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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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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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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三本关于兰姆的传记
栏目海外书讯
作者仲子
期数1983年12期
  一个在二十年代或本世纪初开始学习英语的人,未有不知英国有个散文家却尔斯·兰姆(一七七五——一八三四)的。兰姆曾经和他姊姊玛莉用散文合写过一本关于莎士比亚戏剧故事的书,这本书由林杼译成汉文并取名为《莎氏乐府本事》(解放后有萧乾的译本,书名为《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印行)。当年商务印书馆将兰姆的原文注释出版,但封面上的译名则是用的《莎氏乐府本事》,大概在英文念到初中时,读本便改为这本《莎氏乐府本事》了。当然现在学英语的人很少去读这本书了,但我以为这还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


  散文在英国有个很久长的传统,特别在十八、十九世纪时期,除了诗之外,散文成了英国文学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兰姆的散文《伊利亚随笔》传至今日,还是为读英国文学的人所爱好。三十年代中国就有一位文人梁遇春,不但译了不少兰姆的散文,他自己写的散文,也深受兰姆的影响。也许可以这样说,即使到现在,老一辈写散文的作家中,或多或少受英国散文特别是兰姆文章影响的人,颇不乏人。
  兰姆的文章一如其人,温文尔雅,娓娓情谈,深入读者的心灵。所以在英国文学史中,很少人谈到他会冠以精神病的恶名的。在他有生之年中,一贯被描绘为既慈祥又温柔的脾性,其起因据说来自他同时代的诗人兼哲学家柯勒律治(一七七二——一八三四)献给兰姆的一首诗《菩提树下的樊笼》(Coleriage:This Lime-Tree BowerMy Prison),其中提到:致我心肠仁慈的却尔斯——而这种柔肠充其量一般只意味着“温柔谦顺”而已。其后大诗人渥兹渥斯(一七七○——一一八五○)纪念兰姆的诗句,又称之为“这位既欢乐又温顺的兰姆”。从此,温柔、温顺、温文尔雅……等美名,再也和兰姆的名字分不开了。如今在英国的语文教科书中,更是千篇一律地评定他是温文尔雅的书呆子的典范:他的文体具有非凡的魅力,他的性格无比温存,他的为人充满情谊等等。但是在最近出版的《青年却尔斯·兰姆,一七七五——一八○二》、《却尔斯·兰姆别传》和指导性的《兰姆之友》三本书中所描述的这位天才散文家,却与过去兰姆给人的印象大不相同,似为兰姆做了次历史性的重新评定。
  兰姆的文学生活短暂,写他的传记不多,常见的要推一九○五年由另一位英国散文家E.V.路卡斯执笔的二卷纪事集。最近出版的《青年却尔斯·兰姆,一七七五——一八○二》由W.F.考特奈夫人记述了兰姆二十七载的青少年生活。另一部新传记为八十岁的老作家大卫·西塞尔所著,他公正而又激情洋溢地重新评定了兰姆在英国文学史上的价值和地位。他毫不掩饰地说明兰姆的独身生活是由于受到神经失常的姐姐玛莉的影响。在兰姆二十一岁时,玛莉患遗传性疯癫病,在兰姆还来不及夺下她手中的餐刀时,就刺中她母亲的要害致死。悲痛之余,比却尔斯年长十二岁的哥哥约翰坚持要把玛莉关闭在疯人院里,而顾恋手足之情的却尔斯则把他姊姊送进一家私人医院治疗,并由他亲自护理。一七九九年英国通过一项法律,把全国的疯人置于国家监护之下,但是年轻的却尔斯依旧不忍与姊姊分离而自愿终身承担艰难的护理工作。姊弟为此终身不婚嫁,相依为命,而成为英国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至于却尔斯自身是否也有遗传性的精神失常症,在史料上几乎找不到。只有从他写给挚友柯勒律治的书信中,才看到一七九六年春正值玛莉刺死母亲前的几个月,他曾以戏谑自嘲的口吻写道,在过去长长的冬季中,他曾被监禁在疯人院里达六个星期之久,但眼前已完全恢复正常。“我似乎非常懂得理智了,我不再咬人,可是我确实发过疯……。”信里还附了他写给姊姊玛莉的一首诗,悔恨自己在某一失掉理智的瞬间曾对她语言粗暴,而今头脑清醒了又如何思念她。在同一时期的其他通讯中,他也委委婉婉影射过失却理智时的痛苦,但始终缺乏具体的记载。
  从各方面来分析,却尔斯精神崩溃的直接起因,多半出自工作劳累过度,他的青春年华久久消磨在东印度公司的帐台上,接着又遭失恋之苦。传记作家考特奈夫人把兰姆失恋作了较为合理的阐述,这在一般评论家的笔下则都视为无足轻重的初恋插曲。而考特奈夫人则细致地搜集了他的书信与日记,进行合乎情理的剖析,终于揭开了兰姆终身不婚,并为玛莉和文学事业献出毕生精力的奥秘。他之不为恋人所爱不同于一般的打击,因为失恋使他发现了一己的不治之症。疯癫的因素在兰姆家族中是隔代遗传的。当他热恋之际正值他姊姊初露病根之日,这一牵连之无可挽救使他彻底醒悟过来,从而走上自我牺牲的道路。
  兰姆的长兄约翰是家中宠儿,金发健美,长得酷肖母亲,在处世应事上又是个能手;而玛莉和却尔斯则长得又黑又丑。从世俗的眼光看来,他们的母亲操持家务无可指责,但对儿女的心灵却很少顾问。却尔斯一直受到姊姊的母亲般的爱护,在后半生中,她也受到弟弟履行父亲般的保护。至于那位真正的父亲则未老先衰,十分窝囊。他一生当一位名律师的总管,在自己家庭的纠纷中却无力裁判;就在他老伴被女儿刺死之际,他也无能为力反而遭到玛莉顺手飞过来的叉子的袭击。
  这种悲剧的气氛,笼罩着兰姆一家,使却尔斯变得神经高度紧张,成为一个十分内向的人。他说话结巴,好受梦魇的惊吓。幼小时他无法脱离梦幻中鬼怪魑魁给予他心灵上的恐惧;长大来则想从舞台剧中寻求慰藉。他十九岁时发表的第一首十四行诗,就是献给当时的红女伶茜登丝夫人的。据说这位夫人长相极似他的母亲,剧中的情节又接近兰姆家的故事。此后他写过中篇小说,一出悲剧史诗和一出闹剧。虽然从作品中已经可以看出他横溢的才华,但似乎这些才华还未经长期的锤炼。一直到年过四十五岁,才以伊利亚的笔名写出一系列风格创新的散文。他还写了不少文学评论和无比丰富的书信集,都闻名于英伦三岛之外,但《伊利亚随笔》却成了兰姆的传世之作。
  他的散文压倒了他的诗才,他的文体在当时被认为是旷古绝今的。这些散文既非自传性的回忆录,又非纯属虚构之作,是介乎回忆与创造之间的特殊体裁。使读者享受一种虚实难辨而两者兼有的馨香味。同时文中细腻明智的哲理,又往往使读者无从探悉他内心里的怒潮狂涛。兰姆的挚友P.G.巴特摩尔注意到他从不轻率表露真正的感情,平日与人接触不能持久,否则就会局促不安。友辈只知他一向彬彬有礼、和蔼可亲,但交往久了又发现他生性孤僻,难成至交,殊不知他在每一交往中,都作过内心的斗争;因为表露一己的感情,对他是件极为痛苦的经历。因之,巴特摩尔认为兰姆的理智和才华来之不易,他的文章每字每句都掩盖着内心的苦痛和血泪,也只有细致回味他那读来又轻松又幽默的文章深处,才能理解。
  对于《伊利亚随笔》,凡读过的人无不赞叹不绝。文中的诙谐和沉痛,决非别的作家所能比拟或模仿。他擅长使读者或啼或笑直至又啼又笑。因为来自作者肺腑的感喟,读来似乎只触及人世的琐事和事物的表面,而深知兰姆其人者读后立即感到伊利亚随笔中的文字,完全是兰姆本性的再现。他的呼喊一如刚从噩运的魔掌中潜逃出来后发出的一阵胜利和激情奔放的笑声。人们无法模拟伊利亚随笔,就因为他们没有尝过地狱之苦,也就无,法掌握生命之可贵。伊利亚随笔虽然都是涉及生活中瞬息即逝的际遇,但这一情况是既不可多得而又必须身历其境才能捕捉住的。
  却尔斯二、三十岁的时候,在政治上是个激进分子,在政见方面受到反激进派(Anti-Jacobin)的攻击,随着年岁的增长,他逐渐站到自由主义者这一边了。在文学批评的观点上,他又接近当时的先锋作家(Avant-gar-de),推荐年青一代的天才诗人如布莱克(Blake)和济慈(Keats),不遗余力。他终身被埋在东印度公司刻板的日常公务中,可是他善于安排时间,多方利用空隙写文学通讯,而在业余时间内从事散文写作。当然日常公务和对姊姊的护理,增加了他的精神负担和精力消耗,但二者都不能抑制他才华的迸发。而且深知时间的紧迫和生命的短促,更使他毫不放松对文学的探索和写作。
  兰姆毕竟是两个世纪以前的文学家,今天虽然对于他的业绩作了新的评价,但他的时代和背景都已一去不复返了。对新的一代读者来说,却尔斯·兰姆是个极为生疏的名字,即使在英国文学史上,他的重要性也在逐渐稀疏。可是凡能欣赏他那时代的文艺作品特别是《伊利亚随笔》的人,当他们重新再读此书时,必能如故友重逢,爱之不释的。亨利·詹姆士在本世纪初写的一篇论文中说:谁能比却尔斯·兰姆更善于注意微不足道的细节,而又能作精辟的阐发,来满足读者对文学的享受呢?
  (Winifred F.Courtney:YoungCharles Lamb 1775—1802,411pp.,New York University Pess.Da-vid Ceeil: A Portrait of CharlesLamb,192PP., Constable, London;Claude A.Prance:CompaniontoCharles Lamb:A Guide to Peopleand Places1750—1834,392PP.,Man-s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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