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图码生活
每天发布有五花八门的文章,各种有趣的知识等,期待您的订阅与参与
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查
查
随便看看
标题
从两桩公案看理论的创新
作者
王跃生
期数
2001年11期
生活之树长青,而理论总是灰色的。我真正体会到理论的贫乏和力不从心,还是在最近新经济领域发生的两桩公案以后。
第一件是两年前的“瀛海威公案”。大约两年前,京城的信息通讯产业界曾发生过一桩公司改组事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国内IT界颇有影响的瀛海威公司“将帅失和”,总经理被董事会解职。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事情的起因源于总经理和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战略的分歧。作为公司创始人又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的Z女士认为公司所经营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在中国具有良好前景,虽然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只要坚持既定方针,不远的将来就会扭亏为盈,转危为安,因此公司没有理由改变其经营方向和策略。然而,后来加入公司但持有公司大部分股权的某投资公司却认为公司当时的业务是没有前途的,相当时间内更不可能赢利。为股东权益着想,它主张改弦易辙,改变公司经营方向和策略。双方争执不下,大股东便凭借自己的控股地位强行换将,罢免了总经理。而总经理手下的一班战将,则集体辞职。
这件事本来只是一件普通的企业改组事件,但在当时一是IT产业红得发紫,炒IT就跟炒明星一样能吸引读者;二是,此事件中双方孰是孰非颇有争议,专家们也是各执一词,没有公议,于是就有了讨论和炒作的空间。大股东认为,自己是控股方,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会当然有权力解雇自己雇佣的总经理;而在总经理看来,作为“新经济”的代表,IT企业的财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本来就不能与传统企业等而划之。IT企业的成功主要靠人力资本所有者(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资本”——知识和技能,货币资本则降格为非稀缺性(附属性的)生产要素。因此,总经理作为技术所有者和管理者,实际上应该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不是你雇不雇我的问题,而是我愿不愿意“带你玩儿”的问题。但是,在大量外国风险投资基金在中国登陆,寻找“玩儿家”的时候,钱成了最不缺少的资源。
另一件是“新浪王志东公案”。作为中国最重要的门户网站之一,新浪网在过去的两年中声名卓著,作为其CEO,王志东自然功不可没,他的影响之大使得他与新浪几乎融为一体,以至于说起新浪就是王志东,说起王志东就是新浪。不过,一年来新经济的大退潮和网络公司的不良业绩最终导致投资者要解雇CEO(好听一点的说法是CEO辞职)。可惜投资方和王志东没有就这一试图让双方体面分手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以致这边说CEO已经辞职,并且也任命了新的首席执行官,但那边王志东本人却否认辞职之说,而且也不接受被解职的处理,照常到办公室上班,一时间搞得公众一头雾水,不知道新浪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两件事现在都尘埃落定了。瀛海威的公案不了了之,最终并没有弄出个孰是孰非。大股东继续拥有该公司,换了总经理,原总经理也早已另谋高就,加入了更显赫的企业。王志东最后也不得不离开新浪,并且正着手创办自己的新公司。我相信,凭他在中国IT领域摸爬滚打数年的经验,凭他的人力资本优势以及自身的号召力和无形资产,他肯定可以东山再起。但这是题外话,我们关心的是,在这两桩公案中,打工的总经理和CEO都有些冤枉:自己辛辛苦苦创业搞起来的公司,最后不得不含泪告别,而投资者凭借资金优势,后来居上。然而,一切都是在现行公司制度的框架内依法进行的,似乎有点法不容情。由此看来,在这两桩公案中,规范双方行为和权利义务的法律和制度本身可能出了什么问题,至少,它并未对新经济中的高科技企业起保护作用,完全与别的传统企业(譬如投资人出资雇几个农民工建立的加工厂)一视同仁。然而,法律制度作为正式制度的确立是以它背后的理论思想为基础的,有关投资人和管理者(或者其他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企业中地位的制度,包括谁有资格解雇谁,谁控制谁,都是以现代企业理论为制度基础的。按照现行的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制度,货币资本所有者当然有权力解雇管理者,虽然这种制度看来对瀛海威、王志东们不很公平。那么,瀛海威和王志东的新浪为什么不以一种别的形式构建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以体现出货币出资人和智力与才能投入者的公平呢?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学和经济学家并没有能提供出一种不同于现代公司制度的别的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形式,现行企业理论中也没有这种形式。理论的发展落后于现实。可见,要想最终弄清这两桩公案中的是非曲直,必须从理论的创新这一根本问题入手。我们发现,企业理论尽管发展迅速,却依然落后于飞速进步的经济现实。生活之树长青,而理论是灰色的,诚哉斯言。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传统企业理论的玄机,然后再来讨论现实所提示的理论可能的发展与创新。
企业理论是在传统微观经济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流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中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企业理论,直到科斯的名著《企业的本质》发表,现代企业理论才算诞生。按照科斯的理论,“企业”这样一种经济制度或组织形式是作为“市场”那种形式的替代者而出现的,它能够取代市场的理由则是由于企业的形式比市场的形式更有经济效率。这是企业理论的最基本思想。与我们的话题密切相关的是企业理论中的所有者问题。按照企业理论,企业是由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构成的一个共同体:货币所有者、技术和知识所有者、管理才能(企业家才能)所有者、劳动力所有者,企业要存在,这些生产要素缺一不可。资本家贡献货币资本,用来购买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资料;工人贡献劳动力,实际地从事生产;企业家(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分别贡献自己的人力资本,即管理才能和知识、技术。这些专业化的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企业得以有效地运转。但是,为什么通常我们说企业的所有者是资本家,即货币所有者,而经理、技术人员和工人都只是资本家的雇员?为什么不能反过来说工人(或者技术人员)是企业的所有者而资本家只是工人的雇员呢?有人可能会认为,资本家提供了货币资本,当然应该是企业所有者。然而这种回答只是思维定势,并非逻辑结论。上面已经说清,货币资本只是企业得以存在的几种生产要素之一,没有货币资本生产固然无法进行,但没有工人劳动,没有技术人员提供技术,生产同样无法进行。按照企业理论,资本家充当企业所有者的真正原因在于,在各种生产要素的提供者中,只有他承担了风险,成为风险承担者,而工人、经理、技术人员都没有承担这种风险。
不妨假设,一个工人、一个资本家、一个经理、一个工程师凑到一起,准备建立一个企业,从事生产活动(之所以要建立企业是因为团队生产更有效率,他们各自为战效率太低)。但是他们互不相识,彼此也缺乏信任,只能通过签订合同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譬如,工人的权利就是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他的义务则是尽责尽职地劳动,服从管理和调遣。经理的责任是利用其能力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保证企业盈利,权利则是获得预先确定的经理报酬。工程师也如是。但是,只有资本家,无法签订这种固定报酬合同,他所获得的收益只能是企业产品买卖差价扣除付给工人和工程师的工资、付给经理的薪金以及其他企业运行费用之后的剩余——利润。剩余多,他的利润就高,否则就少。如果扣除了各种费用之后不但没有剩余,还出现了亏空,那么资本家就分文无收,还要以他的最初资金投入承担亏损:资本家实际上成了建立企业的风险承担者。既然资本家承担了这样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那么,企业如果多赚了钱,自然也应该属于他,别人不应该眼红。既然工人、经理、工程师把他们该拿的报酬全部都拿走了,剩下的企业资产自然也就是资本家的了。
以上这一套道理就是企业理论中关于谁应该成为企业所有者理论的大致思想。它的基本结论是:企业是为投资人所有的,只有货币资本投资者拥有企业才是效率最高的。当然,肯定有人会问,为什么要由资本家获得风险报酬,而工人和经理获得固定报酬?反过来行不行?譬如,当最初签订合同时,由经理出面与工人、工程师和资本家签订固定报酬合同,自己占有剩余部分。理论上当然没什么不行,因为此时大家都是平等的。问题是,如果签订了经理占有剩余部分的风险合同,而工人、工程师和资本家获得固定报酬,一旦企业运转一年后没有赢利,反而出现了亏损,经理拿什么来履行对其他人的支付承诺?他本身并没有一分钱,他所有的只是自己的经营才能。虽然这种才能也具有市场价值,但经理毕竟不能把这种才能从自己的脑袋里拿出来装到其他人脑袋里(退一步说,即使他能,别人也未必愿意要他的才能,他们要的是货币,是一般等价物),也不可能等他把自己的才能拿到市场上卖掉再来履行他的支付承诺,因为这种才能是与他的人身连在一起的,并不能离开他自身而存在。由此可见,经理并不具备承担企业亏损风险的能力。工人和工程师也是一样。货币所有者与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根本差异就在于,他所拥有的货币财富是一般等价物,是可以离开他的人身,方便、自由地转移和分割的资产。如果企业失败,他可以用货币弥补他对其他各方的支付承诺,而别人做不到这一点(用学术性语言讲,货币所有者拥有的是通用性资产,而其他要素所有者拥有的都是难于转移、分割、变现的专用性资产)。正是资产专用性的差异使企业的风险天然是由资本家承担的,企业天然地应该为资本家所有。当然这种所有并不表明资本家和工人以及经理等在企业中的不平等,只要工人和经理等人的工资、薪金已经高到了令他们满意的程度(理论化的说法是工资等于生产要素的市场均衡价格)。
企业理论暂时打住,让我们回过头来再来看看前述公案。瀛海威和新浪公司(以及别的几乎所有公司)都是按照上述理论建立自己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大股东方也正是以此为据维护它对公司的所有权、决策权和解雇经理或工人的权力的。在现有的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下,在现有的企业理论没有被根本改变的条件下,这种权力是无可非议的。虽然这一套规则有缺陷,但在没有更好的规则取代它的时候,执行这套规则仍是有益的。没有规则只会天下大乱,谁也得不到好处。
不过,上述企业理论只是传统的企业理论。最近几年,随着新经济和知识经济的潮流势不可当,随着知识、技术、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等在企业经营中作用的空前提高,知识资源日益短缺而货币资源日渐过剩,对传统企业理论的怀疑和批评也越来越多。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们关心瀛海威或者王志东的事件,对双方的孰是孰非展开争论,其核心内容和理论意义都在于此。譬如,一批支持瀛海威总经理和王志东的经济学家认为,这些事件的发生,表明传统企业理论和企业制度形式已经容纳不下新经济企业(有人称之为“后现代企业制度”)的生存,而现有的解决办法(都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夹起皮包走人)是对知识、创新能力和企业家才能的极大不尊重,也有害于中国新经济和高科技企业的创业与发展。实际上,在知识资源日益成为核心竞争力、人力资本专用性空前增强使人力资本承担极大创业风险(人力资本成为企业的“人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使货币资本日益富余并且很容易变现、退出、回避风险的情况下,让所有企业都刻板地建立股东雇佣制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确未能体现出时代要求。因此,一些经济学家建议,至少在新经济中要建立新型的企业制度,其核心就是不能把企业仅仅作为货币资本所有者的,而应该把人力资本所有者作为至少是同等的所有者,甚至惟一所有者(事实上形成劳动雇佣资本的关系)。而货币投资者应当作为风险借贷者或者风险投资者,如此等等。
这些看法和观点当然都绝不是空穴来风,都有着强烈的现实依据。问题是,对于代表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的新经济,对于新的“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内东鳞西爪地拼凑和改良未必能根本解决问题。要使企业制度创新不建立在沙滩上,必须从企业理论开始,从根本上解决人力资本治理结构或者劳动雇佣资本的逻辑合理性。更进一步,对于企业的本质究竟是什么,科层组织结构是否是企业制度的惟一形式都要重新思考。问题已经非常清楚,剩下的就是经济学家拿出解决方案了。然而,“灰色的”经济理论使学者们对于现实或者语焉不详,王顾左右而言他,或者以陈年旧货和个别舶来的名词术语去生搬硬套,常常贻笑大方。而理论的贫乏倒让一班投机者找到了市场,把赝品和假冒伪劣贩给大众,无视规则,误导舆论,动不动弄出些不加论证的“十大因素”、“八大对策”去取悦媒体,制造轰动,弄得经济学界虽然繁荣却泥沙俱下。当然,要进行理论创新不是几个精英学者甚至一个国家的学术界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全世界一切关心此问题的经济学家、法学家以及其他学科的学者共同努力和集体智慧。笔者目前正带领一个小组在就新经济对企业制度与企业理论的挑战进行专题研究。依我们的初步研究和对国内外学者意见的了解,考虑到新经济对现行企业制度和理论的挑战,我们认为,要解决类似瀛海威或者王志东之类的问题,建立适应人力资本控制型的企业制度,可能要从如下方面探讨企业理论和企业制度的未来发展。
首先是深化对企业本质的认识。企业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自科斯以来虽然论者众多,但基本结论在科斯那里就已经确定了,即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物,企业与市场互相替代和竞争,经济活动的组织基础,两者必居其一。但是,近年来国内外的实践所体现的更多是两者的互相融合:新的更有希望的组织形式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某种形态。从传统的意义上理解,它既非纯粹的科层组织,也非纯粹的市场;既是科层,也是市场。这种居中的形式利用了科层与市场两种制度的优势,在新经济和全球化竞争时代显出了其更大的适应性。科斯的贡献是在生产成本之外把交易成本引入企业制度分析,但是,在生产成本概念已经因信息化和智能化生产而发生或将发生根本变化的时候,交易成本节约的意义也要重新审视。也许,适合未来新经济形态的企业制度并不是严格的科层组织,而是通过准一体化、长期合约等建立起来的准一体化组织。
企业理论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将集中在对控制权的研究上。就是说,随着管理者持股、控股的发展,随着人力资本在未来企业治理中作用的不断提高和人力资本所有者地位的形成,两权分离模式会退居其次,不再是新经济领域企业制度的先进形态,所有权和控制权在新的意义上和新的基础上达到某种形式的新的统一。这种统一与古典企业是根本不同的:不是因为所有而天然成为控制者(古典企业),而是因为是控制者作用的至关重要使其必须成为所有者(后现代企业)。
由于人力资本作用的提高,对人力资本治理,特别是关于人力资本承担风险的能力、人力资本成为剩余索取者、人力资本治理下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人力资本治理下企业的资本形成方式和融资制度、“风险型借贷资本”的运作规则,这些都将成为企业理论研究的重心。其中特别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前途的是对人力资本成为核心要素条件下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结合方式的研究。按照传统的股份公司逻辑,人力资本承担风险的问题不易解决,但以“风险型借贷资本”形式建立人力资本雇佣货币资本的制度,实际上有助于解决人力资本所有者问题。这时候,货币资本不是以入股的形式而是以风险贷款的形式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风险投资则是在传统公司框架内的结合。
上述当然只是对未来企业理论可能发展的一孔之见,并且是一鳞半爪。不过,本文的主要目的也并不在此。我们更想表达的是,新经济领域企业制度方面的争议频发,一方面表明了经济理论的滞后,另一方面也唤起了经济学家发展和创新理论的冲动。虽然瀛海威事件和王志东事件最后似乎都是股东方胜了,总经理跑了,技术骨干的集体辞职也没能影响公司的继续运营。不过,事件的影响绝不限于此,它影响了理论的走向,对新技术企业乃至整个企业制度和企业理论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并终将带来法律和制度的变化。
从两桩公案看理论的创新
科学方法与性别
小说家与文凭
经济学的“关键词”
跨国华人
一点补充
“鲜红地活着”
大变动时期的惶惑
数字的发明
步履艰难地前行
《读书》杂志是以书为中心的思想文化评论月刊,凡是书及与书有关的人、事、现象都是《读书》关注的范围,内容涉及重要的文化现象和社会思潮,包容文史哲和社会科学,以及建筑、美术、影视、舞台等艺术评论和部分自然科学,向以引领思潮而闻名。
《读书》的宗旨是:展示读书人的思想和智慧,凝聚对当代生活的人文关怀。
《读书》创刊于1979年4月10日。杂志的主要支持者与撰稿人多为学术界、思想界、文化界有影响的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