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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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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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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纽约变奏之②
作者北岛
期数2002年06期
  一九七四年七月十三日,一艘油轮停靠在费城德拉河码头卸油,见习船员X和伙伴乘出租车到附近的小镇,他另付了一百五十美元,出租司机换了辆自己的车,一直把他拉到纽约。他一九五○年出生在台湾屏东南州,自幼爱画画,在马祖服了三年兵役。他“跳船”蓄谋已久,是为了到纽约闯天下。
  我是在朋友家的聚会上认识他的。他小个儿,黝黑,但眼睛特别,直愣愣的,有一种藏得很深的忧郁。陪他一起来的女人跟他正好相反,又白又高,高出他大半头。他们靠着墙角喝酒聊天。主人把X介绍给我,说他是著名的观念艺术家。高个儿女人纠正说,是世界级大师。你好,大师。酒尽人散,大师要开车送我回曼哈顿。他开的是辆后车厢加盖的小卡车。那女人后我下车,于是窝进窄窄的后座,手脚支出来。
  X车开得稳,不像刚出道的艺术家那般诈唬。我问起他的门派,他轻描淡写:原来他就是二十年前轰动中国美术界的怪人。当时作为画家的家属,我也跟着啧啧称奇。
  我们约好再去喝一杯。到西村停好车,那女人被解放出来。先进一家酒吧,女侍态度恶劣,每人非得买两杯才能坐下,岂有此理。又换了一家,坐定。他相当内向,自有一套语言系统,不易进入。我琢磨一个人独处久了,他人已不重要——虚无之墙的投影而已。
  到纽约后,他边打工边琢磨自己的走向。他早期作品有自残倾向,比如跳楼钻粪坑,把腿都摔坏了。一瘸一拐地摸索,终于开了窍,他连续做了四个为期一年的作品。
  从一九七八至一九七九年,他自我监禁在一个十平米见方两米多高的笼子里。一年期间,不交谈,不读写,不听广播,不看电视。那年头我和朋友想方设法避开牢狱之灾,人家倒好,先把自己关起来再说。他进笼子那天由律师贴了封条,出来时再启封。每日三餐是由一个朋友送的。对伙食不满,他只能摔碗抗议。他以床为家,到余下的地盘散步算作出门。他每天在墙上划一道——整整三百六十五道,早划了还不行,剩下的时间显得太漫长。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笼子,只是往往意识不到而已。
  从一九八○年春天起,他把自己关进同一个笼子,穿着工作服,每小时打卡一次,持续了一年。为了精确,他买了台日本打卡机和手表与高音喇叭串连,每小时差三十秒响一次。和头一年那种半冬眠状态正好相反,他成了世界上最忙的人,每天打二十四次卡。他说,打卡打久了,就像瘸子走路变得自然而然。在他看来,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消耗有限的生命,而所谓时间是无限的,在打卡时他强烈感觉到生命与时间的荒谬关系。
  第三件作品是从一九八一年夏天起在户外生活一年,不进任何建筑物、地下道、洞穴、帐篷、汽车、火车、飞机、船舱等。他背着个睡袋,与纽约街头的流浪汉为伍。比流浪汉强的是他兜里有钱,能填饱肚子,但不能像他们那样钻进地铁、桥洞或废弃建筑物睡觉。那年纽约的冬天奇冷,低到零下三十八度,他把所有衣服都穿上,烤火取暖,一躺下就会被冻死。人比自然更恶。有一回他在一家工厂附近喝茶,老板连打带骂赶他走,他掏出护身用的三节棍。警察来了,他拿出报道他的报纸,蒙混过去。不久那老板在街上看见他,又叫来警察。这回可不管什么艺术原则,先关十五个小时,还要判刑。他花钱找来律师。开庭时,法官同意他留在室外。律师的铁嘴钢牙加上法官的同情心,最后把他放了。除了那十五个小时,他孤狼般在户外生活了一年,成了人类文明的旁观者。
  从一九八三年七月四日即美国独立日那天起,他和一个美国女艺术家林达用一根八英尺长的绳子互绑在腰间一年,双方身体不能接触。洗澡上厕所在一起,出门遛狗接受采访会见各自朋友也得在一起。一旦吵起架来比较麻烦。有一回他正洗澡,林达发脾气要冲出去,差点儿把他光屁溜拖出门外。和平共处时,他们俩一起打工挣钱,一起去教书,一起坐飞机到别的城市演讲。由于完全没有隐私,在一九八四年独立日分手时,两人几乎到了彼此憎恨的地步。
  从一九八五年到一九八六年,他坚持不做艺术、不看艺术、不谈艺术一年。从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他的生日起,到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天,整整十三年期间,他虽然做艺术,但不发表。在我看,这后两个声明是多余的:将军退休了,就不必再言战事。他结了两次婚,又都分了手。他告诉我,他现在忙着装修他在布鲁克林的房子,准备请世界各地的艺术家来免费居住创作。
  每星期三中午我坐九号地铁到宾夕法尼亚火车站,先买一份《纽约时报》,然后搭乘十二点十五分开往长岛的郊区火车。在车上我把报纸翻过来掉过去,被另一种语言所遮蔽的事件弄得昏昏欲睡,直到播音器吱吱嘎嘎响,我戴着花镜冲出车门,一片茫然,再随众人涌上另一列日本造的双层火车,爬到二层,把报纸扔在一边,看窗外风景。离开纽约,空气越来越新鲜,到处是树林、坡地、溪流和一闪而过的白房子。下午两点五分到达石溪。
  搬到纽约不久,经朋友介绍,我稀里糊涂找到份工作——在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英文系教一个学期的诗歌创作课。由于交通不便,课都集中在星期三。就我这英文水平,若让我反过来当学生肯定不够格。我心想,在美国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再说诗歌本来就说不清,用另一种说不清的语言也许更好。头一天上课,我真有点儿上刑场的感觉,头皮发麻,身上冷嗖嗖的。
  我的课从四点到六点,外加三个钟头的辅导课,说得我理屈词穷,累得我灵魂出窍。在美国大学,老师比学生更怕性骚扰:办公室永远敞着,相隔一米,还得尽量提高嗓门儿。送走最后一个学生,锁上门,我裹紧大衣,哆哆嗦嗦穿过楼群和停车场,好歹赶上八点四十开往纽约的火车。除了换车时买包土豆片充饥,我真恨不得睡到世界末日。
  我的学生多是本地人,没有纽约人的那种精明和神经质。要说也怪了,这儿离纽约不到一百英里,不仅地貌甚至连人种都变了。麦克赤红脸膛,满脸络腮胡子,头发蓬乱,潦草得像一张未完成的肖像速写。他嗓门大,一会儿叫我“教授”,一会儿叫我“船长”。每回课间休息,他高喊着“热狗的时间到了”,冲出门去买热狗。他告诉我,他刚跟女朋友吹了,现在有两个候选人。听那口气他本人就是白宫,看哪位候选人有资格进来。他每周在报亭打工三十个小时,比美国总统对世界的局势还了如指掌。他既信天主教又渴望革命,跟他的诗一样混乱。
  安娜是个白净的女孩子,一说话就脸红,在课堂上总是静悄悄的。她起先成绩平平,到后来竟写出一些惊人的句子,让我这个当老师的颇有些沾沾自喜。克里斯蒂娜是个五十多岁的职业妇女,是这儿艺术系某教授的夫人。她来上课,纯粹是因为热爱写作。她无疑是全班最勤奋的学生,一首诗往往改上十几遍,可进步不大。她是那种富于幻想的女人,诗歌正好帮她飞翔,飞向美国中产阶级那单调刻板的生活以外。我们之间似乎没有性骚扰的问题,可以关起门来无话不谈。
  冬去春来,通往火车站的小路从积雪中显露出来,被阳光晒干。我理直气壮走着,迎风用手机满世界打电话。
  纽约人的内心其实是极孤独的,只要看看他们的眼神就知道了。一般来说,除了神经有毛病的,他们从不直视别人,在人口密度这么高的地方,也真难为了。比如在地铁车上,为了躲避目光碰撞,他们要不看书看报,要不闭目养神,要不干脆把目光悬浮在空中,梦游一般。这本事,恐怕得花好多年工夫才能练就出来。当然要有个把绝色美女出现,男人们会醒过来,混浊的目光像雾中的灯一闪。但绝不像我这样的乡下老鼠直眉瞪眼,而是用余光悄悄跟踪,漫不经心,甚至有点儿倦怠。好像在说,那又怎么样?别烦我。
  曼哈顿的单身贵族特别多。这道理很简单,单身是保持孤独的最佳方式,没配偶没孩子,省得研嗦。除了访亲会友,他们多半在家一个人吃晚饭。打个电话到附近中国餐馆订外卖,一份咕咾肉外加酸辣汤;要不干脆对付对付,就着干酪,啃着昨天的干面包。目光像苍蝇在四壁游荡,一不留神落进墙角的蜘蛛网里。偶尔也说说话,跟自己。据说在纽约吃抗抑郁药的比例特别高,这也难怪。
  若两个孤独加在一起,必有新的麻烦。有一回从肯尼迪机场飞巴黎。一上飞机,我就发现自己的尴尬处境:正好坐在一对纽约夫妇中间,女的邻通道,男的靠窗口。我马上提出换座位,人家不干。起初我还以为感情有问题,拿我做挡箭牌。没有的事儿,老两口亲热得很,一口一个“亲爱的,我的甜心,我的宝贝儿”,让我直起鸡皮疙瘩。男的给女的找出拖鞋和小说,嘘寒问暖;女的藏起一小瓶免费红酒,留给男的在巴黎受用。更让我不解的是,两口子竟隔着我侃起来,从纽约的天气到巴黎的旅馆,从亲戚间的纠纷到股票投资。我倒吸气,紧贴椅背,给人家留出谈话空间。想想不对,冒充第三者事小而涉及隐私权事大,我再次提出换位子,遭到一致反对。我这才明白,这位子是人家事先挑选好的,让我为孤独作证。
  其实孤独并非与寂静对应,它有自己的声音,这声音在纽约则被无限放大了。首先是那些警车救护车救火车,为了引起足够的注意,不断提高音量,声入云霄。而那些在单元里快憋疯了的狗,好不容易放到街上,为了向另一只狗致敬,非得用整个腹腔吼叫。轮到纽约人,要想再表达点什么,得多不屈不挠才行——他们扯直嗓门,说到一半被警笛打断,张着嘴,只好把话咽了回去。
  W大姐在纽约的中国文化圈是个中心人物,那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有人打破脑袋撒遍钱,名片印十八个头衔也没用。文化圈既有形又无形,不存在权力结构,故也不认一般意义上的权力。没有头头,只有中心人物。
  曾几何时,纽约人才济济。一九八八年我头一次来纽约,赶上个聚会。有唱茶花女的、跳黑天鹅的、反弹琵琶的、话剧演正角的;还有红卫兵大款、文化掮客、舌头打结的侨领和半老半疯的业余女作者,外加身份不明者——如我。要说谁谁都面生,但全认识W大姐。她性情中人,好热闹,揽天下闲事,会八方来客;她办文学社为诗歌刊物撑腰,组织朗诵会,收容流浪文人,穿针引线于撕碎的纸片之间。
  她自打年轻时就写诗,又是个美人,台湾诗人群起追之。尘土飞扬中,被一个不言不语的台湾留学生得手,成婚,众人傻了眼。
  糊涂可算得她优秀品质中的一部分了,对化解大都市的勾心斗角和人生的千古忧愁,百利而无一害。在美国留学,她稀里糊涂卷入美丽岛事件,上了国民党黑名单,流亡了二十年;她稀里糊涂当上北美某中文报纸文艺版主编,招揽天下长反骨的,这报纸后被切断财源,不得不停刊;好不容易歇两天吧,她又稀里糊涂被我裹挟进《今天》,当牛做马。
  她大事糊涂,小事更糊涂。给在外州读书的儿子寄隐形眼镜,到了邮局,顺手把刚买的汉堡包塞进纸盒。回家路上猛醒,赶紧给儿子打电话,再三叮嘱,千万别吃那个会变质的汉堡包。有一回,她满心欢喜到旧金山看朋友,下了飞机没人接,给谁打电话都不通。问警察,才知道自己坐错了飞机,飞到了洛杉矶,离目的地差四百英里。她早上永远睡不醒,到曼哈顿上班基本处于梦游状态。若有熟人招呼,她会大声警告说:“我还没醒,现在认不出你是谁!”
  W大姐的微笑特别,在表达对人世间无奈的同时,又展示了某种宽慰,像护士在照料垂危的病人。跟她在一起,不说什么,心里也会踏实多了。在某种意义上,作家都是病人,正需要这样的护士。
  他们两口子当年在苏荷区买了一层旧厂房(loft),数年后翻了好几番,卖掉,搬到纽约上州。这一离开曼哈顿,想回来可就不容易喽。每回她都得掰着指头掐着表赶郊区火车。当年仗着年轻倒不怕,晚就晚一趟。如今大家兴致正高,她起身告辞,谁拦也拦不住。眼见着纽约中国人的文化圈衰败了,肯定和这郊区火车的班次太少有关。
  在纽约一住半年多,没有老A的消息,听说他回国做生意去了,他那些故事倒常有人提起,那是纽约传说的一部分。老A上辈子肯定是个说书的,其杜撰演绎绘声绘色的天赋,无人出其右。若在太平年代,故事就是故事,说书的和故事保持足够的距离,台上台下共享叙述的快感。而他投胎于乱世,故事和自身经历搅在一起,说书的和听众兼于一身,忙得他上窜下跳,顾此失彼。
  我是一九七九年认识他的。那时我刚调进一家杂志社,跟他同事。他十三岁那年在天津被打成反革命,跳河自杀未果,赶上“文革”,跟父亲一起被发配到新疆,又成反革命,到处流浪。在西安要饭时,结识了公安局长的千金。据他说,每天都从那官邸后窗顺出一张张热腾腾的烙饼,有一天突然变成火筷子,劈头盖脸——原来是局长大人发现了。
  我认识他不久,他的舌头得罪了人,遭到暗算,左眼被打得半瞎。自八十年代初起,他是我家常客。他的故事每回都有新发展,跌宕起伏,关键处他大笑,一抹嘴,戛然而止,起身——且听下回分解。我们请他帮个女孩找对象,先让他过过目。架不住当天下午一阵神侃,那女孩成了他老婆。
  他有种处变不惊的本事。大年初一,他跟老婆闹别扭,只身到我家。我们刚买了只烧鸡准备过年,端出来招待客人。只见他一边诉苦,痛不欲生,一边抓住烧鸡麻利地啃着,津津有味。我们眼睁睁的——烧鸡不见了,在悲惨世界的终点剩下一堆鸡骨头。
  一九八九年的事就是让他不幸言中的。他也跟着跑出来,故事出现高潮,添了九仙过海和美女救英雄的新段子。先到巴黎,再搬到纽约,娶妻生子。但纽约生活贵,总得找点儿饭辙。他上唐人街一转悠,见有人挂牌算卦,前去讨教,水平实在一般。他本来就好这,再多读上几本书,那还了得?华人乍富,买房置地,心里总不大踏实,先请人看风水。A大师能掐会算,金口玉言,传出去,一发不可收拾。要先预约,好不容易排到了,车接车送,好吃好喝好招待,最后是红包。
  那年我在纽约见到他,他都长横了,油光满脸,半瞎的左眼球鼓出来。但在表面的亢奋状态中,我发现他其实有某种焦虑:在那些顾客中他只是个说书的。钱倒是挣到了,但既没参与感,故事也没新高潮。总之,纽约缺了他也行。
  这一页很快就翻了过去。我有一天在《世界日报》看到一篇台海局势的分析文章,署名是军事评论家A。接着又在电视的中文频道看见他,正在一个两岸军事专题讨论会上慷慨陈词。他告诉我,中南海和五角大楼都跟他秘密接触过。暗示第三次世界大战是否能避免,就看他了。
  从风水先生到军事专家,其实不仅没有一般意义上的鸿沟,对我来说,甚至是顺理成章的,从古到今,先礼后兵;从八卦图到导弹封锁,和为贵。说书的不耐烦了,直接进入故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纽约有个和高层建筑相对应的地下世界,如同影子之于巨人,黑夜之于白天。我想起首流行歌曲的题目《白天不懂夜的黑》,原不以为然,再细想其实很有道理。若对纽约进行精神分析的话,这地下世界无疑是个关键。
  和地面混乱不堪的交通相比,地铁代表了秩序,那是纽约极其坚韧的神经系统。只有下去走一遭,你才会明白,这个国际大都市为什么没发疯。在曼哈顿,其实地铁只有俩方向:上城或下城,按道理连傻瓜都不该迷路。在地面再糊涂,到地下就全都门清了。这有点儿像美国的两党制:民主党——下城,共和党——上城。大多数美国人的思维方式是单向度的,目标明确,黑白分明。有时候想跟美国人说清楚中国是怎么回事,可真把我难坏了。你说得越认真,他脸上越困惑,冷不丁问一句,能把你鼻子气歪了。没辙,“白天不懂夜的黑”。
  纽约第一条真正的地铁建于一八七○年,是发明家比奇(Beach)先生设计的。他异想天开,用风做动力——大风扇照着封闭的管道狂吹。模型先在一个博览会展出,引起轰动。再把模型变成真正的交通工具可就难了,除了技术问题,更大障碍是人,是操纵纽约政界的黑手——外号“大老板”。他不点头,没戏。于是比奇下决心用地下方式进行。他租了个服装店的地下室,工人们昼伏夜出,把挖出来的泥土在天亮前运走。神不知鬼不觉,只用五十八个夜晚,这长三百一十二英尺的风力管道地铁建成了,还居然带个一百二十英尺长的豪华候车室,包括油画、钢琴和喷水池,目的是让幽闭症患者安心。一八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比奇先生举行了隆重的通车仪式,把纽约震了。他接着宣布了他的计划:先通过一个公共交通法案授予他建造权,再私人筹资五百万美元,修建长达五英里每天运载二十万乘客的专线。纽约州众、参议院通过了这一法案。“大老板”急了,这直接影响到他从每辆公共马车获得的抽成。他的傀儡州长,想方设法否决了交通法案。这官司打了两年多,最后以比奇先生的失败告终,他只好把自己的地铁封起来。直到四十年以后,即一九一二年,工人在市政厅附近修地铁,无意中打通了那个静悄悄的候车室……
  M祖籍湖北,香港出生长大,到巴黎读书,考进联合国做口译,先在日内瓦,后搬到纽约,一住就是二十多年。她会说六七种语言,其中三种能同声传译。她做意大利饭,喝法国酒,读英文报,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有时候我纳闷,中文在她心里到底占多大分量?文化归属往往在潜意识中,比如,用什么语言数数骂人说梦话。说到底,凡在精神上说不清血缘关系的,都应统统算作“文化孤儿”。据说纽约一半外国人,其子女又占了四分之一——整个一个孤儿院。故“爱国”在纽约人的语汇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纽约是相遇的地点,把不同种族不同背景经历的人凑到一起。十年前,一个朋友带我到M家去吃晚饭。她住曼哈顿中城东边二十七层的一个玻璃牢笼里。一只鹦鹉居高临下打量着客人。鹦鹉叫“鲁克(Look)”,它不停地用英文重复:“Look wants peanuts.”(鲁克想要花生)那一晚,美酒佳肴钢琴曲外加黄色笑话。男人们几乎都在抽烟,女主人打开窗户,让风把一缕缕浓烟带走……
  字母M在英文中绝对是阴性的:小姐(Miss)、夫人(Madam)、母亲(mother)。她正儿八经是按传统路线一步步走过来的。如今很多女人要不省了某道程序,要不倒着来,要不干脆闹革命了——脱离这套系统。可惜我只见着做母亲的M。她离婚多年,独自把两个男孩拉扯大了。在纽约这样的城市,青少年猛于虎,何况还俩,想想我都替她发愁。直到多年后,俩孩子都离家上了大学,有一回我请她看电影,随便捡了个,没想到是关于青少年吸毒和暴力问题的。开演不到五分钟,她就受不了,说什么也得走。一路上她双手勾着肩,怕冷似的。
  我跟M同岁。我们经历完全不同,有一点相似,都是属候鸟的——热爱旅途中的生活。有那么几年她像发了疯,一得空就满世界飞。在联合国本来出差机会就多,但还嫌不够,自己掏腰包孝敬旅行社。纽约成了航空港中转站,她家成了旅馆,随时准备出发。她甚至会去巴黎度周末。星期五乘夜班飞机到巴黎,两个白天加秉烛夜游,累得半死,但没耽误星期一早上的班。
  她一直盘算着提前退休,搬到佛罗伦萨去。谁承想,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她升了官,成了联合国口译中心的总头,手下管着好几百口子语言天才。说来我们每个人往往都事与愿违。我想起她家的鹦鹉:“鲁克想要花生……”
  飞机正点降落在纽沃克机场。今天星期二,即“九一一”事件后的第三周。通道上,几个荷枪实弹的国民警卫队大兵,阴郁地打量着乘客。我拉着行李,到客运柜台买了张票。在汽车站等车的人沉默不语,似乎各有各的心事。车终于来了,连咳嗽带喘在机场兜了一圈,捞起些散客。除了后视镜中那司机的半张歪脸,全都是乘客的后脑勺。曼哈顿出现了。夕阳西下,世贸大楼像两颗门牙被拔掉,豁口处浓烟滚滚,直入云霄。我在四十二街的长途车总站下车,迷了路,终于拦辆出租车,直奔东村。
  纽约人似乎一如既往,该干嘛干嘛,但细看去,他们脸上蒙了层阴影。到了晚上才自在些,大概是夜的阴影更重,让人喘口气。我们在街上散步。天气闷热,弥漫着一股焦糊味。街角或灯柱旁的一个个小祭坛,烛光摇曳,有失踪者照片和文字,散乱不经意。
  我在纽约总共住了六个月,不长不短,算得上我生命途中的一站。我得承认,在这告别时刻,我多少有点儿喜欢上纽约了。这是个消耗精力的城市。年轻人喜欢它,是因为他们有的是精力,需要释放——在最小的空间蹦跳冲撞挤压流汗放血;老年人喜欢它,是因为怀旧。我大概只能算后者了。精力消耗大必变化快,更新快变旧更快。要说纽约是个真正怀旧的去处,好像开车——朝前看,别回头,让心悬在那儿,对身后消失的一切心知肚明。
  今年春天,我和一个黑人女诗人在曼哈顿一起朗诵。记得她有首关于纽约鸽子的诗,给我印象很深。要说鸽子,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但鸽子和鸽子的命运截然不同。比如巴黎的鸽子就舒坦得多,古建筑优雅开放,从游客的面包到餐馆的垃圾,应有尽有;而萨拉热窝的鸽子则饱受惊吓,除了炮弹就是枪子儿,好不容易消停两天,还得忍饥挨饿,个个需要看心理医生。纽约的鸽子处境不同。首先是地势险恶,万丈深渊要先学会垂直起落,这打生下来就得学,没保险。还有那无数的玻璃陷阱,得学会识别闪避,否则一不留神非撞死不可。再加上废气、噪音和没长眼的汽车轮胎,虽说不愁吃不愁喝,但它们因其环境变得狭隘冷酷,并极有侵略性。其实鸽子本来就是相当凶残的鸟类,好勇斗狠,弱肉强食,自有其权力系统,和人类很像。但除了食物链相关外,它们和人类生活基本是平行的。它们是旁观者。当一只鸽子和你隔窗相视,它只是好奇,两只眼睛在迅速聚焦,捕捉你的尴尬表情,但它并不愿进入你的生活。
  一天早上,两只金属大鸟先后插进曼哈顿两栋最高的大厦,引发了一场大火。巨响和热浪,让栖息在楼顶的鸽子惊呆了,它们呼啦啦起飞,在空中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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