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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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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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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旧体诗的改革和发展
栏目短长书
作者杨开显
期数2002年07期
  一九四二年八月,柳亚子先生预言:“再过五十年,是不见得会有人再做旧诗的了。”他的理由是:“平仄是旧诗的生命线,但据文学上的趋势看起来,平仄是非废不可。那么,五十年以后,平仄已经没有人懂,难道再有人来做旧诗吗?”
  时间已过去近六十年,旧体诗不但有人做,而且在八十年代一度还热了一下。不过要指出的是,今人所创作的旧体诗,实际上已发生了变异,就其多数来说,已非柳亚子先生所指的那种旧体诗,即恪守旧诗律的律、绝、词、曲,而是古风和古风式的律、绝等。因此,柳亚子先生对旧体诗的发展还是有一定的预见性的。
  既然今人在创作实践上对旧体诗的格律已有所突破,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在创作理论上对此予以研究,对旧体诗格律来一点改革,以使形形色色的旧体诗创作有一个规范,不致放任自流。
  近体诗的格律从南朝齐、梁时期开始萌芽,到盛唐时期发展十分完备。今天,且不说社会历史的巨变,仅仅是语言就由文言变成白话,汉字读音和声调,汉语语法等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今人做旧体诗,要想遵照建立在文言读音和声调基础上的旧格律而毫无变通,看来不仅与现代语言不相适应,而且也不易为多数旧体诗作者所接受,甚至还不为一些老旧体诗人所同意,如赵朴初先生一九七七年十二月曾说过:“古典诗歌形式绝不能照旧不改。”
  近体诗格律的平仄句式有四个类型(加上括号内字为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无论是四句的绝句,还是八句的律诗和十句以上的排律,都由这四个平仄句式组成。显然,每一句平仄交替,形成了近体诗抑扬顿挫的音乐美。古人作诗,就把相应声调(或平或仄)的汉字填入这四种平仄句式,这当然是比较和谐的。但是,由于很多汉字的读音和声调发生了变化,古人建立的那种和谐已有所打破。面对旧体诗格律,今人是用读如过去声调的汉字填入平仄句式呢,还是用读如现在声调的汉字填入平仄句式?采用前者,即像古人那样做诗,看起来与平仄句式相适应,但用普通话(古读音古声调今人一般不会,也不必会)一朗诵,声调就不和谐甚至别扭,就破坏了平仄格律,旧体诗的这条生命线就处于半瓦解状态。采用后者(我认为应该这样),就是让平仄句式来适应今天的声调,实际上是对旧体诗格律的突破和改革。
  旧体诗的押韵和入声是更需改革之处。唐宋诗人用韵的根据是依照隋朝陆法言等编定的《切韵》略为变通而来的“平水韵”,即诗韵,它的资料保存在清人编定的《佩文韵府》中。这部诗韵由于人为地把韵目划分得过细,有一百零六个韵目,就是在当时也不够合理,在今天则由于汉字的读音和声调很多发生了变化以及入声从普通话中消失而显得过时。例如“丹”、“前”、“南”、“凡”,本来是互相押韵的,但却被旧诗韵分别划在上平声的“十四寒”韵、下平声的“一先”韵、“十三覃”韵、“十五咸”韵而彼此不能押韵。又如当时同属上平声“四支”韵的“支”、“吹”、“儿”等,现已不押韵;同属上平声“九佳”韵的“佳”、“皆”、“排”等,现也不押韵。宋人填词的用韵可以用后来清朝仲恒的《词韵》来说明。它把诗韵众多的韵目合并为十九个部,比诗韵有了较大进步,但仍不合理。如“别”、“发”、“水”、“里”可以押韵(见贺铸《小梅花》);“直”、“色”、“国”、“北”可以押韵(见周邦彦《兰陵王》);“说”、“发”、“瑟”、“骨”也可以押韵(见辛弃疾《贺新郎》)。今人填词,显然应改变这种不合理的押韵。
  做旧体诗,入声也是一个伤脑筋的事情。古入声字发音急促短暂,除在全国少数地区的方言中还保留外,在普通话和多数地区的方言中已经消失。古入声字现已分别转入普通话的阴平、阳平声字(约百分之四十四)和上声、去声字(约百分之五十六)。今人做旧体诗,如果把古入声字分别从普通话的阴、阳、上、去四个声调中捡出来,用到近体诗四种平仄句式或词谱长短平仄句式中该仄的地方,形式上倒是合了平仄格律,但此入声字怎么发音,一般人不得而知。于是用普通话读诗,就有约百分之四十四的入声字被读成平声而破坏了平仄格律。或许少数人用少数地区的方言创作旧体诗,才不会因入声而破坏平仄格律。可又有谁愿意听(也难听懂)方言朗诵诗呢?况且方言极不便于传播、交流,有时又流于滑稽可笑,是文化的倒退。这种保留了入声的方言旧体诗又有多少存在的价值呢?因此,做旧体诗应废除入声。
  如此可见,旧体诗的改革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在旧体诗改革与否的问题上,已形成北南两派。赞成改革的北派已占优势;而以港台海外部分人士为主的南派仍力主保持旧体诗格律不变,认为这是中国的“国粹”。我以为应克服“国粹”观念,正如著名古典文学及诗词曲研究家王季思教授所说的那样,“要在旧的基础上,做到留、去、增”。要在保持和稳定旧体诗格律合理部分的基础上,对不合理部分予以改革,使其规范化,打上时代的印记,并促使其发展。
  我以为,近体诗的四种平仄句式和词、曲的长短平仄句式应予继承,但不求古声古调,而应以现代普通话的平(阴平和阳平)仄(上声和去声)声调为准:汉字的普通话读音为阴平和阳平者用入旧体诗句子中该平的地方,汉字的普通话读音为上声和去声者用入旧体诗句子中该仄的地方。对“黏”、“对”、“拗”、“救”的规定和避免“孤平”、“上尾”、“三平调”的要求等,能遵守,当遵守;若不便遵守,或造成以词害义的,则可突破平仄格律。旧体诗的押韵应如鲁迅先生所说“不必依旧诗韵”,应以现代普通话为准:一般应以十三辙(十三个韵部)押韵,也可依一九六五年初版的《诗韵新编》(十八个韵部)押韵。入声应予废除:入声字归入普通话阴平和阳平者作平声用,归入普通话上声和去声者作仄声用;少数押入声韵的词,就让其押上、去声韵吧。旧体诗的其他格律应予保留。
  最后,我以为,在用普通话读音和声调创作恪守诗律的近体诗和词、曲的同时,应发展古已有之的突破平仄格律的“变体诗”(即“拗体诗”)和古风式的近体诗(如李白《洛阳陌》、杜甫《白帝城最高楼》、苏轼《寿星院寒碧轩》等),也不要忘了古风,以使今日旧体诗园地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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