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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 - 2008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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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志 1979 - 2008 年全部一万余篇文字,查询最少输入两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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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笨嘴拙舌的范妮
作者黄梅
期数1990年05期
  许多人认为奥斯丁的《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作者的最有抱负的,最富于思想性的一部作品。不过,其中的女主人公范妮·普莱斯却是个别别扭扭的一本正经的小姑娘。不少读者都觉得她不讨人喜欢。大名鼎鼎的文化人L.屈味林推她为“基督教女英雄”,但又断定没有人会喜爱她;而当代作家K.艾米斯干脆说她“道德上可憎”。那些女权主义者们,如吉尔伯特和古芭等人,又嫌她是个低眉顺眼的奴才型妇女。
  奥斯丁一向擅于写伶牙利齿,健康活泼的女性。为什么这里却挑选了范妮这样的人物呢?多少年来,这个在该小说中无所不在,但又不那么让人舒服的姑娘一直或多或少地打扰着读者。在某个意义上,范妮是奥斯丁给我们出的一个谜。
  道不出的“言外之意”
  M.巴特勒把《曼斯菲尔德庄园》称为“简·奥斯丁的小说中意识形态性最显著的一部”,其中的对话是“不同的价值体系发生冲突的场合”。而这场发生在“现代个性精神和老式正统观念”之间的“思想之战”主要由贝特伦家的“旧式”人物(主要是爱德蒙和他父亲老托马斯爵士)与克劳福德兄妹(特别是玛丽)两方来进行。
  在这场舌战中,范妮处在一种特别的位置上。与无拘无束,妙语连珠的阔小姐玛丽相比,范妮显得很不爽快,几乎有些虚伪。她有两种不同的说话风格。其表现之一是拿腔拿调,咬文嚼字。她绝非曼斯菲尔德庄园的饱学之士,却是其中最嗜好寻章摘句的人物。她一会儿引用库伯:“你倒落的荫路大树啊”;①一会儿搬来司各特:“我想像中的礼拜堂不是这样的。这里没有什么让人望而生畏的东西,也没有什么非常庄严的东西。没有走道,没有拱形结构,没有碑文,……没有旗帜待‘天国的夜风吹动’……”逢得其她几位姑娘要表演合唱,她就守在窗口歌颂起自然来:“如此和谐!如此恬静!美于画图,胜过音乐,诗歌也难尽其妙。它使人忘却一切忧虑,升入极乐世界。每当我眺望这样的夜景,便觉世间不会有邪恶或悲哀。如果人们多瞩目于大自然的崇高,多看看这样的景色而忘却自身,世界上的邪恶和不幸的确会少许多”。这段“自然颂”颇不自然。用词很文,调子很高,话却又很空泛,没有什么入微的观察,也没多少真情实感。而说故事的人也一点儿也不肯出来帮忙,未提供任何景物描写来支持范妮,使她这番感慨更显得虚假空洞,听来不像是真在欣赏自然(说到这儿,人们少不得会联想起她在花园里干几个小时的活儿就头痛不已),而是在故作姿态,附庸风雅。特别是范妮正在旁人要演唱的当儿去贬低画图和音乐,拉爱德蒙与她一道去“看星星”,其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一番苦心也就不难看明了。
  当玛丽举出她的姐夫为例,攻击爱德蒙所选择的教士职业时,呐呐少言的范妮便再度发表了长篇演说:“格兰特博士不论干哪一行,他的脾气都仍旧是——并非无疵,他若是在海军或陆军供职,手下必定指挥更多的人,我想,与作牧师相比,他当海军或陆军军官不免会使更多的人不幸。此外,我不能不认为,不管格兰特博士有哪些不尽人意之处,在其它更活跃,更世俗的行业中,它们更可能会进一步恶化……一个人——一个像格兰特博士那样的明白人,不可能每星期都在教别人怎样作人,每个星期天去教堂两次,那样和蔼庄重,头头是道地讲道,而自己不从中受益……”这段话一经译出,已经大大地走了味。原文句子冗长,结构繁复,非常书卷气。全段话采用了文绉绉的虚拟语气(“wouldhave”等等),还用了一连串的委婉曲折的否定或双重否定句式——如:范妮不说格兰特脾气坏,而说“not a good temper”(“脾气不算好”)。这些修辞方式无法充分迻译,但很重要,它们充分地,活脱脱地表达了范妮迟疑胆怯的心态。
  当范妮无法学舌,无法引用权威,而必须用自己的话表达自己的意愿时,她的文雅的讲话风格一下子就崩解了。她语不成句,嗫嚅不能言。这便是她的第二种说话风格。在小说的后半部里,玛丽的哥哥,调情老手亨利突然迷上了这个胆小安静的姑娘,出人意外地向她求婚。范妮被迫表态,结结巴巴向她姨父托马斯爵士解释她从未鼓励过亨利求爱,也不想作他的妻子:“亨利先生怎么能那么说呢?我昨天根本没鼓励他——恰恰相反,我对他说——我记不得我的原话——不过我敢肯定我告诉了他我不想听他那套,他让我实在很不愉快,我求他别再跟我谈这些。——我担保我说了这些,还有好些别的;要是我拿得准他是当真的话,我愿意说得更明白点儿——可我不愿意说过了头——万一他没那意思呢——那我可受不了。我以为他一时逢场作戏,一转眼就没事了呢”。如果说在前几段引语中,范妮显得过分严谨,过分书卷气,这段话的典型特征就是含糊不清,语不成句。一席话里有一串波折号,车轱辘话来回地说,如摩勒所形容,“反来复去地讲,思绪时断时续,或根本未说完,或刚说一半就加以修正”。
  我不惜篇幅引用范妮的话,不是因她讲得精采高妙,而是因为她嘴拙。有时候,“怎样说”比“说什么”更当紧,包含着更多的意味。譬如说,前一阵“文化热”时,很兴一种浮躁张扬的文风,似乎落笔必是纵横八万里,上下五千年,动辄摧毁(或创立)“体系”,语不惊人死不休。其中自然涉及许多重大的,值得深思的问题,这里且不论。只说这文风,难道不是当今中国属于某一年龄层次和知识层次的人的心态的某种折射或浮现么?不是影响了人们的感受、表达和思想方式,生成了相当的社会后果么?
  这当然扯远了。还是说小范妮。范妮的不善说本身即是大有文章的一笔。有意无意,奥斯丁在这里触及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社会、文化问题:即语言和权力(金钱)的关系,若是说占有生产资料和政治权力者也占有语言,恐怕讲得太概括,太绝对,也不免是把后人的理解强加给了奥斯丁。不过,这部小说也确实表现了范妮的“语言的贫困”。作为一个寄人篱下的弱女子,一个半主半仆的穷亲戚,范妮生存于不同社会语言区划间的某种“无人地带”。她仰慕姨父一家的贵族生活,在精神上尤其与代表着英国乡绅的基督教价值观的表哥爱德蒙及象征庄园秩序的姨父托马斯认同。实际上,在曼斯菲尔德庄园,诚恳善良的爱德蒙是范妮唯一的朋友和保护人,也是她的思想导师。她搬弄库伯或司各特,大半就因为这些都是爱德蒙开的书单上的紧要人物。爱德蒙夸了她两句,范妮本人就赶快归功于他:“是你教我学会如何思想与感受”。故事叙述人也不只一次地肯定了这点,说爱德蒙塑造了范妮的头脑。不过,每天看人脸色生存的范妮又怎能如众望所归的男诗人那样洒脱自如;或具有托马斯爵士的权威,爱德蒙的自信呢!譬如她明知爱德蒙选择教士职业得到他父亲的支持,出面为之辩护本应理直气壮。不过她是个学舌者,而且十分自觉自己是个学舌者,故每逢开口,都惶惶然如上考场。何况在具体的打嘴架的环境里,范妮不能只复述“大道理”,而必须用自己的话为具体的人(格兰特博士)辩解。难怪她那么小心翼翼,字斟句酌。
  在另外一种场合下范妮支支吾吾。表现很不相同,根子却是一个。亨利求婚名正言顺。应允他则利己利家。照贝特伦合家上下一致结论,这是飞来的福气,范妮有一百个理由欢喜,断没有拒绝的道理。连爱德蒙也说范妮推脱的态度不合情理。其实范妮倒是十足地心中有数。她深知自己的“底牌”是爱情,是她爱上了表哥爱德蒙,又深知这个“底”不能漏。要回绝亨利,唯一有力的辩词是玛丽式的个人主义话语,是强调并伸张个人的感情和意愿。然而,没有玛丽的两万镑资产,范妮拿什么支持自己的语言呢?在那个争当淑女的年月,小姑娘家不等男人求爱先有了“情”,是很失体统的事,自然是死也不能承认的。何况爱德蒙是少爷(虽说是没有继承权的老二),又正迷恋着风度翩翩的玛丽。范妮自知是不起眼的穷亲戚,对高攀连想都不敢想明白。此外,若是让托马斯爵士知道了她的心意,她一准会被赶出曼斯菲尔德庄园。不管她是否想得这样直接,赤裸裸,这本账范妮心里是一清二楚的。她本能地,也极明智地采取了吞吞吐吐,含糊其词,顾左右而言其他的语言方式。
  总的来说,范妮的两种说话风格都体现了一种表里矛盾。她的文绉绉的套话表面热切凝重,四平八稳,但其下却是惶恐惕怵,忐忑不安。而她那些支支吾吾的言谈,听来六神无主,不知所云,其实骨子里却很硬,在毫不让步地说一个“no”字。要不连老托马斯听她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一阵以后都品出了味道,骂她表面老实,其实也像玛丽之类的“新潮”女子一样“任性,乖张”。
  在这里,由说话方式所传递的“言外之意”比字面表达的“言内”之意重要得多。范妮的“不善说”不仅生动表现了一种很有特色,也相当矛盾的人物性格,更揭示了一名处于无钱无权依附地位的女子与社会上两种流行的主导话语——一是老托马斯/爱德蒙所代表的“正统”乡绅的语言,一是玛丽的赤裸裸的都市个人主义——的复杂关系。她和这些代表权势和教养的语言既有联系,又有距离,既有羡慕认同,又有未尝说明、想透的批评或抵制。正是她讲话时的“不自在”说明她对自己的地位,对社会权力秩序有某种认识乃至某种不满,否则她无从意识到自己所不得不使用的种种语言的异己性质。
  真假灰姑娘
  小说中两个主要女性人物反差很大。不少评论文字都围绕这种对比展开。
  玛丽·克劳福德乍看是个生机勃勃的“个性解放”的女性,善骑马弹琴,能嬉笑调侃。她讥笑各种有头有脸、令人起敬的社会机构或人物:教会啦,海军啦,贵族家长啦。她毫不忸捏地承认自己很有几分喜欢爱德蒙,却又尖刻地拿他的次子地位当众开玩笑。她公开地,自信地宣布自己的个人主义原则:“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利益,这是每个人的责任”,言语中倒也不无几分自我讽刺。与那些处处循规蹈矩,但又很装腔作势的“淑女”相比,这位坦直泼辣,快乐活泼的小姐似很有些“清新”之处,也每每得到读者的喜爱。不少人欣赏她机智,嘲讽的语调和言辞,指出它们与伊丽莎白·本内特及爱玛·伍德豪斯,乃至奥斯丁本人的语言风格相似。他们觉得,玛丽虽然没像另外两位伶俐姑娘那样嫁得如意郎君,得到皆大欢喜的结局,实际上还是被作者偏爱的。也有些女权主义者进一步认为她是个反抗父权礼教的个性解放的人物形象,甚至与有革命色彩的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相提并论。
  范妮呢,在不少人看来,则有是唯唯诺诺,怯懦虚伪的孝女良民及“家庭天使”之嫌。其语言宣扬尊卑秩序,压制个性,与玛丽大相径庭。这个对比无疑存在,不过也不那么绝对。在《曼斯菲尔德庄园》里,各种分界都是相对的,很有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味道。克劳福德兄妹来自伦敦,平时举止言谈尽为满不在乎的都市作派,但亨利毕竟又是个地主。“正统派”家长托马斯爵士似乎是个旧式贵族地主,却也在海外有一份不可忽视的家当,以致他不得不扔下妻儿,出国“整顿”经营不善的殖民地产业。他们两方的见解和人生态度自然也不那么截然地对立。多少出乎我们意料,亨利对他的地主身份其实颇为认真,回到自家的领地上时,并不“玩忽职守”。玛丽虽说目光犀利,很能看出自己和别人的虚伪和自私,看出在婚姻中,人们“只思一味索取,顶不诚实”,但这丝毫不妨碍她像贝特伦一家多数人一样,认定嫁给金钱是姑娘们的“本份”,“一笔可观的收入是幸福的最佳配方”从这一原则出发,她支持贝特伦家的长女玛丽亚的纯商品性婚姻;并把自己的貌似坦率的言谈纳入“调兵遣将”、猎取丈夫的调情活动中去。以嘲讽的态度所造成的距离为屏护,玛丽接受了她所讥刺的事物并与之安然共处,就如她时时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攻击格兰特博士,却心安理得地住在他家里。
  另一方面,范妮与似乎是无法无天的克劳福德兄妹也不无相同之处。她从理智上接受爱德蒙/老托马斯所代表的社会秩序及其道德理想,但又明白自己的身份与他们的权威性话语不相称。如果说范妮的“不善说”已经露了“天机”,表现了她独立的意识,那么她的沉默就更能体现其思想方式的特征。
  生活在一帮喧哗欢闹的年轻人中,范妮却十分地寡言。小说中的场景事件大抵是透过范妮的眼光摄取的,同时还长篇大段地记述了她的无声的意识活动。比如当爱德蒙再三地与范妮谈心,说自己如何地爱玛丽,要写信向她表白心迹,范妮便恨恨地想:“他瞎了眼,事情明明白白摆在眼前,他全视而不见。再没什么东西能使他睁开眼睛了!他会娶她,而后一辈子倒霉不幸……写信吧,写吧。了结算了。别再这样不上不下地拖了。定下来,陷进去,使你自己遭罪去吧!”一节内心独白清晰流畅,不打半个嗑吧,字句有力,怨恨之情跃然纸上,全不似范妮平时的讲话风格。类似的内容在小说中比比皆是。大半是凡贝特伦一家兴高采烈,范妮就闷闷不乐。见爱德蒙陪玛丽骑马,把她忘诸脑后,她一时心酸不已;看众人有滋有味地演戏、调情,她冷眼旁观,心中忿忿:“唯独我什么都没份儿”。相反,若贝特伦一家遇了麻烦,她便不由自主高兴起来,意识到“时来运转”了。这些都相当充分地表明了范妮对自己的意愿和利益的自觉,凸现了她与玛丽们相近、相通的一面。而她企图通过嫁一位有身份的正人君子以求得“终生依靠”的人生设计,其实乃是每一位出场的年轻小姐的梦想。就连现任的贝特伦夫人也是个“完成时态”的灰姑娘——当初她凭着相貌过人,攀了一门好亲,由小家碧玉一跃而为贵族夫人。在这个意义上,范妮与那些已经实现或正在图谋借婚姻向上爬的形形色色“反面”或半“反面”角色,有着本质的相似之处。
  不过,范妮若是只知道为自己盘算,为自己的利益或感情需要而喜怒,那么她便与克劳福德们全无区别了。同样不可忽略的是,她每每都压制了自发的情感和喜怒,维持了一种沉静寡言的态度。她常常怀疑、悔恨、以至否定自己对贝特伦们的本能的敌视,因为他们是她的“恩人”。姨父离家出国,她心中暗喜,却又“因自己对此毫不难过而感到难过”。后来,她在另一处又批评自己不该在“爱德蒙痛苦不堪时欢天喜地”。如此这般,范妮常常把“恨”转化为某种“更柔和、更悲哀”的情绪,也得以适时地控制了那些不合时宜的喜悦。
  范妮的两重心理活动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将克劳福德一贝特伦对话在内心演了一番。她认定对姨父应感恩,对别人也要慈善为怀。——这些观念无疑都是“正统”贝特伦们的教育的结果。它们在范妮的思想过程中作为理性的“再思”出现,是对最初的自发反应的一种审查和监控。然而,如若把这类态度调整通通看作纯粹的自我压制,看作范妮受压抑地位的消极反映,不免是太简单化了。在奥斯丁笔下的世界里,事情往往具有不只一个方面、一种色彩。在范妮那里,“德行”是社会对她的一种约制,但也是她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的武器。像每个无依无恃的灰姑娘,范妮有意识地从“善”,从而取得某种精神上的优势和力量,产生某种自信和自尊。另一方面,传统基督教道德帮助范妮拓宽了理解力和同情心。在家庭演出一节里,范妮是旁观者和提词人。她“在一旁看着,听着。她看到他们人人自私而又都在或多或少地掩饰自己的自私,不免感到有几分好玩”。她发现玛丽亚·贝特伦虽然另外订了婚,却肆无忌惮地与亨利调情,让她的妹妹朱丽叶很不开心。“范妮看到这些,对朱丽叶很同情。不过她们两人表面上也没什么交情。朱丽叶闭口不谈,范妮也绝不冒昧。她们各人独自咀嚼自己的辛酸,或者至多只是范妮心里把两人联系到一起”。
  这里所点出的范妮与朱丽叶的区别绝不是可有可无的附笔。范妮是小说中唯一真能看清事态的“明眼人”。她比较宽和,比较富于同情心,因此,不论她对某人某事持何种评价,通常能为别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由于这个人物被置于一种特殊的位置,由于她在庄园里半主半仆的尴尬处境,由于她常常是他人寻欢作乐、追求私利的牺牲品,她比小说中别的人物都更深切地体会到人类的不可避免的互相依存关系,不论其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也正因此,她对玛丽·克劳福德式的兴高采烈的自我中心主义深感怀疑。
  正是对个人主义的这点抵触和批评,使范妮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小天地中“鹤立鸡群”。作者使她的言行和命运与其她几位贵族(或富商)家庭的小姐、太太们形成对照,似乎是意在为理查逊开创的帕米拉传统正本清源,还资产阶级理想主义灰姑娘其“高尚”的本来面目。那些一心追求物欲,想攀“高枝”的假灰姑娘们使得人们互相倾轧、漠不关心,造成礼崩乐坏的“无政府”状况。唯有谦和知礼、自尊自爱的范妮才配称心如意地嫁给自己心上的“王子”。她的自我实现,从属于一个正在“发家”的社会阶层,带有较强烈的理想色彩和社会责任感。“德行”就是范妮的水晶鞋。
  “传统”与“反传统”
  M.巴特勒说这部小说思想性强,这点她看得很准。不过,照她的“思想之战”的营垒划分,视玛丽为“现代个性”的代表,而把另一方——即爱德蒙以至范妮们——归结为“传统”旧观念的代言人,并进一步断定范妮(乃至背后的奥斯丁)是站在“保守派”一边,就未免有失当之处了。
  当代的人们,包括外国的和中国的,常常以为,循规蹈矩者就是“传统”派;而亵渎神明、放浪形骸则是“反传统”、“反体制”。照这个标准,玛丽们岂只是“反传统”,而且简直有几分“革命”了。然而实际上却未必如此。首先,如我们上面提到,在这部小说中,克劳福德们与“正统”贝特伦们其实是多有相通之处的,并不那么对立。而且,作为思想交锋的双方,他们都不是各自价值观的“理想”的代表人物。玛丽调笑嬉戏,自我陶醉,展示了一种低层次的个人主义。如果把她的言谈与她的同名人、写《为女权辩护》的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言论比较一下,就会明白地看出理想主义的女性个性解放的话语是何等的真挚,何等的严肃,何等的“道德化”,与克劳福德们的轻浮佻、自我放纵相去多么的远!另一方面,曼斯菲尔德庄园旧秩序气数将尽。老托马斯爵士的权威名存实亡。他的儿女行多不轨,唯有爱德蒙一人仍笃信宗教,恪守绅士们的为人之道,但又软弱动摇,经不住玛丽的“糖衣炮弹”的进攻。因为对话双方(克劳福德一“正统”贝特伦)的不理想性,方生出范妮在小说中的“使命”。作为两方面的批评者兼继承者,范妮试图将他们的思想兼收融汇,并从中提炼出一种改良牌的道德规范和社会蓝图。由此看,即使在爱德蒙与玛丽们之间,互相吸引、互相依存的“共谋”关系也不亚于他们的差别和对峙,范妮与玛丽的关系就更不能用“传统”与“反传统”的对立界说了。
  何况,“反传统”这块牌子本身还值得推敲。王蒙在一篇文章里提过,当大家热衷地议论文化传统的是非时,很多人忘记了,我们其实不但有文化传统,也有“无文化”和“反文化”的传统。“反传统”的行为方式和语言方式不过是传统之一罢了。这种传统在一定条件下浮现之时,可表现为裹挟力颇大的时尚,其强制性并不亚于“正人君子”的道德规范。就像克劳福德们卷着一阵玩世不恭的伦敦旋风而来,一时所向披靡。爱德蒙都抵挡不住。而范妮若不是因阶级地位低下,天然地被那种享乐哲学排斥在外,只怕也招架不了呢。
  事实上,克劳福德们确实并无多少“新”处,背后有一条相当悠久、也相当有影响的文化传统。这篇短文没有余地追述福斯塔夫式的人物,或者细论王政复辟时代的文体,戏路乃至社会风尚。单说在奥斯丁十分敬仰的理查逊的笔下,类似的思想与言论之争已经是个基本主题。帕米拉有一次与企图诱奸她的少东家B先生对话、劝他敬畏上帝、改邪归正。B马上喝彩说,一俟他领地上的牧师过世,马上就委帕米拉继任。话锋一转,他又劝她去伦敦开店,租房间给“我们这些议员们”,说是凭她秀色可餐,定会生意兴隆。一席话兴之所至,无所不嘲弄——宗教、政治、家庭、友谊,妇女的贞洁,爱人的尊严,一切都不在话下。比起我们的某些当代“顽主”,恐怕也不逊色。然而B并非开先河的角色,相反却是王政复辟时代喜剧中用滥了的类型人物,是一支文学长脉在特定时期里的余音。B道出了一个不再相信任何有关自身的美好神话的阶级的心态。这类亵渎神明的话语在历史上大约有“清洁车”的功用,可以定期地清除积累下来的失效了的语言垃圾。因而也可以理解,正处上升时期、尚需建设的资产阶级将这种破坏性话语视为大敌。道貌岸然的帕米拉必得战胜B先生。这不仅是理查逊在小说中得出的结论。《帕米拉》出版以后招了不少骂。一位常写半色情的通俗小说的女作家当即写了一部《反帕米拉》。然而她不久却发现世道当真是变了,美德竟然变得比情欲更畅销了。于是她也改弦更张,写起比较正派高雅的淑女来了。
  说帕米拉与B先生,范妮与玛丽,谁为“传统”,谁为“反传统”,实在并无多少意义(而当代的西方文人大多欣赏“反传统”,恐怕更多地表达了现今西方文化的某些特征)。比较肯定的只是范妮是奥斯丁某种理想的体现,她不仅要从玛丽等人那里拯救被“玷污”了的灰姑娘梦,也要更新托马斯爵士手中的行将没落的英国庄园。
  谁说奥斯丁不关心天下大事呢?当范妮被纠扯进两种很有势力的思想和话语的对话,这个人物就被赋予了某种意识形态的重任。作为一个典范形象,难道她不是很有点“匡正时弊”、“廓清思想”的作用吗?说来奥斯丁为英国式资产阶级秩序的“思想建设”,还是出了大力气的。
  当然,不论奥斯丁自觉的目标是什么,作为产品,《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一部极为自相矛盾的叙述。范妮是终将因美德而得报的模范女性,但却不像帕米拉那样头脑简单、自以为是,对从爱德蒙那里贩来的那套正统语言很觉不自在。她最终如愿以偿,却从来不敢信任自己的感情和本能,每每要站在他人的角度上对自已作一番校正。她力图批评玛丽等人自私自利,追求财势,但她的人生道路与玛丽们主张的有利可图的婚事又相去无多。她仿佛是要为“正宗”灰姑娘们重整门风,却又在该叙述模式上刻下了不可磨灭的疑问。尤其耐人寻味的是:直至小说收场,一场私奔搞得贝特伦一家狼狈不堪、小范妮气定神闲前来收拾残局,她也没改变自己对语言的警戒和怀疑。即使在与爱德蒙结婚之后,范妮仍缄口不言,不肯把自己久已爱慕爱德蒙的真相告诉他。小说的结尾全然没有民间故事那种轻松欢快的情调。
  因为这种矛盾性,范妮获得了伊丽莎白·本内特们所没有的深度。也正因此,在范妮的“示范”作用不复存在的今天,《曼斯菲尔德庄园》仍能以它独特的魅力令读者困惑与不安。若是碰上有心人,还能从这叙述的矛盾或矛盾的叙述中悟得一点乐趣,一些道理——关于语言,关于文学,关于女性,关于社会与人生。
  ① 本文中引用小说原文处均参考秭佩译《曼斯菲尔德庄园》(湖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版),多处有所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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