清除理解和表达中的种种障碍,寻求以一种清晰明确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念;而在德法哲学中,厘清观念其实也是哲学家们所做的主要工作:胡塞尔通过意识现象分析而确立科学意义上的意识概念,梅洛-庞蒂是以澄清身体知觉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哲学理念,萨特一直想弄明白自己究竟是谁,海德格尔则是把分析存在概念的意义作为他本体论的主要任务,德里达是以消解的方式一劳永逸地铲平了哲学领地中的混乱无序……所有这些都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哲学家们是在用原本就错误地使用的日常语言表达着这样一种更加错误的观念,即认为哲学的任务在于追求思想观念的清晰。
其实,厘清观念历来都是科学的工作。石里克早就说过,科学研究的是命题的真,而哲学研究的是命题的意义。但在真与意义之间,并没有任何过渡。就是说,真与意义是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有意义就会有真值,而有真值当然也就有了意义。确定意义的工作,最终是为了确定真。然而,当哲学家们把自己的工作确定为澄清观念意义时,他们实际上就走上了科学研究的道路。可是,这种研究还是我们曾经为之魂牵梦绕的爱智之学么?
我们这里说英美哲学和德法哲学属于一个传统,并不是否认这两套哲学话语之间的明显差异,更不是抹杀它们对哲学思维本身的独特贡献。说它们属于一个传统,是要揭示掩盖在表面差异下面的深层一致,揭示它们作为不同的哲学话语但却共同具有的思维特征,我把这种特征叫做“哲学偏执狂”。这里的“哲学”不是一个形容词,也不是指“哲学上的”,而是指对哲学性质的这样一种看法,即哲学本身可能就是思维出现偏执的结果。
最后,我想借用詹姆士在谈到他的实用主义功用时打的一个比喻:这个哲学大厦有许多房间,不同的哲学家都在各自的房间里构造体系,但他们都要使用一个共同的通道。詹姆士把实用主义就看做这样一个通道,而我则认为,这样的通道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个大厦是由一个蹩脚的工程师设计的,他忘记了在每个房间之间应当有个通道。结果,不同的哲学家就只能在自己的房间里,做着自以为别人也在做的同样的事情。倘若真有这样一天,他们想要知道别人都在做什么,那么惟一的办法,就只能是逃离这个大厦。
(《走进分析哲学》,王路著,三联书店一九九九年九月版,20.80元;《解构的文本——读书札记》,尚杰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九年七月版,17.00元)
两套话语 一种传统
世道人心:前后上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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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宾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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