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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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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走进一个被批评遗弃的世界
作者
林岗
期数
2000年04期
我得坦率地承认,《遗弃》不是一本容易读下去并且容易读明白的书。它不是一道单纯的风景,随便看看就能领略其中的美感;《遗弃》更像一个迷宫,布满智力机关的迷宫,一不小心找不到出口,你就丧失了游玩的兴趣。你必须全神贯注,有些地方还要跟作者斗智,小心他故意布下的陷阱。如果以轻松阅读或多数人接受为标准来衡量,《遗弃》的得分,我想不会高。恐怕是由于这个原因,它的名字竟成了它命运不祥的预兆。初版十年来,几乎被批评界遗弃一边。
本来,在现代小说的奠基期,鲁迅就写过几篇非常考究的小说。例如,从未在报刊杂志发表过的只收在《彷徨》里的《祝福》、《孤独者》。可是后来的大部分小说家虽然都忙于创作,而且数量都不少,却极其缺乏写小说的执著精神。看得出来,他们对写虚构小说本身缺乏热情,仅仅看中小说的表达形式容易为大众接受,便投身到写小说这个行当中来。所以,二十世纪的严肃小说这个文类中,具有道德训诫意味而叙述粗疏散漫的小说比比皆是,而下笔考究叙述精致又对人类心灵困惑有深入揭示的小说却难得看到。这是中国现代小说传统自身的缺陷。我用作者对虚构小说本身的热情和叙述的精致程度划分严肃小说,这当然有不尽周密的地方。可是这样划分有一个好处,可以看清楚“五四”以来的现代小说传统的缺陷;也可以认识清楚那些叙述精致的小说的意义和价值。我本人当然是愿意看到更多的叙述精致的小说,哪怕这期待要落空。
《遗弃》讲的是一个相互遗弃的故事。书的扉页上有一句主角图林的话:“世界遗弃了我,我试图遗弃世界。”故事并不复杂,采用的是日记体,每日一篇,整整一年,中间缺少三个月零二十二天,这期间主角到他表姐家完成了一本哲学史稿。这本命名为《遗弃》的虚构日记是主角遗弃了社会,不知下落何方而留下给他的朋友的。虽然无法知道他现在隐身何处,但他留下的这本日记,可以让读者在虚构的世界中想像个人生存的永久困惑,例如死亡、性爱、孤独以及个人与社会的紧张关系。
日记体写法最有意思的地方当然不是表达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这不是它的擅长之处。如果仅仅用它形式的方便表达一些感触和思想,就算很有震撼力和心理的深度,像《莎菲女士日记》那样,也是很难写得考究的。日记体几乎就是叙述的滥情和偷懒的代名词,至少它形式上提供了这样做的方便。要补救这个弱点,关键是作者赋予叙述人一个什么样的身份。由于叙述人身份的差异有可能拉开与现实的距离,作者在这个有足够距离的空间中才能施展写作的才华。例如《狂人日记》,鲁迅让叙述人是个疯子,疯子看世界就有他别出心裁的地方,许多细节的表述如“赵家的狗”、“陈年流水簿子”富于隐喻的意味。假设把小说的意思还原为一个正常人的表述,这篇小说便很难有艺术可言了。
看得出来,薛忆沩在这方面很动了心思。那位“战战兢兢、生存在混乱世界之中、狂热地渴望获得意义”(第71页)的主角,同时也是一位编辑看他不上,自己却非常执著地写小说的人。有一次,朋友带他引见杂志社的编辑,编辑嫌他稿子写得太短,教训他短篇一定要八千字以上。朋友的好意令他多受一回世俗的挫折。不过,他写短篇的信心却没有受影响。他既写日记,又写小说。这样,《遗弃》的文本就有两个层次的叙述方式,一是日记,另一层次是小说。这种表达方式的构思形成了叙述中的叙述,作者虚构了叙述人,再由叙述人虚构小说。二百多天的日记里夹着二十五篇标题各异的小说。日记文本和小说文本的差异创造出很大的空间,让作者展开他的虚构和想像,把他的机智和思想融化在不同的文体形式中。我猜想作者是有意显示他对不同叙述方式的驾驭能力,或者说,至少是一个试验吧。实际上,在大部分情况下它确实证明了作者不同凡响的能力。作者有意识地探索用不同的写法表述相同的经验的可能,以经验的大致相同贯通日记文本与小说文本的关联,而不同的表达又创造出不同的文本效果。
日记的叙述人对生活最经常的感觉是混乱。他追求生活的意义,却又不能发现生活的意义,所以混乱就成了随处出现无从摆脱的感觉。比如,迫于拜年客人的劝谕,他不得不到医院病房探望住院的外公,可是他又觉得此举不但多余而且荒唐。“病人需要探望大概只是健康人的误解,就像死人需要葬礼一样。”(第6页)人是去了一趟医院,连外公得了什么病都不知道就走人了。常人看来这是没有人情味的行为,但他有自己想像中的理性秩序,这个理性秩序不存在于现实世界,所以他发现了常人行为逻辑的混乱。至于办公室里的混乱就更多了:处长到处张罗答案已经印好的法律考试,参与者每人有十元的奖金;处长喜气洋洋地分肥皂、分猪肉,还叮嘱下属要在包猪肉的报纸上开一个口子,以防变味;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集合去火葬场,出席另一个办公室的另一个处长的母亲的葬礼。类似的混乱在小说里还有很多。可是,我们在这一连串的混乱之间,读到一篇取名《阿奇住进了精神病院》的短篇。这短篇没有情节,是阿奇一连串的臆想,他因事故精神失常。这些臆想本身就混乱,可是它们也是关于混乱的。“天鹅怎么死了?是你们。你们是事故。刽子手们随时都可以举起屠刀。没有另外的刑场。社会就是刑场。”在阿奇的周围,事实上既没有屠刀,也不存在刽子手。很明显,这是象征式的表达。我觉得,日记的平铺直述与短篇的象征表达之间是有关系的。作者并不是要显得新奇而采用叙述中的叙述这种方式,而是让两种表述可以互证,可以相互发明。我们知道,日记是日常生活和思想的记录;而小说则是虚构的。如果前者可以看做是真的,那后者当然就是假的了。而现在真的与假的居然呈现如此的一致性,呈现出如此美妙的相通,那么到底哪一个是哲理意义的真实呢?是真的就是假的还是假的就是真的?这种混淆的启示当然要由读者自己去判断了。
日记叙述人的生活是一连串碰钉子的记录,生活的混乱给他带来了挫折,而挫折感又加强了他本人生活的混乱。几乎是写日记的开头,他就打定主意要做一名“自愿失业者”,可是处长不同意他的看法,让他回去再三与父母商量,还要等待组织的“研究研究”。(第61页)处长把一个私人决定放大为家庭和社会机构的问题,使得他非常沮丧。最后辞职在再三挽留和再三重申的拉锯战中,处长以一句“那好吧”让步了。在这种多余的混乱中,他得到一个想法:“在世界的混乱和心灵的混乱交相困扰的时间之中,生存也许只能意味着混下去。”(第62页)
更大的麻烦是他与女友尴尬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是断断续续讲出来的。当然,这个故事有多重的含义:伦理、生活偶然性、不可更改的命运等等。作者在几个短篇比如《夜行者》、《重逢》、《人事处老P》中,用寓言的形式继续探索这些含义。这是薛忆沩惯用的手法。日记文本用来描图,短篇文本用来点睛。两者在形式上不相联接,但当我们读透了短篇故事之后,就会发现它们与日记文本的隐秘关联。《人事处老P》看标题还算写实,其实是一篇寓言。虽然离八千字还差得远,但那种超现实的写法总让人想起卡夫卡。句子写得有点儿闪烁其辞,围绕着“我”和人事处老P的关系展开。“假如我曾经认识他,我的生活肯定跟现在大不一样了。”(第223页)可是,小说写的就是“我”没有办法认识老P。老P的本领可以说得上神通,知道许多私人秘密;面目似乎有点儿可怕,可看不清楚。老P总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出现,“我”想尽了办法接近老P,可答上几句腔就不见了,不是“我”昏了头,就是老P消失了。显然,这个寓言故事表达的是人生的经验;个人与体制的关系。个人在无所不在的体制面前总是渺小的,渺小到没有办法接近他周围无所不在的事物。因为那事物完全把他笼罩住了,个人成了它手上的一只微不足道的棋子。
相互遗弃是逐渐发生的过程。两个月之后,他把工作辞掉了,与社会的关系疏远了;然后是朋友的圈子越来越小,私交仅限于一两个朋友;然后是和女朋友Z分手了;和亲人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紧张,终于有一天他从外婆的暗示中推断出自己的血缘可能另有所出,于是出走到表姐家。不久,遗弃的故事就结束了。故事非常平淡,毫无戏剧性。可是作者用离间叙述的手法,把仅有的一点事件的时间顺序打乱,让事件的自然顺序与事件的叙述顺序非常不一致。阅读了文本,读者需要重构事件的自然顺序,才能对完整的故事有所了解。作者这样做,当然是为了增加故事的智力因素,同时也是为了探索别的一些东西。因为这样做可以不被对事件的交待引着走。果然,当我们仔细思想叙述出来的关于遗弃的故事时,发现日记叙述人最关心的是死亡问题。
无论是日记文本还是短篇文本都大量写到了死亡。日记一开始,外公就住在医院里,到六月份终于死去;这前后夹杂着邻居老猫和他母亲的自杀,还有像闹剧般的死亡调查和葬礼;最后是弟弟在前线突然的阵亡。短篇文本写到的死亡就更多,如《送葬》、《死者》、《装死》、《革命者》、《老兵》、《窗外》等。在一本小说里,用如此之多的笔墨写如此之多的死亡,并且用不同的叙述方式反复表达对于死亡的想像,这是非常罕见的。作者似乎特别关注死亡问题,期望寻根究底追问死亡的意义何在。死亡是生物个体必然遭遇的事件,但又是只能想像和思考,不可以经验的事件。它的意义必然是分歧的,作者执著于它的意义只能是一次冒险,个人思想的冒险。我读完了《遗弃》,却不能说完全弄明白这些死亡的含义,但可以体会到作者对生命会刹那间终止这一事件的执著。
就追寻死亡意义的部分而言,《遗弃》都写得非常别致。这些叙述解构了通常关于死亡意义的说法,或者至少给通常的说法打上问号。《送葬》是一篇构思极其精致的小说,讲述的节奏也控制得非常好,对细节的捕捉有过人的眼光。故事说的是老头儿大清早在看见送葬队伍的时候,勾起了他内心里为自己送葬的思绪:老头儿想像哪一种方式最合适他自己?当然指生命结束的方式。老头儿退休了,毕生积攒的奖状被孽孙撕成了碎片。现世的功业化做泡影,葬礼可能遥不可及。老头儿的思绪代表了他生存的危机,参与制造危机的有他人哀荣备至的送葬,也有他不肖的孽孙。可是无论如何,最后那一刻毕竟是属于老头儿自己的,再多的奖状也免不去最后的疑惑。长长的送葬队伍和悠悠的思绪属于同一个时刻,只是一个发生在外部的世界,另一个发生在内心世界。
外公的死在外婆的眼里非常重要,可是在他的眼里却不重要,他显得无动于衷,就像革命者觉得自己的生命对于革命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但在小偷的眼里却无所谓。《革命者》就是这样描绘生命的渺小和伟大的含义。革命者被关在监狱里,内心焦虑,等待狱外的同志策划逃狱。关在同一牢房的小偷不可能理解这种带点儿神经质的焦虑,小偷说:“你他妈也没什么了不起,我们都只是为了谋生。”(第235页)革命者紧张过度,当他得知营救计划落空,自己将要面对最后时刻的时候,他咆哮了:“我现在还不如他,不如这个像死尸一样睡着的贼。”读者正是在这个大声的咆哮背后看见了小。伟大不过是一种自封的信念,当它和周围的情景脱离的时候,就自动消解了,我们看见的还是本能的恐惧。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一切生命都是渺小的。外公死前一天的日记里有几句话可以作为注脚:“英雄实在是人类想像力的又一编造。我可以从这种编造中感觉到别人的无聊。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的是及时行乐者。”(第183页)也许有人不同意这看法,可是当我们能够把行壮举也想像成行乐的方式之一的时候,就不得不承认伟大和渺小的划分是多余的。如果说《革命者》表述的是追问死亡的意义,那么《老兵》则是讲述命运偶然性的经验。除了战争疯子,没有人真正喜欢战争,尤其拿枪打仗的士兵,都盼望战争早日结束。《老兵》里的排长还在打仗的时候,就从同胞的死亡中悟出,阵亡才是战争的结束。谁阵亡了,就是谁的战争结束。死神笼罩了我们,命运在偶然的掌握之中。排长和六位同乡一起上战场,老乡们都阵亡了,他们的战争彻底结束了,而排长的战争则还没有结束。枪炮是不用拿了,可以回家了,可内心的战争又跟着开始了。死亡是不可捉摸的,活人只能等待死神的降临,但谁也不知道死神何时敲门。从日记里我们知道,叙述人的弟弟是一位前线军人,也喜欢哲学,曾经托战友和女友来要哲学书。想必是要探究生命的终极意义吧。可是,他却和那位排长的老乡一样时不济命,某天清晨巡逻触雷阵亡。死神随时可以拿走卑微的生命。生命就像夜空里的流星一划而过,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消逝,全不由自主,连哲学也解决不了。《遗弃》对死亡和生命的诠释是不是有点儿悲观,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无畏而坦率的精神冒险,重要的是个体面对存在的勇气。
《遗弃》是一部年轻人写的小说,自然有年轻人的特点:血气方刚,哪怕是毫无修饰的本色语言和老到的叙述技巧,也掩饰不了要把所有的感触和思想表述出来的欲望。薛忆沩的书面白话几乎是无懈可击的,平白自然而且地道,放在整个现代小说史上,也算是顶顶优秀的那一类。如果说《遗弃》有什么地方不足,我想就是歧义太多而缺乏节制。我觉得小说的表达必须有节制。我的意思不是指技巧上的节制,也不是故事长短的节制,更不是句子长度的节制,而是歧义的节制。作者最好把要表达的意义聚焦在一两个点上,故事尽可以化开,情节也可以铺陈,但歧义不可太泛。《遗弃》故事的涉及面太泛,形而上的有,形而下的也有,阅读后的印象颇为驳杂。当然我并不相信这是出于事前的安排,而是人在年轻时拥有的气质所致。黑格尔年轻的时候写过一本无所不包的《精神现象学》,马克思年轻的时候也写过一本企图解释一切的《手稿》。虽然写小说和构想理论不大一样,但既然是写作,有时也有相通的地方。这大概表现了生命的成长吧,也表现了青春勃发时期的感受和期待。如果这看法有道理,《遗弃》将是薛忆沩今后写作的出发点和根据地,它是多少年以后的一个源头。一个丰富和有生命力的发展都可以追溯到起始的源头。作为读者惟一能够做的事情当然只是等待了。
(《遗弃》,薛忆沩著,广东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
走进一个被批评遗弃的世界
一个美国教授的“忧患意识”
《现代戏剧家熊佛西》序
同化过程及边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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