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图码生活

每天发布有五花八门的文章,各种有趣的知识等,期待您的订阅与参与
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随便看看
读取中
读取中
标题人权:如何叙说?
栏目短长书
作者高默波
期数2001年07期
  “人权”在国际事务中很是时髦。滥炸南斯拉夫是为了保护人权,支持西藏独立势力是为了保护人权,不让中国主办奥运会也是为了人权。以前“人权”是贬义词,说它是资产阶级的。现在不这么看了,中国政府也得承认中国人权有欠缺,愿意跟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协商讨论。抽象地说,在中国争取人权的改善不但是应该的,且是无可争议的。但具体地说,改善什么样的人权以及如何达到目的却是有争议的。
  首先,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人权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同时顾及所有的人权状况,就有个谁为谁争人权的问题。有个很有名气的中国知识分子曾宣称说,只强调吃穿住的人权状况是猪的哲学。我认为,善意地看这种精英主义态度,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恶意地看,这有些蔑视穷人和普通人。
  当然,这位知识分子会反驳说,有了言论自由之类的人权就会必然地改善普通人吃穿之类的人权。比方说言论自由的反馈能监督政府,使政府能吸收好的意见并及时改正错误。由此能改善普通人的人权。可是,世界上发生的事并不能证明情况总是如此。远的如英美等民主自由国家所实行的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对殖民地普通人生存权的剥夺不说,中国的邻居印度就是反证。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也是反证。
  所以,人权不但有不同的种类,而且是针对不同人的。政治思想范畴的人权——比如言论和出版自由——对不愁吃穿、会舞文弄墨的人(包括对我和所谓的这派那派)比较更重要;而吃住、工作、教育和卫生范畴的人权对普通的工人和农民则是需要争取的。前一类的人权通常被称为消极自由,即免予被政府干涉的自由。后一类被称为积极自由,即政府要干涉才能达到的自由。前一类的自由也是联合国主张的第一代人权,而后一类就是联合国主张的第二代人权。第一代人权是西方传统和政治制度的延伸。第二代人权是由当时的所谓社会主义阵营所争取而提出的。后来联合国还有第三代人权的主张,即经济不发达国家人民的发展权。这是由第三世界国家争取而提出的。
  实际上,如果讨论社会分化和普通人的命运,并不会也不能包含对第一代人权的忽略。相反,这样做也是行使言论自由。为普通人的第二代人权而讨论本身不但是言论空间的扩展,也是要扩展普通人思想和言论自由的空间。今天被指责的许多人并没有否认第一代人权的重要。至少对一部分人来说,侧重点不同是因为他们认为,在现行的民主自由国家里,没有第二代人权的普通人并没有行使第一代人权的空间。
  在国际论坛上,这种侧重和差别也是很明显的。发展中国家比较倾向强调第二代人权,而西方发达国家则强调第一代人权。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有人争辩说,强调第二代人权的国家是非民主国家;它们的政府害怕政治和思想自由会使它们的政权垮台。从当权者的心理角度来说,这种解释也不无道理。在一般的情况下,也就是说个别情况除外,一个个人或一个阶级都不愿自动放弃权力。但是,这种纯粹的权力斗争解释太轻松太方便了。太轻松太方便的原因就是它的解释力太强,强到没有什么意义的程度。因为这种解释可以使我们不考虑一个具体政权或政府产生和发展的传统历史背景,也不考虑这个政府或政权所在国的经济、社会环境,更不考虑国际政治“弱肉强食”。
  公民权这种政治思想的人权是西方个人主义传统的发展。中国就没有这种传统。借鉴这样的价值观有一个吸收和消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对少数精英来说可能快一点。但在一个历史长、庞大且离心力强的国家,这个过程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很慢,而且可能是痛苦的。有人可能说,日本不是没有西方传统吗?日本不早就跟西方国家一样了吗?这种比较至少忽略四点重要的情况。第一,只要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日本跟西方还是不一样的。第二,日本小,没有复杂的民族问题,所以没有离心力。第三,日本的所谓民主和自由制度是在“二战”后被占领国强加的。更重要的是,出于冷战的需要,美国扶持了日本的经济发展。第四,日本早就有借鉴别国即中国价值观念的传统。当然,中国也有借鉴佛教的历史,但花了很长时间,而且不是全盘照搬。
  权力斗争论不考虑的第二个方面是历史。不发达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有过受侵略或是殖民的历史经历。欧洲殖民主义者对殖民地的普通人是不讲究人权的。殖民主义者在非洲美洲贩卖奴隶就是剥夺人的基本生存权。英国在自由贸易的借口下用枪炮来保护他们卖鸦片的自由。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没把中国人当人看待,至少没把中国人看成是与他们同等的人。在那个年代,西方人用《圣经》、基督教来征服野蛮人。他们说,只要信了他们的教就可成为差不多与他们同等的文明人。现在他们自己大部分人也不信基督教了,他们就用联合国第一代人权里的自由来说教。他们宣称说,没有这种自由就是野蛮和非文明的。不推行这种自由的政府要鼓励本国人推翻,本国推翻不了西方国家可以干涉,甚至武力干涉。
  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自由、平等、博爱这些欧洲启蒙主义概念是天赋的,超世的,人性的和永恒的。只是一九四九年后中国的阶级斗争,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歪曲人性、否认自由才给中国带来了灾难。但是,我们应该承认,欧洲和西方过去和现在都没有在人权问题上不分国界、不分种族、不分阶级地一视同仁。美国的建国元勋们在独立宣言中提出庄严的天赋人权时是没有把黑奴当作人的。最近的美国选举,现任总统小布什的亲兄弟在他任州长的州内成功地剥夺了千万社会底层黑人和其他非白人的选举权。值得深思的是,对这样的腐败和丑闻,美国的主流媒介竟不予报道。据我所知,美国之音也没有报道。
  再举一个例子。澳大利亚在联邦政府成立的一百年前就开始执行白澳政策(只准许白人移民到澳大利亚)。这政策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才结束。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命运就更惨了。不但他们的领土被抢夺,白人还把他们像动物样地杀掉。再加上白人从欧洲带去的各种原住民从来没有过的疾病使他们大量的死亡。结果是,原住民几乎灭绝。这正是澳大利亚官方公开宣称要达到的理想结果。为了加快这一过程,澳大利亚政府和宗教慈善机构合作,把混血孩子(有的是白种男人强奸的后果)从原住民母亲身边带走(不管愿意不愿意),将他们寄养在白人家里,将他们培养成白人。这就是被称为“被偷走了的一代”的事件。更为令人吃惊的是,这个灭种的政策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现任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坚持不向原住民承认错误。他说他不喜欢为自己个人没做的事情道歉。
  同时,澳大利亚的媒介、学者、外交官和政府不时地批评中国,说中国政府在西藏实行“种族灭绝”政策。他们这么说的时候知道不知道中国西藏藏族的人口从一九四九年以后增加了差不多一倍呢。至少有的人是知道的,知道了也照样说。澳大利亚原住民现在的情况也没好多少。他们的人均寿命比其他的澳大利亚人短二十年。他们的卫生状况跟第三世界最穷国家最穷的人一样。他们年轻人被关进监狱和自杀的比例比其他澳大利亚人高两三倍。去年,联合国人权机构就此事批评澳大利亚原住民的人权状况。澳大利亚政府宣称,鉴于联合国人权组织干涉澳大利亚内政,澳大利亚不与该组织打交道。
  可见,不仅仅是所谓的非民主国家政府不喜欢别人批评人权的缺陷。问题还不仅仅在这里。澳大利亚原住民有思想言论自由吗?有。其他澳大利亚人也有批评政府和保护原住民利益的自由。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现行的最稳定、最和平和最民主自由的国家之一。澳大利亚的原住民是最少暴力的人民之一。澳大利亚也是最富有的国家之一。有这么多的优越条件加在一起,原住民的人权状况还那么糟糕,以致受到基本上是西方国家传声筒的联合国人权组织的强烈批评。这不说明人权是具体而不是抽象的,不同的人权针对不同的人的吗?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澳大利亚原住民跟美国黑人一样,是自作自受。他们不懂得孩子教育的重要;他们不知道节约积蓄以发家致富;他们不懂得拥有财产;他们不会计划。总之,他们没有理性,他们蒙昧。他们穷是他们自己的错;他们进监牢是因为他们犯罪。
  我认为这种态度是种族主义的。这种态度没有考虑到黑人和原住民受压迫,剥削和受歧视的历史,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源和心理。更重要的是,这种态度与自由主义所宣称的人文主义和超越时空的天赋人权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如果他们也是人,如果人有天赋自由,那他们就有选择他们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有选择自己价值观念的自由。他们没有西方的和现代的价值观念,这是他们的传统,他们的文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强加给他们?而且还是强盗式的打上门来?
  那时的西方思想家们为西方殖民主义的正当性辩护的解释是,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殖民主义所代表的资本主义是高一级的,是进步的,所以是正当的。殖民地的人民受压迫剥削不是活该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们虽然是人,但没有西方白人高级。当今的情况比较复杂一点,因为谁也不愿公开宣称种族主义观点。于是就有人很方便地利用政治思想一类的人权当武器。这样,低级和高级的差别还可用得上。只是现在不说哪个民族低级,仅说哪个政府低级。
  说非民主国家反对政治思想人权是为了维持自己的权力的理论不考虑的第三个方面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状况。这里包括多方面的问题。第一是观念和公民意识问题。目前中国出现的许多违反人权的事并不都是政府愿意看到的,也不都是现行制度的必然逻辑结果。有的是人们(警察和官员)的观念与人权的差距而引起的。观念的改变和公民意识有待于教育水平的提高,教育水平的提高有赖于经济的发展。第二是一整套法律执行和监督机构的建立并能有效行使的问题。有了立法并不等于能实行。有效的实行又是一回事。这都要有足够的软件(人才)和硬件(机构)。第三是居民物质生活条件问题。人们有了家产和丰裕的生活条件就倾向于保守和守次序,更不用说聚众造反了。有次序就有安定;有安定就有利于法律的实施和观念习惯的形成。
  我举一个对比的例子来说明观念意识和习惯形成的重要性。我们知道,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常常发生军事政变,有的政变轻而易举地将民选政权推翻。可是在澳大利亚这样的国家,军事政变是不可想像的。但是,从理论上看,军事政变是完全可能的。如果澳大利亚军队决定发动政变,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它。可是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因为在澳大利亚人的观念意识和习惯里,这样的事是不可思议的。当然,如果澳大利亚人民把共产党选上台,那就会是观念意识和习惯的大改变的结果。——如果真有这种情况,说不定就会有别国策划的军事政变了。在现行的观念和意识情况下,对澳大利亚人来说,共产党被选上台是不可思议的。将这对比更深入一步,我再引用印度为例子。印度号称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且似乎真有政治思想自由。可印度也是个绝对贫困极度的国家,暴力此起彼伏的国家。除了极少数精英外,印度的第一代人权对印度广大的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很难看出有多少积极影响。我指出这一点并不是说印度的政治思想自由不值得称颂;而是指明两代人权的差别。对这些极端贫困的印度人来说,第一代人权至多只有个‘画饼’的效果;因为他们虽然有思想言论的自由,可是他们没有思想言论的空间。自由根本用不上。
  现在我们可以再回到所谓的第一代人权和第二代人权上来了。两者都是要争取的,在它们之间没有矛盾的时候更是如此。问题是,第一代人权与第二代人权有没有冲突的地方?第一代人权是不是就如自由主义者所推崇的那样神圣,那样超越时空?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为什么那么热衷于第一代人权,而对第二代人权不闻不问?他们对中国人权的评击是真的出于对中国人的关心还是有别的政治和战略企图?
  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反不反西方和坚不坚持民族主义的问题。启蒙和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思想泉源都是西方的。不同的是,前者的观点为精英服务。为精英服务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应该。但问题是,如果不在理论和实践上对欧洲启蒙后的自由主义持批判态度,精英主义很容易被用来为五百年来殖民主义历史的正当性辩护,为西方继续霸主世界,欺压和剥削弱小国家的行径提供理论和道德根据,也为发展中国家中普通人最基本人权被剥夺的实践提供理论和道德根据。
  《读书》杂志是以书为中心的思想文化评论月刊,凡是书及与书有关的人、事、现象都是《读书》关注的范围,内容涉及重要的文化现象和社会思潮,包容文史哲和社会科学,以及建筑、美术、影视、舞台等艺术评论和部分自然科学,向以引领思潮而闻名。
  《读书》的宗旨是:展示读书人的思想和智慧,凝聚对当代生活的人文关怀。
  《读书》创刊于1979年4月10日。杂志的主要支持者与撰稿人多为学术界、思想界、文化界有影响的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